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药品招标再现“离奇价差”

杨昌顺 原创 | 2010-07-22 14:18 | 收藏 | 投票
甘肃省级药品招标再现“离奇价差”
2010-7-22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当于全省用药大户一起进行采购,按道理来说应是量大价廉,价格应与医院单独采购价相当或者更便宜,至少不应该更贵。不过,这样的例外也并非没有可能。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再次公布了省内各级公立医院自己采购药品的最低采购价,同时还将省级招标的中标价格与之进行对此。在对这两个价格进行对比之后  记者发现,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杨森)部分同一产品的省级中标价格,要高于一些公立医院实际最低采购价格,有的甚至高出几十元。

  对此,西安杨森方面向记者表示,甘肃方面公布的价格信息可能不够准确。

  甘肃省两次通报药品价格

  甘肃省卫生厅此次公布的最低采购价格十分详细,对于最低采购价格是多少,谁是采购方等信息,都进行了披露。

  甘肃省招标办是此次价格信息的采集机构,负责此次信息收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甘肃省一些州市正在进行二次议价,为了给下面的州市进行二次议价和以后的省级招标提供价格参照,甘肃省对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低采购价进行了调查。

  他表示,此次药品调查的范围是甘肃省省级中标的1万多个品种,进行价格对比的是省级中标目录内同品种、同规格、同厂家的药品在各州市的最低采购价,各级公立医院报价是2009年1月1日以后的采购价格,价格必须是有效的,即不仅是和经销商协商达成了这个价格,而且还必须按照这一价格购买过药品,有交易的发票。

  这并不是甘肃省卫生厅第一次公布药品最低采购价格。半个多月前,甘肃省卫生厅曾进行过价格通报。当时,记者就曾注意到西安杨森的价格差异,随即就部分药品的价格问题向西安杨森进行了核实。西安杨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甘肃省卫生厅采集的价格信息不对,没有那么低的价格。

  在核查次日,西安杨森的媒体负责人王超告诉记者,经过核查,甘肃省药品信息采集有误,价格信息不实,甘肃省卫生厅将于近日撤掉网站内容。记者也注意到,甘肃省相关机构网站上药品最低采购价格通报的内容确实被撤掉了。

  不过,近日甘肃省相关部门再次公布了药品最低采购价格。

  “我们把一些不准确的信息去掉了。”甘肃省招标办负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不敢保证完全准确,但至少是基本准确吧。”然而,记者粗略浏览甘肃方面此次公布的最低采购价表格,仍有部分药品相差甚多。

  部分药品价格相差逾70%

  达克宁是西安杨森治疗脚气的明星产品。记者查阅甘肃的通报后发现,西安杨森生产的规格为每支400毫克的达克宁,甘肃省级中标价格为13元,张掖市临泽县人民医院的采购价格为7.6元,省级中标价格高出了71%。

  记者采访了最低采购价格提供方张掖市临泽县人民医院。该院药房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国家公布了基本药物目录指导价格,指导价格针对的是药品通用名而不是具体的商品名,达克宁的通用名为硝酸咪康唑乳膏,由于药品销售价格不能高于最高零售价,因此他们和供应商进行谈判,商定了这个价格,并进行了采购。

  这位药房主任还表示,由于现在省级招标的价格出来,他们要再进行采购的话,显然已经不可能再按照以前这个价格了。

  另外一种西安杨森生产的通用名为利培酮片、商品名为维思通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妄听、幻听和妄想关系症状等精神类疾病,规格为2毫克每盒20片的药品,此次价格调查对象只有两家:一家市级医院和一家医药公司。其中,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采购价格为60元,阿克塞安康医药有限公司的采购价为80元,而甘肃省级中标价格为107元,省级中标价格比上述两价格分别高出78.3%和33.75%。

  记者未能联系到阿克塞安康医药有限公司。而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药品采购的主任告诉记者,维思通不是常用药,因此他们在去年12月份进行采购时采购量仅为10瓶,每瓶的采购价格为60元,零售价为69元。

  据透露,维思通是非基本药物重点监控产品,甘肃省招标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的重点监控指的是药品的中标价格高于周边省市或者降价幅度不符合药品招标办的要求,本不应采购,但是由于是治疗某种疾病的首选药,疗效较好,医院强烈推荐,因此在采购时仍会进行采购,但是药品使用量会受到限制。

  当然,西安杨森的药品并不是所有的价差都十分离谱。浏览甘肃省卫生厅此次公布药品最低采购价后记者发现,西安杨森的部分药品最低采购价格和省级中标价格一致,如商品名为妥泰的药品,规格为每片25毫克每瓶60片的,省级中标价格为112.92元,在甘肃省直属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价格也为112.92元。还有部分药品,尽管存在价格差距,但相差不大,例如商品名为皿治林的药品,规格为10毫克、每盒7片的药品,省级中标价格为23元,最低采购价格为21元,采购方为兰州市西北铁合金厂医院。

  西安杨森:披露信息或不准确

  对于甘肃省卫生厅新近刊登出的这个结果,西安杨森的媒体负责人表示,他们上次已经跟甘肃省卫生厅通报了价格不实的信息,被撤掉的两个药品价格肯定统计有误。现在公布的价格信息可能仍不准确,结果仍有待核实,他们正在派同事对所有的价格进行核实。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记者仍未得到西安杨森方面的核实信息。

  甘肃省此次公布的医疗机构药品最低采购价中,存在价格差异的并不止西安杨森一家,还有不少厂家的相同药品都存在近两倍乃至更大的价格差异,其中除了外资药企外,还包括了一些国内知名和不知名的制药企业。不过,由于记者未能一一进行核实,所以不能一一列出。然而,浏览中标价格和实际最低采购价格,记者发现大部分药品的中标价格都要高于实际采购价格。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当于全省的用药大户一起进行采购,按照道理来说应是量大价廉,价格应比医院的单独采购价格相当或者更便宜,为何还会出现这种相反的结果呢?

  对于这个疑问,甘肃省药品招标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社科院的朱恒鹏教授有一个报告,具体原因他认为讲得十分清楚。

  朱恒鹏教授在报告中认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采购价越低,获利也就越多,为了盈利,基层医疗机构会竭尽全力压低采购价,使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的政府中标价。

  而二三级医院却严格受到了加价15%的限制,只能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因此,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越能获得收益。所以即使是同一种药品,药企会千方百计以高价中标,这时候便会出现药品价格差。

  甘肃省卫生厅此次公布的价格对照表似乎是印证了这一观点。记者发现,市级医院的价格往往会比省直属医院价格偏低,而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价格主要是来自乡镇卫生院。而且,在省直医院这类的大医院普遍价格和省级中标价格相当,过百的高价药一般主要是在省直属医院等大医院销售。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在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办会对招标药品进行质量层次划分,这造成外资和合资药企的药品天然具有高价中标优势。

  上述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都有非常好的价格维持机制,一般价格过低的话他们会弃标,然后再由一些与他们关系比较好的医院或者专家提出这种药品是治疗某种疾病的特效药、首选药,必须得选购。因此,作为专家推荐的药品,往往会再添加进中标或者医院的药品采购名单中。

 

 

 

作者:黄志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0年07月22日
个人简介
佑创伟业总经理,从事医药大健康产业18年,专利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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