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360:抛弃公众利益的企业,终将被公众所抛弃

刘长杰 原创 | 2010-11-05 08:05 | 收藏 | 投票

  长杰有话说:不要对QQ/360心软

  好的。最新的消息说,工信部和公安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了。这是对的。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网络软件纠纷案,也不能等两部委调查清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行动,因为QQ据说注册10亿人,当然也有说6亿人的,而360用户也超过3亿。这是垄断中的寡头垄断,没有QQ,很多人的工作和生活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没有360,我们的电脑好像是走在没有遮挡的网络战场上,很快就会被垃圾网站、流氓软件的流弹击中。

  从这个角度,我们先说这两个寡头垄断软件企业,是否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些法律条款清楚地表明,这两个企业的竞争与口水战,劫持对方产品按钮,影响对方产品的正常运行,相互攻击,直至最后拿用户来要挟对方,完全符合《反不当竞争法》的上述法条,脱离了正当的商业竞争范畴,严重损害了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坚决支持有关部委对此的公正公开公平调查。此其一。  

  第二,两个公司的交恶,却拿用户的利益彼此要挟、说事儿,这是一种流氓行径,和街头争强斗狠的小混混的档次差不多,而且还是打群架。先说360,确实在整个竞争中,有挑起争斗、激化矛盾的行为,但尚可理解,毕竟,360给了我们选择权。而QQ则更甚,不但让争斗升级、局势恶化,而且还以非此即彼的蛮横态度,强制用户二者选其一。我们想问问QQ,你让升级,我们升了;游戏收费,我们交了;强制广告,我们看了。难道,现在你遇到竞争对手了,你还要求我和你一起拿刀去砍人家?笑话。你当你是谁——带头大哥吗?你又当消费者是谁——跟风小弟吗?搞错了吧,马化腾;作为上市公司,你的服务精神和经营理念,就这么离谱吗?  

  现在,我们再说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免费问题。很多人认为,因为两家公司提供的软件,都是免费软件,所以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两家在竞争中首先考虑用户的权利问题,而只能二者选其一或者跟着360抵制QQ。我们为什么这样想,这样做?QQ也好,360也好,他们都是有限公司,存在了多年,都有机构投资者的强力支持。没有数以亿计的用户,他们凭什么业绩那么好?广告那么多?推广力那么强?而且现在,QQ在通过游戏和广告,大肆收费;360则通过推广各类软件,获利不菲。没有我们,当初几近破产的QQ,如何做成了今天的百亿企业;没有我们,拥有3亿多用户的360,又在3721之后,死在了何处?没有我们这些用户,他们凭什么获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免费不是赏赐,不是友情赠与,而是网络企业一种适合网络时代特征的营销模式,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不但带有商业性,同时带有打压对手的血腥气。我们必须这样想,当我们下载和使用者两个网络工具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合约,那么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为什么不反抗?

  综上所述,我建议,受到权利侵害较大的用户,可以起诉360和qq,尤其是qq。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的软件企业站出来,提供更好的网络交流工具和安全软件,用以替代QQ和360,至少,能够与他们形成竞争局面,让我们用户有更多的选择权。好的,主持人。

  ***注:此为20101105早7:30辽宁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直播底稿,播出时,略有改动。

个人简介
刘长杰,男,1972年出生,内蒙古赤峰人。 内蒙古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90级)毕业,吉林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 现任《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编辑,辽宁广播电视台特约评论员(“财智聊吧”,“理财这点事”),《经济观察…
每日关注 更多
刘长杰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