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中的“刚柔相济”原则

王磊 原创 | 2009-06-27 08:27 | 收藏 | 投票

刚与柔,从心理学角度讲,它是个人性格的两种不同成分的表现形式。

教师的刚性管理是指单一的与单向的,缺乏灵活与弹性的教师管理。这是一种强调严格的控制,采取纵向高度集权的,以规章制度为本的教师管理模式。它把教师看成是适应的、机械的和被动的。

在教师管理工作中,刚性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刚性管理强调以外在的规范为主,它主要通过各项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形成有序的行为。校长的意志通过这些具体条文体现,教师的一切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非功过的评说都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尺度。这些有形的东西不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使教师有明确的行动方向,而且给人以安全感和依托感,使教师放心地、充满希望地在制度框架内自由行动。因此,在教师管理工作中,刚性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教师的柔性管理,是指多方面的与多角度的,具有灵活弹性的教师管理模式。它在研究教师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以尊重教师的人格独立与个人尊严为前提,以提高教师的向心力、凝聚力与归属感为出发点而实行以教师为中心的分权化管理。

在教师管理工作中,柔性管理的作用往往是神秘而具有神奇效果的。柔性管理主要不是依靠外力,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每个人当家作主的主人翁责任感,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个人的内在潜力,使人心情舒畅,行动自觉,从而最终达到教师管理的目的。因此说,柔性管理是使教师管理的艺术性得以充分发挥的具体体现。可见,柔性管理是一种具有艺术性的教师管理模式。

目前的教师管理工作是“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所以,要改变这种状况,就是要在教师管理工作中减刚增柔,贯穿“刚柔相济的管理原则”。

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刚柔相克,统一为本。
  是一对相对的范畴,二者不可分割。可在现实的教师管理实践中,校长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教师约束教师,用单一的标准、单一的角度来管理教师,反映出性十足的倾向。尽管校长们在思想意识中承认对教师的管理应该采取原则和控制,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极力淡化性,似乎只要有刚性管理就够了。本来,现实生活中就存在刚柔相济、软硬兼施、胡萝卜加大棒的做法。刚性与柔性是并存并行,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的。为什么要厚此薄彼呢?

刚与柔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作为矛盾,它们相互排斥,要刚就难柔,要柔就难刚;作为统一体,它们又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这种对立统一性还同时表现为:同一个校长既要具备刚的心理素质,还要具备柔的心理素质;既要会刚的工作方法,还要具备柔的工作方法,做到刚柔相济。否则,能刚不能柔,就缺乏一个校长所必须的人情味,显得粗暴、强硬;能柔不能刚,就显得缺乏阳刚之气,处理问题优柔寡断,难以成就教育大业。因此,在现实的教师管理工作中,校长一定要准确地把握和妥善处理刚与柔的辩证关系,使其固有的威力得以充分展示。

(二)刚柔有度,依据为本。
  把握刚与柔的度,主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明确把握刚与柔的依据,这是充分发挥刚柔相济作用的关键。校长使用刚与柔方法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令、法规;二是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用这些标尺决策事务、处理问题时,该刚时一定要果断,不能有半点优柔寡断,要有“六亲不认”的勇气。柔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组织原则,不放弃做人的原则。第二是要牢牢抓住“三性”:一是准确性,就是要吃准具体问题的真实情况,搞准具体问题的本来面目,不能大概、差不多、想当然。二是时间性,就是要把握时间的界限。就刚来说,早了,时机不成熟,对方不一定能接受;晚了,问题已发生,时过境迁,再刚就是马后炮了。三是灵活性,这要求处理发生在不同类型的教师身上的同一类型问题,校长要根据不同教师的自身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状况,根据不同教师的原来出发点或是初犯、屡犯,决定采取刚或柔的处理方法。就是处理同一教师的同一问题时,也应该具体情况,时而采用刚的方法,时而采用柔的办法。

参考文献:

1、阎德明,《现代学校管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8月第1版。

2、唐伟 杜秀娟,《现代管理与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7月北京第1版。

3、鸿雁,《领导必须刚柔相济》,《信息导刊》2004年第48期。

4、卢宝祥,《柔性管理:教师激励的新视角》,《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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