新闻出版总署:对采编从业人员加强监管系列规定将出台

张峻嫣 原创 | 2009-02-21 13:09 | 收藏 | 投票

记者从2009年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有一系列规定、条例陆续出台,以加强对新闻队伍、新闻采编活动的监管。据了解,新闻出版总署在今年力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报刊采编人员的准入退出制度。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表示,结合2009年全国新版记者证统一换发工作,将于近期修订颁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制定实行规范加强记者证申领、审核、发放工作的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来规范新闻采编人员的职务行为。同时,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建立健全不良从业人员数据库,对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将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记录人员名单,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此外,李东东介绍,为了加强报刊出版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新闻出版总署近期还将下发《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除了对新闻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外,为了加强对具体新闻采编活动的监管,今年也将有一系列的措施出台。根据中央对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要求,正在起草关于规范新闻采访秩序、制止虚假报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遏制虚假新闻。

  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仍将是2009年的工作重点。李东东告诉记者,目前正修订并准备颁布施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与其相配套的《记者站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也正在制定中。在《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各地暂时停止新批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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