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鞋材,皮革行业针对欧盟REACH标准SVHC高关注物质检测分析

張宇斌 转载自 环保标准网 | 2010-08-27 15:41 | 收藏 | 投票

纺织品,鞋材,皮革行业针对欧盟REACH标准SVHC高关注物质检测分析

    自今年6月1日REACH法规开始实施预注册以来,REACH法规开始引起多方关注,中国皮革协会也陆续接到行业企业的询问电话。总体来看,皮革行业内对REACH法规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制品中的哪类产品需要进行预注册?预注册能享受的实际好处是什么?注册的成本究竟有多高?国际上有什么经验值得借鉴?

    针对这些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特地拜访了国内REACH法规资深专家钱鸿元教授。钱教授为我们梳理了在REACH法规的一些最近进展,并将现在对REACH法规的理解误区进行了更正,特别对企业在应对方面的短期和长期策略给予了系统的建议。在采访过程中,他一再强调:“一定要呼吁企业打消‘既然大家都受影响,我们也不着急’的侥幸心理,只有积极行动起来,早做准备,才能最大限度降低REACH法规在未来对企业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中国皮革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钱鸿元教授还将在今年9月2日由中国皮革协会主办的世界皮革产业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发表演讲,就REACH法规的热点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剖析,并在现场与企业互动,为大家出谋划策。

    热点关注一:皮革制品中的哪类产品需要预注册?

    中国皮革协会:尽管6月1日REACH法规开始预注册以来,关于预注册的紧迫性的呼吁不绝于耳,但是我们从现实中了解到,皮革行业企业尤其是制品企业普遍的疑惑是:究竟哪类产品需要预注册?

    钱鸿元:确实,现在我们国内真正为REACH法规行动起来的企业还是占少数,而且很多企业对REACH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实际上,对于制品企业来说,比如制鞋企业,只有你生产的鞋含有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同时该物质的生产量或进口量大于1t/a,且该物质属于分阶段物质,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对该物质先进行预注册,此后可能还要进行注册。

    这里面需要重点澄清的是对于“有意释放”的理解,现在很多的理解是把这种有意释放与可预见释放相混淆。有意释放具体是指物品中某种功能或品质,是与物品中物质或配制品的释放密切相联的,例如空气清新器中香水的缓慢释放,香味纺织品中香味的释放都是属于有意释放。举一个鲜活的例子,如果你生产箱包,本身设计的功能里包含这个箱包会散发出独特的香味,这就意味着释放物质与功能密切相联,那么就属于有意释放的物质。一般而言,皮革制品(包括装饰件、配件)属于有意释放物质的情况不太多。

    除了属有意释放的情况外,首先必须密切注意遵守欧盟的现行法规对皮革制品中所用化学物质的禁用或限制的规定,例如对六价铬、短链氯化石蜡、偶氮染料、甲醛等等的具体规定。如果在皮革制品中含有高关注化学物质(SVHC)时,在一定条件下,还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出通报,并要向供应链下游提供相应信息。提供PVC皮革,PU皮革,其它皮革,各种手袋提袋,鞋材,纺织品,玩具产品,体育用品,运动用品,工艺品,装饰品欧盟REACH标准SVHC高关注物质检测,环保标准检测,如有需要请联系15999826678张工

    热点关注二:对属于有意释放的物质,进行预注册的实际好处是什么?

    中国皮革协会:对于企业来说,进行预注册享受的最实际的好处是什么?

    钱鸿元:进行预注册最大的效果就是享受到过渡期的好处,因为如果现在不进行预注册,一旦后面发现没有人对你生产的物品中该物质的用途进行注册,那你在预注册期限(到2008年12月1日止)之后,就必须先立即对该物质进行注册后,才能出口该物品,否则就中止出口该物品,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预注册的手续比较简单,对ECHA不缴费。进行预注册以后,可以参与到该物质的“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之中,从而在其中可能找到对你的这种用途是否有人注册的信息。

    可以说,抓紧办理预注册是我国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当务之急,这是一种自我防御和保护,其实真正到后面很可能这种物质的用途已经被别人注册了你就可以根据法规第7(6)条不再对物品中的该物质进行注册。

    热点关注三:皮革企业短期和长期的应对措施有何建议?

    中国皮革协会:从短期和长期来看,可能皮革行业企业应对REACH法规会有不同的措施,可否分别给企业一些建议?

    钱鸿元:从短期来看,我国皮革行业中对欧盟国家出口的企业应该主动地去了解REACH法规,弄清自己的角色和承担的义务,比如,作为一个皮革企业,先得弄明白你所出口的产品是属于化学物质本身,还是物品或者配制品,这个会极大的影响你所承担的义务。

    如果你出口的是化学物质本身,那就得看是否属于分阶段物质,并且应该考虑进行预注册的准备;如果你出口的是物品或是配制品,那应该跟上下游的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物品中所含化学物质的详细情况,若其中有物质属于将要公布的许可候选名单之中或现有法规已明确受到限制的物质,则应通知生产该物质的厂商把此种物质在你的物品上的使用用途列入注册的范围,或考虑采用替代物质。

    针对企业出口产品的特点,对于REACH法规制定出自己的应对方案是十分必要的措施。根据现有法规的情况估计,皮革行业中涉及到预注册的主要是一些皮化企业,现在时间非常紧迫,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而制品企业中需要预注册的有一定可能性,到后期还可能要承担进入许可申请和评估阶段的义务。

    从长期来看,因为完成REACH法规的注册是一个很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虽然现在看来注册还有几年的缓冲时间,但是数据资料的准备却应该尽早,一方面可以选择专业的代理来帮助完成,同时也要积极地与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取得联系,从他们那里寻求帮助。

    热点关注四:REACH法规注册成本如此高昂,是否该放弃欧洲市场?

    中国皮革协会:有种说法,说REACH法规注册需要几十万欧元,这个成本太高昂了,还不如放弃欧洲市场,将出口转到别的国家,您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钱鸿元:对于REACH法规的注册成本,现在有一些片面的说法,我认为这个问题必须要冷静地具体分析。实际上,在预注册阶段,欧盟对预注册的企业不收取费用,但是中国的企业要找唯一代表人去进行预注册,所以这个阶段主要的是找唯一代表人产生的费用,一般约人民币几千元左右;到注册的阶段,一般物质注册的费用随吨级的范围和物质属性的不同有所差异。缴给ECHA的注册费从1600~31000欧元不等,如果联合提交注册资料,可以减免25%的费用。许可申请和许可评估的费用相对更高,比如1种物质申请1种用途的许可申请费用约为5万欧元。这里提到的费用仅是交给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的,还没有包括数据的采集费用、试验费用、数据共享费用、人工费等,往往这一部分才是大头。现在对费用都是一个预估的数字,曾有人估计通常一个物质注册费用在几万到几十万欧元。不能笼统地说注册要几十万欧元。

    当然,成本的上升是必然的,所以出口欧盟的皮革企业在这个阶段应该对出口产品的经济性做分析,对办理注册费用和出口利润进行比较考量,如果出口物品中含有可能被列为受限制物质的,应该寻求替代物质,并进行新的研发。并且考虑哪些物质先注册,哪些后注册,或者在进行出口额和成本的比较以后考虑是否放弃拓展其他市场,这些应该制定出时间进度表,因为每个决定可能都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一定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并制定战略性的应对方案。

    热点关注五:REACH法规资料繁琐,没精力投入研究怎么办?

    中国皮革协会:我们知道,REACH法规本身和附件长达约900页、还有大量指南文件的文本,很多企业都反映根本没有精力去弄清这些资料,对这种情况您有什么建议?

    钱鸿元:把REACH法规所有资料都放在一起,可能数千页都不止,且都是英文的,要让企业派专人研究REACH法规完全不现实,也没有必要,最好还是参加培训、交给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做,比如唯一代表人、事务所等。但是有对欧盟出口业务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我建议要培养一两个明白人,这个明白人要对REACH法规的动态保持持续关注,并熟悉基本情况,这样才能打一场明白仗。

    热点关注六:皮革中小企业在应对REACH法规上可能遭遇什么困难?

    中国皮革协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应对REACH法规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共性的问题,也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困难,可否举例给我们谈一下?

    钱鸿元:对于皮革行业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制品类中小企业来说,应对REACH法规在收集和整理企业资料方面可能会遭遇到较大的困难。由于国内市场不规范,生产企业很可能无法顺利从上游企业获得原材料所含化学物质成分资料。例如,一个运动鞋生产工厂可能涉及的原材料有上千种,但是一些中小型的鞋企进货渠道零散,而一些原材料的供应商也没有技术能力提供其所用的化学物质的信息。这个时候更需要大家联合起来,共同采取一些办法克服困难,单凭一家企业的力量做这个工作是不现实的。

    热点关注七:国外的政府、行业组织有什么应对的策略和经验值得借鉴?

    中国皮革协会: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中国,包括欧洲国家等在内的其他国家也同样面临REACH法规的压力,是否有国际上的一些应对策略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钱鸿元:我想重点谈谈国外的一些政府机构、行业组织做的准备工作。最重要的当然是加强宣传和培训,让企业了解REACH法规,了解它对企业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其实不只是我们国家,欧盟也有很多制品企业对REACH法规无动于衷,为此,欧盟也做了很多广告,并发放宣传册来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其次,分析主要出口产品的出口情况,比如对于出口产品主要归属于物质、物品、配制品中的哪一类进行确认;对产品中主要用到的化学物质做一个清理,比如国外的汽车协会就对汽车所用到化学物质进行整理;联合同类的企业进行讨论,把共性的资料整理出来,并且实现内部的数据共享。

    在我看来,虽然REACH法规是一个有关化学品管理的法规,但是它对于出口欧盟的企业和国家都有深远的影响,只能选择积极应对。
我很高兴地看到我们的政府,国内的一些行业组织正在积极地行动起来,自去年以来,商务部、国家质监总局、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五矿化工商会等部门,组织举办了大量学习班,普及了REACH知识,并成立了一些专门机构为企业提供REACH法规事务的服务。我们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也有专门的部门从事REACH事务服务。中国皮革协会也把REACH法规作为一个热点问题,放在世界皮革产业发展论坛上来探讨,这种积极的应对态度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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