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应当缓行(1)

张祖乔 原创 | 2010-01-13 02:06 | 收藏 | 投票

 

网络实名制应当缓行(1)
 
张祖乔   李娟
 
【摘要】随着网络舆论的兴起,网络控制也成为人们日渐关注的话题。但是在中国实行网络实名制,仍然有许多限制,网络实名制应当缓行。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网络控制;公共舆论
 
一、网络实名制的中国路径
 
200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高校校园网BBS……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
20053月信产部开始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非经营性个人网站实行实名制登记;7月信产部和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陆,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陆进入”。
20066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又提出《网络游戏实名制方案》。
20078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该公约。
2008 1月价值中国网CEO 林永青向人大相关立法部门提交了“网络实名制立法建议”;20083月全国人大代表王晶向全国人大正式递交了网络实名制立法议案。网络实名制走上了征求立法的轨道。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答复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09年,有网站开始执行IA绝对实名机制。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杭州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
二、提倡理由分析
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增加,网上犯罪也呈现迅速上升的态势。其中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案件十分突出;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利用络非法传销的案件增多;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案件占到了相当的比例;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辱骂攻击,侵犯他人的公民权利;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了各种形式青少年犯罪的增加。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国网络用户的正常网上生活,也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基于此种局面,网络实名制被寄望能够净化网络环境,还网民一个健康有序的公共网络秩序。
综上,网络实名制的提倡理由大致有以下两点:1规范网络行为、保护私权;2打击犯罪。这两大理由从民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可见提倡者良苦用心。本文认为网络实名制的提倡有更深层的原因。
(一)控制网络舆论
网络舆论既有真知灼见,也有偏激的言论和个人的发泄,更不能排除一些恶意的鼓噪。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促进社会进步,一旦失去控制,轻则反噬无辜公民,重则造成社会动荡,民情紧张。管理者的恐惧源于对网络舆论不可控制的担心。
网络舆论主要由网络中的媒体言论与论坛(BBS)及新闻跟帖共同反映与形成。由于网络传播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网络舆论的反映和形成呈现出与传统大众传媒不同的特点,又加上群体心理的驱动,网络舆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通过网络反馈到现实,会对现有秩序造成挑战。
(二)我国国情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有很大的发展,但相较西方国家而言,我国政府的威权色彩浓厚了些。在行政理念上,对超出控制的事物总是第一步想到钳制而不是引导。
韩国实行网络实名制将尊重权利作为监管前提,并且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赞成。韩国对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持赞同态度的人,在20- 40 岁这个年龄段中就高达65%,其他年龄段中,反对的比例只有不到20%
而新浪网对网络实名制调查显示,78%的被调查者认为“中国不应该效仿实施互联网实名制”; 80.3%的被调查者认为“实名制限制了网民在网上的自由发言权”;认为“实名制会制约互联网未来的发展”的被调查者达到了71.5%。可见单向强制性的网络实名制的提倡和推广没有得到我国广大民众的拥护。
(三)小结
推行网络实名制,名曰规范网络行为、保护私权和打击犯罪,其实传统的威权管理思想也掺杂其中。网络已经逐渐发展成一种新兴的媒介,并通过网络的话语权逐渐影响着现实生活的运转。强制性的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则无疑被认为是落后社会监管体制的换名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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