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鹤奶粉被曝要求经销商篡改生产日期

张海勤 原创 | 2009-05-31 12:27 | 收藏 | 投票

  在《食品安全法》新实施的档口上,出现这个新闻。除时效性差外,可信度十分的弱。

  1、文中所描述的大部分是前几年的,我不相信,更不敢相信这是在行业地震之后的一个著名企业的所作所为。

  2、我们对待品牌的要求或者描述或者报道,我认为,要对准目标,那就是,他代表了企业的行为吗?是不是个案?还是能够代表是企业的意识。

  3、如果是坊间流传的小道消息或者是某些人别有用心,那就不要在正规的报纸上、传媒上流传,这有损报道者的威望。

  4、编辑或者记者对待新闻的态度或者报道的价值取向,能否遵照中央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反面宣传为辅的方针?还是以挑衅原则和社会道德底线为诱饵,哗众取宠!

【相关衔接】http://www.yongxiu.gov.cn/newsimg.aspx?id=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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