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化改革

耿鸿武 原创 | 2010-12-17 17:3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我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医疗体制的改革有必要与之相配套,不能以行业的特殊性作为借口要求用行政计划的方式来配置资源。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民营化改革,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由合理竞争,整体上符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我国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生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在于机制不活,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用推行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来进行改革,笔者认为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后,政府除了必须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病房等硬件全额买单外,还要对基层医疗机构所有的医护人员提供全额财政拨款。这笔资金拨多少为好,难以确定——低了不行,会损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高了也不行,需要平衡公务员,也要平衡教师等其他事业单位的员工。

  北京、上海等地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价格都比周边药店价格高,可以想象,一旦全国推行,垄断下的价格会更高,这样财政压力更大。

  一方面切断医护人员与药品经营的利益链,另一方面用财政拨款来补贴其正常运营。医护人员的待遇取决于上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其眼睛自然是向上看,而不是向下(患者)看。这样一来,其为患者服务的积极性就难以保证,更不要提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了。计划经济、大锅饭的管理方式已经被实践一再证明是失败的,局部试点的效应往往是在大量的财政投入、监管投入、领导重视等外部合力下取得的,没有内部驱动力,不可能保持长久的良好效应,不具备推广价值。

  由于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建设、药品和设备的采购、医务人员编制和待遇的核定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力陡然加大,再加上卫生的专业性很强,其他部门往往很难监管,这使得卫生部门权力寻租的可能性极大,极容易滋生腐败。此外,上游的医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也许为了获得中标和配送的权力,把精力从提高企业竞争力中抽出来用于政府公关,不但不利于产业升级和技术更新换代,而且还会使公务员队伍的反腐倡廉工作难度加大。

  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多元化办医,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可是在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行政化管理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难以预料。综合考虑老百姓的健康需要、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的可持续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药品生产和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行政监管的有效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笔者认为,在国家对医保投入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化是最有效的改革途径,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

  我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医疗体制的改革有必要与之相配套,不能以行业的特殊性作为借口来要求用行政计划的方式来配置资源。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民营化改革,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由合理竞争,整体上符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民营化改革,有利于满足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要。“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原因和表现是药价虚高、大处方、患者个体承担费用比例大、基层优秀医生少等。实现私有化改革后,政府将对国民实施福利性的医疗补贴,患者个体承担的医药费用比例会缩小,医疗服务的需求量会大幅提高,许多优秀的医生会根据市场的需要流到基层医疗机构或者自己办诊所。由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竞争,所以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都不会太离谱,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后,患者也不会大病小病都上大医院,大医院“看病难”的情况会有明显的好转。

  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民营化改革,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政策推行具备可持续性。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的民营化改革,有利于政府减少硬件和软件投入,政府不必自己投资很多钱去盖房子、买设备、养医生和护士,同时还可有效避免腐败。

  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民营化改革,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现在,人们对医疗机构监管的不认同,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管办不分”,其结果是管方由公仆变成管家,最后由管家变成老板。当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民营化之后,管办分开了,卫生主管部门在医疗机构中没有自己的利益,便于实现监管的科学化。

  总而言之,目前对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民营化改革,既具备条件,又符合国情,还适合国家长远发展的要求,既体现了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又激发了各方的活力,是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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