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者乐园互联网:从模仿到伟大的路有多长

马鹏远 转载自 挖贝 | 2010-09-11 11:25 | 收藏 | 投票

来源:互联网周刊 刘佳 豆瑞星 姜奇平 张静 高邦仁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把模仿当作创新的一种特别形式。

  中国互联网虽然技术创新能力稍弱,但商业创新能力较强,完全有可能在模仿创新或技术扩散的方式本身上,出现创新。国内互联网的发展,其实就是一个模仿再创新再模仿的过程,涌现了腾讯、淘宝这样的模仿英雄。

  然而,无法否认的是,一味模仿只能带来垄断、导致丧失机会和价值理念错位。人们开始担忧,互联网已经变成了模仿者的乐园,创新者的失乐园。而对于那些有着远大理想的国内IT企业来说,要想从模仿者跃升为伟大者,必须具备:模仿战略化、执行力,以及最重要的元素——创新的形象。

  模仿者乐园

  “你的项目属于‘本土式’的创新,这种商业模式早在2000年已经就有不少人做过了。”看着眼前的融资计划书,朱啸虎的眉头微微皱紧。在他看来,不少国内的互联网创业者所谓的“创新”,并没有带来太多令人兴奋的实质性变化。

  这一幕发生在8月初的一个下午。“人脉库”创始人朱义禄带着他的创业项目见到了美国硅谷的老牌风险投资基金金沙江投资合伙人朱啸虎。面对质疑,朱义禄解释:“事实上我们做的有所不同,这既是一个人脉搜索引擎,又是一个基于中小企业用户的商务社交的平台。相比阿里的人脉通、若邻而言,我们更加细分、专注。”

  他的陈述最终还是没能打动这位投资人。“人脉社交往往是供需不平衡,乙方求甲方,剃头挑子一头热。”在朱啸虎看来,“这个模式已经被证明很多次了,特别是在细分行业里,找人其实很容易,需求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相比诸如“人脉库”这种有待成熟、创新力也许并不“强悍”的创业型公司,朱啸虎向记者坦言,风险投资者们无疑更青睐那些已被证明成功的商业模式。“美国的互联网至少领先中国3-5年,运用国外的成功模式,找一个中国的团队,是规避高风险最简单可行的方法。”就在两个月前,金沙江创投两度战略投资一家名为拉手网的团购网站。

  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在十几年发展的快车道上,始终是模仿者狂欢的“乐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几乎国外所有成功的互联网模式都能在中国市场找到成功的“克隆版”——新浪、搜狐模仿Yahoo,腾讯QQ模仿ICQ,淘宝模仿ebay,人人、开心模仿Facebook,优酷、土豆模仿YouTube,美团模仿Groupon,新浪微博模仿Twitter,立方网模仿Foursquare……这对于尚处弱势的中国互联网创新者而言,似乎意味着更加艰难时刻的到来。

  无克隆,不互联网

  4.2亿——这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7月再度刷新的一组中国互联网网民数据。我们坐拥全球基数最大的互联网民,但是与网民数量相匹配的中国互联网创新却乏善可陈。

  “创新不是互联网的主体,主体还是模仿。”互联网专家刘兴亮如是评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模仿,可能就没有今天发展如此迅速的中国互联网。”毕竟,互联网诞生于美国,发展、繁荣也是美国领头,自然很多新技术、应用、模式诞生于美国,既然他们有着先发优势、有现成的成功模式,有什么理由不复制到中国市场来?所以中国互联网行业在总体上看属于追随者。

  比起“寥寥无几”的创新者,做“模仿者”无疑是件“幸福”的事情。通过模仿国外成功产品服务和网站,再加以改进,稍微创新,几乎都不用完全开发全新的产品,既节约成本,又缩小运营周期。无论是最初的门户、邮箱,还是现在日益火爆的团购,“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

  造成“模仿风行、原创失势”局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和业界急功近利的心态不无关系。“多数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都有过风险投资的参与和支持,而风投的重要口味之一便是用海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作为标尺来衡量中国本土互联网公司,这种口味决定了中国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去模仿。”缔元信副总裁梅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分析。

  也许正如硬币的正反两面,引领互联网走向成功的助推器也可能成为互联网迈向下一步的绊脚石。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一旦美国互联网创造出新的想法和模式,中国市场就会马上出现一群人迅速抄袭,接着风投紧随,互联网的投资“公式”就此形成:抄袭美国模式+中国空白市场+风险投资,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以及用户的急速膨胀,迅速构建出一个初具规模的互联网公司,以期待上市或者售出,赚取不菲的“快钱”。

  以实用为导向的现实标准与鼓励创新的理想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立。不排除中国本土互联网创业者自身创业思想的内在局限性,这可能也是风投公司偏好模仿公司的一个直接原因。但对于刚起步的中国创业者来说,最好的点子可能就是山寨模式。这种风气让中国互联网市场充满投机,目前蜂拥而至的团购大战,就是最典型的案例之一。而梅涛也分析:“这种模式一是不利于互联网底层技术的创新,二是不利于后续商业模式的创新——从最近网易CEO丁磊呛声华尔街分析师就能看出,时至今日,很多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依然是海外投资者看不懂和难以理解的。”

  即使获得资本市场青睐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仍需要时间去证明自己。以成功借壳上市的酷6传媒为例,根据此前财报,今年第二季度亏损逾千万美元。而最新出任酷6董事长的吴征也表示,上任后将解决此前酷6单一的营收模式。

  而从几年前开始盛行的的SNS热潮也正在“退烧”,先是曾获得3300万美元风险投资的社交网站360圈黯然关门,后有蚂蚁网宣布因资金链断裂而关站,足以证明商业模式探索不力将成为越来越多网站的致命危机。

创新“失乐园”

  如果没有良好的土壤去培育,再优秀的创新“种子”也难以成长。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业界人士对于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的现状表现出“谨慎乐观”的态度。

  “中国互联网自主创新弱确实是一个问题”,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如是评价。他认为,“核心技术的不掌握,深层原因一是体制转变时期的不适应,既不能再搞举国体制,市场自发投入研发的机制又弱,风险投资体制未服水土;二是积累的薄弱,事情变化总有个过程。”但他同时乐观地认为,“中国互联网的技术创新能力稍弱,但商业创新能力较强。对比其它行业就可以比较出来,许多外商进入领域,民族企业都失败了,但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情况倒了过来。”

  刘兴亮的观点却更为悲观,“那种靠一个idea就可以打天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靠一个PPT就能从VC那儿骗到资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新技术新应用遍地开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那种打招呼都是‘有什么好想法、好项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在他看来,支撑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创新力,已经没有前些年的那种势头,那些让人们兴奋的新技术新应用正在变得越来越少。

  为什么在拥有4.2亿网民的互联网市场没有出现像苹果、Twitter、YouTube那样以自主创新闻名的企业?客观地说,在中国,互联网创新成本无疑很高。百度、新浪、腾讯、淘宝等诸多巨头们拥有巨大的资源优势和庞大的用户基础,再加上中国市场普遍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于是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创业者们辛辛苦苦干了两三年,最后却发现是为巨头做了嫁衣,自己什么也捞不到。刘兴亮坦言,巨头“通吃”、“摘果实”已然成为如今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一个通病。

  模仿并没有错,但是当互联网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更需要有责任的创新和扩张。但由于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淡漠,几乎让“抄袭”模式成为一道无解的题。当某一种互联网模式火爆出世,国外的通常做法是选择收购,例如Google收购了Blog.com、YouTube,Amazon收购Zappose……但在国内,巨头企业选择的做法则是“复制、粘贴”。微博火了,大家都开始做微博;团购火了,巨头们又一拥而上做团购……这种通过模仿对手再打败对手的竞争方式已经成为业界的常态。

  一项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了互联网创业的艰难。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的网站数从去年年底的323万个减少到279万个,而其中近8成网站的处于闲置状态。

  的确,通过以小博大方式获得“巨大成功”的门槛已经比10年高了很多。“这就像1990年代初期,一个根本不懂股票投资的老大爷可能会因为歪打乱撞地买了几支股票而一夜暴富,而今天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了一样。”梅涛说。

  微创新

  “许多人问我面对互联网巨头百度、腾讯、淘宝怎么竞争,骂他们没有意义,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比他们更创新,比腾讯更加微创新,更加聚焦,行动更快。”身为天使投资人以及360公司董事长的周鸿祎,并不赞同所谓“站长已死”这种悲观的论调。“鲨鱼旁边还经常有小鱼的存在,Google常常自励要保持小公司的经营方式和做事方法。创新是对的,模仿也不可避免。重要的是,你是模仿别人,还是被别人模仿。这很重要!”

  “不创新,就死亡”。这句流传业界的铁律不仅说明了市场竞争的残酷,也道出了企业生存的根本,笑到最后的多半是率先做出大胆尝试的企业。而对于未来更多的互联网创业者来说,微创新将是他们的世界观、方法论。

  “技术创新叫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产品界面的创新,用户体验的改进,我就认为这种创新也是创新,而从现在的互联网来看,互联网从技术驱动走向消费者导向驱动,所以用户体验的创新往往会变成新互联网应用能否得到用户欢迎的决定性力量,这种创新叫微创新。”周鸿如是定义。

  由此来看,创新与模仿其实并不矛盾。正如日本经济的腾飞离不开模仿一样,模仿是为了更好的超越。互联网更提倡的是,“聪明的引进,并不断地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对此提出精辟的阐述,他认为创造性的模仿是“创造性仿制者在别人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创造性模仿仍具有创造性,它是利用他人的成功,因为创造性模仿是从市场而不是产品入手,从顾客而不是从生产者入手。它既是以市场为中心,又是受市场驱动。”

  任何简单一味的模仿只有死路一条。弱者的生存模式,更重要的是在深刻了解市场的情况下,主动学习他人的长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有选择有智慧的市场策略。这也正是有人推崇“山寨精神”的重要原因——山寨的过程,也是快速学习、吸收的过程,后来者只有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并与自身的优势及环境因素相结合,形成特色产品和独特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后来者居上。

  事实上,中国互联网巨头们表面看似“模仿”,其背后和细节中都不乏中国互联网行业特色的微创新——腾讯早期虽然脱胎于ICQ,但其后来的发展之路,如与移动通信的结合以及虚拟物品交易却是ICQ没有走过的;聚合大量传统媒体的内容创立“新闻门户”属于新浪的独创,新闻在早期的Yahoo时代并没有如此突出的地位;淘宝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免费模式吸引了海量的商户进场开店,之后又以售卖淘宝内部广告位的方式获取业务收入,并开发了第三方支付工具来支持其电子商务……这些微创新的结果往往令那些盲目的跟风者们难以望其项背。

  乐观地看,与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的技术创新周期更短,因此,每一次技术创新都可能创造一些新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行业依然会是“创业者的乐园”。不过,对于多数想借助互联网来创业的人来说,自由放任的时代正在过去,互联网企业必须学会“带着锁链跳舞”,而创业的归宿已经不再是玩资本游戏,而是真正做实业了。
模仿者生

  模仿并不是互联网的专利。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把模仿当作创新的一种特别形式。

  中国古代与创新关系最密切的“信息产业”,主要是写诗。论诗来说,李白、杜甫称得上创新中的楚翘。然而,用今天的标准看,他们也是模仿者。

  模仿谁呢?李、杜模仿的都是谢灵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有“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的名句。其中的谢公,就是谢灵运。

  李诗如“秋日何苍然,际海俱澄鲜”,模仿的是谢诗“云日相辉映,空水共澄鲜”;杜诗“衾枕成芜没,池塘作弃捐”,模仿的是谢诗“衾枕昧节候……池塘生春草”。

  然而,谢灵运本身就以模仿著称于古代创意产业。谢灵运《折杨柳行》“郁郁河边树,青青田野草”就是模仿之句。这类模仿诗,被称为“拟诗”,“拟诗”为六朝诗坛重要一体。

  不过,对谢、李、杜这般做诗高手来说,模仿并非技穷,而是创新的一种特殊形式。他们模仿诗的共同特点是,模仿得比被模仿句,水平更高。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这里。

  由此可见,模仿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模仿别人,能不能以我为主。

  西方国家同样十分推崇模仿,而不像我们媒体带有目的的宣传那样,似乎只讲自主创新。除了美国十分强调自主创新外,包括日本、英国等主要发展国家,都以模仿为主,但他们不叫模仿,叫创新扩散,就是把别人自主创新的成果拿来用。

  研究发现,日本在1970年至1993年间技术扩散对生产率的影响,大于直接研发投入的影响。“先进机器和设备在生产上的密集应用,对于促进日本经济的技术密集,要比研究投入的效果大得多。”英国也在1993年前后调整创新政策转向模仿,“将重点从支持技术发展本身,转向支持技术扩散”。

  由此可见,模仿即使在日本、英国这样的一流发达国家中,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再看中国互联网中的模仿。

  一种重要现象,是模仿者比被模仿对象更加高明。QQ可以说从ICQ模仿而来,如果把QQ比作杜诗,ICQ可比谢诗差得太远了。谢灵运好歹也是诗坛大家,“灵运体”的创始人;而ICQ算什么东西,不搞技术的人早不知道了。淘宝模仿eBay,但eBay在中国三拳两脚就被淘宝打趴下了。这一类模仿,应该说是一种好的模仿,是像谢、李、杜那样的模仿创新。

  中国互联网虽然技术创新能力稍弱,但商业创新能力较强。一是推出了有别于美国的许多业务,如短信业务;二是做出了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分离的许多商业模式,如免费模式,有的还具有世界水平,如腾讯;三是做出了商业生态系统的创新,如阿里巴巴;四是探索出一条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竞争的模式。对比其它行业,许多外商进入的领域,民族企业都失败了,但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情况倒了过来。这些都不是简单模仿来的。

  当然,也有许多模仿者,模仿得不怎么样,说得不好听,叫抄袭。就是别人怎么做,自己就照葫芦画瓢,根本不加以变通。举例来说,苹果封闭模式很符合美国高收入条件,但照搬到中国低收入人群,就可能不适用;戴尔直销在美国管用,但在中国却是联想分销体系更管用(至少是在当前更管用)。那些照搬别人模式,却不结合自己条件的,往往都成为失败者。

  好的模仿与坏的模仿,界线在什么地方?用台湾学者吕正惠评杜诗的标准可以参考:“杜甫承袭了谢灵运这一特质,并加以发展,加以‘再创造’,从而使得这种文字工夫产生新的面目,并扩大使用到更广泛的内容上。”这里的评价指标包括:有没有发展,有没有再创造,有没有产生新的面目,有没有扩大用处。

  不能把中国互联网企业对于跨国公司竞争的成功,简单归结为本地人更了解市场。与传统产业在模仿上进行横向对比就可以发现,中国互联网业应是优等生。因为在商业领域,也有许多传统企业想模仿沃尔玛、肯德基,但学成并超过模仿对象的,几乎还没有看到。他们也像中国互联网人一样熟悉本地市场,但为什么最后鸡飞蛋打了呢?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中国互联网业在模仿中,普遍有重新制订游戏规则的本能举动,发展和再创造主要在这个方面;而传统产业更多是单纯拿来,外在地模仿。

  再说对于扩散创新的强调。

  人人都知道自主创新好,日本和英国不知道吗?不是。明明知道,却选择扩散创新,主要是从本国实际出发的结果,认为在一定阶段,扩散创新的实际效果更好。

  中国互联网也是这样。虽然TCP/IP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但网络技术的扩散应用,使中国网民发展到4.2亿,超过美国总人口;浏览器也不是中国人首先发明的,但中国人跟随推出了UCWEB、安全浏览器等,实际效果也不错。

  自主创新、原创、首创,这些都是将来要大力提倡的。但人们还有另外一样要比的东西:看哪个国家能把现在技术的潜力,发挥到最大限度,让它产生最大的效益。中国互联网恰恰在这个方面,走到了各国的前面。印度、印尼也是人口大国,但他们并没有将互联网技术发挥到中国这样的应用程度。

  实际上,模仿和扩散,实际是知识融合和分享的过程。有可能成为有别于知识产权的另外一种生产方式,这就是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生产方式。以众包为例,它是共享式的知识生产方式,开放源代码就是它的成功实践。以开放源代码的原理进行技术扩散,就不仅仅是模仿了,本身就是一种知识创造。自主创新如果理解为众包模式的创新,也可能从闭关修炼式的知识小生产,转化为相互模仿、相互学习、共同创新的网络智慧创新。

  除了模仿,中国互联网必须有自己的自主创新。要加强互联网技术创新,特别是系统级、平台级的创新,例如在人工智能、位置服务等关系搜索引擎、移动互联网等重大市场机会的技术方面。在商业方面,要突破服务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改变中国社会资本稀缺造成的商业障碍。
模仿末路

  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显示,2008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2年后的今天,这个数字还会大幅上升。然而在偌大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找不到一家企业像苹果和谷歌那样以创新力闻名世界。强大如腾讯和百度,也都是模仿起家。创新力不足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无法回避的弊病。

  模仿带来垄断

  业内有一种说法,即模仿也是一种创新。这种说法无可争议,特别是对于起步远远落后于国外的中国互联网,前期的模仿是必然要走的道路,就像孩子需要模仿大人才能长大成人一样。然而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互联网的创新一直停留在模仿式创新层面,好像一个已经长大的孩子,却没有自己的思想。

  继续强调模仿越来越沦为一种借口,模仿带来的弊病已经非常明显。团购网站是一个典型案例。Groupon在美国兴起之后,国内也立即出现了大量的团购网站。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飙升到480家,预计到2010年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将有望达到880家。然而与迅速增长的数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经有200多家团购网站在竞争中消亡。

  而腾讯的加入让这些团购网站的前途更加凶险。比较有讽刺意味的是,腾讯也是模仿者,正是缺乏创新的中国互联网的大环境培养了这样一个模仿“怪兽”。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表示,中国互联网创业公司缺乏创新精神、不断抄袭是造成巨头垄断的重要原因。而现在这个“怪兽”就要吃掉其他的模仿者。

  腾讯很明白自己的优势,那便是建立在社交平台上的数量巨大的用户资源。对于新兴的互联网产品或者模式,腾讯一开始总是保持观望态度,然后在市场培育起来之后再猛然进入,利用自己强大的用户、资金和技术优势强占市场。业内对腾讯的批评一直不绝于耳。而腾讯的回击舆论的办法,便是大家都是模仿者,为什么你们可以模仿,而我不能?

  所以,模仿可以造成巨头垄断,而巨头垄断的结果可能是连模仿都不再可能。国内互联网企业已经达到了迷信“模仿”的地步,认为只有模仿才能降低进入市场的风险,同时在最短的时期内获得利益。追逐利润的风投也助长了这样的风气。在关于模仿与创新的争论中,很多人都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为模仿做辩护。他们没有看到,中国互联网已经走过了16年,需要将眼光放在更高的位置。

  其实在任何行业,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之后,往往只能留下很少一部分企业,大多数企业都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因此,在进入某一领域之前,必须考虑到该领域的门槛,像团购网那样技术门槛低,模式简单的网站,跟风是必然的。然而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还需要进行真正的创新。

  因为模仿谁都可以,但是创新却能形成门槛。

  为什么模仿可以带来垄断?因为在没有壁垒的完全市场环境之下,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是必然的。只要没有外界力量如国家法律的有效监管,行业将变得越来越集中。而打破垄断的必然是那些勇于创新的企业。

  国家要不要设立相关的法律限制巨头进入某些新兴领域?显然,与石油,石化,电信等行业不同,互联网行业是一个自由竞争的行业。国家没有明确的法规禁止巨头的垄断倾向行为。然而意在培养自由竞争环境的国家政策,在经过了16年发展之后的中国互联网行业,遭遇了越来越强烈的集中倾向。类似腾讯的竞争行为已经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国互联网创新氛围的缺失。而在国外的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案例很多,典型如对微软,英特尔的反垄断案例。因此有业内人士呼吁,国内互联网行业需要国家进行适当的反垄断干预。

  当然,腾讯的竞争行为能否称为垄断还有待商榷,因为相对于真正的垄断企业,如中石油,中国电信,国家电网,腾讯的竞争行为还更加具有弹性。腾讯并没有在政策范围内获得合法的垄断权。然而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垄断是可以自然形成的。腾讯的“终结者”角色已经多次证明了它对互联网创新的抑制作用。以模仿为基础就能成就巨头地位,腾讯的模式已经无法复制。在将来的互联网行业,没有创新会越来越寸步难行。

  对于广大的中小型互联网企业,不要再幻想着通过模仿甚至复制来获得利益,也不要只把眼光放在国外。立足中国用户的需求,积极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开发,才是最具有战略性的举措。面对巨头的竞争,中小企业并不是没有胜出的可能。

  有一家国外网站在创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用户量就超过了拥有65年历史的美国三大电视网,它就是YouTube,其创办时只有3个人的小团队,他们的平均年龄不到30岁,并且其中一个大学没有毕业。它以每天1亿次影片点阅流量,成为全球收视用户最高的影片分享网站,远远超越了Google Video。在竞争失利的情况下,谷歌只能以收购的形式控制YouTube,而收购金额高达16亿美元。

  YouTube成功的原因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它的创新精神。YouTube是用户贡献内容的经典范例。它建立了一个社会网络,用户可以在这个社会网络上分享视频。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版权成本,还能建立一个建立在社会关系上的社区,提升用户的忠诚度。因此Google Video才无法战胜战胜YouTube,正如腾讯QQ无法超越人人网一样。而且YouTube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了视频的上传速度,用户能够立即看到他们发布的视频剪辑。Google负责搜索产品和用户体验的副总裁玛丽萨认为这是YouTube战胜Google Video的原因之一。
 

模仿丧失机会

  中国互联网需要创新者,而这一需求正在变得越来越急迫。百度传出要开发手机操作系统的声音,虽然欲遮还羞,但是百度已经开展行动,并为此展开了大规模的挖角行动。然而百度的脚步已然迟缓,在百度面前不仅有诺基亚,还有强大的苹果和谷歌。互联网行业专家王斌质疑“百度的产品能否打动整个产业链来加盟他们的手机操作系统”,更多的评论认为,即使百度开发出手机操作系统,市场定位也将局限在中低端手机,因为高端手机市场届时已经被占据。

  强大如百度,已然落后于移动互联网。正如盛大公司董事长陈天桥所说,互联网是千变万化的,是在创造明天的商业模式来告诉互联网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这种发展方向是被预定的。对于互联网的创新型企业而言,应该“以万变应万变”。所以,专注于模仿别人,忽视新的市场机会,最后往往是得小利,失大利,而更悲惨的结果,是想要追赶已经太晚。

  不仅是手机操作系统,在最新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上,中国都已经明显落后,并且仍然采用了模仿的老路子。如提供地理位置服务的 Foursquare,目前国内已经有路客网,拉手网、玩转四方、多乐趣、在哪儿网等多家企业跟风提供地理位置服务。当然这样的应用服务本身技术壁垒不高,国外的成功案例国内可以借鉴。但是国内互联网企业不应该只把目光放在国外的成功应用上,本土化的创新才是根本。

  而与中国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亦步亦趋的样子截然相反的是,中国在移动互联网的机遇非常明显。根据尼尔森调查的数据,中国的移动互联网比美国更普及。中国手机用户达7.55亿,远超美国,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高于美国(两者比例分别为38%和27%)。在2010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介绍,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4.2亿人,从规模上来说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其中手机网民达到2.77亿人。目前,中国手机网民38%的渗透率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移动互联网市场。

  移动互联网可以塑造新的行业格局。苹果正是借助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创新出3G终端+应用商店的模式,击败了手机巨头诺基亚,并最终在市值上超越微软。而国内随之掀起了跟风苹果的热潮,Ophone,乐phone相继出现,中国移动和联想也都在倾力打造自己的软件商店。但是从手机销量和应用下载量来说,它们都难望苹果项背。为什么强大如中国移动和联想,不考虑通过创新的方式进行超越?

  在移动互联网这一新兴的领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况且国内的消费者与国外消费者还存在很大的不同。例如国内效仿苹果建立起来的应用商店,盈利水平一直无法提升,分析其原因,可能并不是开发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不够新颖或者实用,而在于国内的消费者不像国外的消费者那样习惯收费模式。因此照搬苹果的模式,从目前的效果看,并不成功。倒是android手机采用了革命性的做法,建立起一个开放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并且提高应用程序的免费比例,赢得了消费者的欢迎。Android手机在世界范围内销量的迅猛增加恰恰说明了其第三方软件运作模式的成功。而在国内,这样的开放模式还没有出现,中国移动Mobile Market只能在移动用户中使用,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虽然向所有用户开放,然而软件收费仍然让很多消费者止步。

  与移动互联网连接在一起的,还有物联网和云计算时代的到来。有研究机构预计10年内物联网就可能大规模普及,这一技术将会发展成为一个上万亿元规模的高科技市场,其产业要比互联网大30倍。温家宝总理曾经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科技界发表了题为《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强调科学选择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重要性,并指示要着力突破传感网、物联网关键技术。而与政府在物联网上的积极态度形成对比的,是中国企业对物联网的谨小慎微。百度总裁李彦宏表示:“我还没有看清楚物联网,觉得非常模糊、不清晰。就像1992年、1993年时的信息高速公路,大家知道这是未来趋势,但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心里并不清楚。”而IT教父柳传志也认同这一观点。

  同样的态度还存在于云计算领域。其实新兴产业在到来之前都是模糊的,没有人能像上帝那样预知未来。苹果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大胆创新无疑也有风险,谁知道iPhone会不会因为3G收费的昂贵而滞销?但是乔布斯选择了激流勇进。如果国内的互联网巨头都畏首畏尾,那么新的机遇只能从眼前溜走。百度可能要像追赶手机操作系统那样,在更加渺茫的希望之下,不得不采取更具风险的投资行为。

  价值理念错位

  从产品、技术、模式上缺乏创新,必然能追溯到企业在创新理念上的不足。而创新精神的缺失才是导致中国互联网无法引领世界的关键所在。

  其实只要有创新的精神,创新并不会如想象般那么艰难。当前一个国外网站“聊天轮盘”chatroulette悄然兴起。该网站的最大特色是,用户只需点击3下鼠标,就能与随机选取的陌生人视频交谈。这种另类的网络社交迅速成为美俄高中生的新宠。令人惊讶的是,该网站的创始人竟是一位17岁的俄罗斯少年。网站走红之后获得美国硅谷200多家投资公司青睐,其估值很快达到4000万美元。其实这样的创新就是idea的创新,技术上并没有太大的壁垒。可是国内就没有出现。

  很多中国企业争相模仿谷歌,苹果等国外企业,但是却没学习到其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谷歌为什么会成功?谷歌企业事业部总裁戴夫·基勒德(Dave Girouard)谈道:“谷歌的特别之处是其创新氛围由创立至今没有丝毫减弱,这对每一位年轻人都充满了吸引力。”谷歌极力塑造创新环境,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戴夫·基勒德如此阐述:“谷歌对每一个新点子都持赞许态度。谷歌没有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员工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他们可以在工作时间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没有时间限制,也无须征求上司意见。这种工作模式对很多公司来说是一个大胆的挑战。不过,谷歌的成功恰恰归功于弹性工作制度所调动的员工工作激情以及由此激发的自主创新。”

  在谷歌,为了鼓励创新,员工可以利用20%的工作时间做自己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上司不会过问他们在做什么。戴夫·基勒德说“这一点很特别,公司很多产品就是在这20%的时间里开发出来的,比如谷歌新闻(Google News)和谷歌电邮(Gmail)”

  谷歌的环境在国内互联网企业很少能看到,因为国内企业一般都会在研发上有明确的目标,他们认为有目标才不会浪费资源。而恰恰相反,这浪费了公司最大的资源——员工的自由创造能力。

  不仅在企业内部缺乏创新精神,在整个国内互联网环境上,还存在不利于企业创新的诸多因素。以软件业为例,国内盗版软件泛滥成灾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忽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正版软件保护不足直接扼杀了国内软件企业的创新动力,使其停滞不前。本来中国软件业就起步晚,落后于国外,政府还不在制度和法律层面鼓励创新,那企业除了模仿,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只有双管齐下,从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同时着手,才能革模仿之弊,兴创新之风。中国互联网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这也可能是中国互联网扭转劣势的为数不多的机遇,如果还把思维停留在过去,刻舟求剑,最后从水里捞上来的只能是沙子。以务实为船,以创新为帆,中国互联网才能走出一片新天地。
模仿与创新

  这点在文学创作上极为典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林逋的这首《梅花》中毫无疑义地模仿了南唐江为的“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诗句。这里的模仿,不管是从诗的锤炼字词的着眼点不同来看,还是从诗的状写景物所采用的虚实角度不同来看,后人之作,都有了新,“疏影”“暗香”的飘逸,描绘的集中和语言的运用都恰到好处。陆游《游山西村》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脍炙人口的著名诗句,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强彦文诗,“远山初见疑无路,曲径徐行渐有村”(见周晖《清波杂志》)却写在陆游之前。

  这是《诗式》中被称为“偷语”的模仿方式,已然令人称奇,而同时另一种被称为“偷意”的模仿方式则更技高一筹。的确,仿照前人名句,翻出新意,也是一种创造,有的还能出彩。王勃为人乐道的《滕王阁序》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名句,受到当时都督阎伯屿的连声称赞:“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其实这乃仿写北朝庾信《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中“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庾信描写射猎的盛况,王勃仿写并放入《滕王阁序》那个大的语言环境中,与数十名句互为衬托,更加相映生辉。后人盛赞王勃神来之笔,却冷落了庾信这个首创者,虽然有失公允,但也不无道理。

  成功最重要的秘诀之一,也许是要学会去运用已经证明为有效的成功方法。你必须向成功者学习,做成功者所做的事情,了解成功者的思考模式,加以运用到自己身上,然后再以自己的风格,创出一套自己的成功哲学和理论。

  其他人能够做到的,你就同样也有可能做到。这往往跟你的意愿无关,而涉及到你使用的方法,也就是参照那人是如何做的。有些人之所以能达成目标,乃是穷多年之功,才找出一套特别之道。但是你可别完全重复走他们的老路,只要走进使他们成功的经验中,不需要花费像他们那样多的时间,也许不多久就可以达到像他们那样的成就。

  换个角度看,其实世界上的人恐怕没有不模仿的。第一声喊“妈”不就是模仿母亲教的声音开口的吗?正是因为有了这第一次的模仿,才有了后来的口若悬河。中国人第一次写“一”,不也是照着父母或老师的范本字样写出的吗?外国人第一次写“A”难道又能例外?中外的人正是从这时开始,不断的模仿,才有了后来的龙飞凤舞,妙笔生花。

  互联网业界有人批驳中国互联网企业看到国外某些应用炒得很好,便不明青红皂白也蜂拥地抄将上去。反而观之,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前进倒有赖于这种一窝蜂的模仿行为,竞相模仿使得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很多,这有助于市场的培育,产生规模效应。

  能推动和摇撼世界的人,往往都是那些擅长模仿的人。要向卓越模仿,你要像个侦探,像个测量员,不断地质疑并找出得以成功的痕迹来。大部分学习的基本观点之一,就是从他人的成功里汲取经验。

  因此模仿不一定是坏事,一般地说在模仿的过程中,就有自己的创造,同时通过模仿,积累经验,就能逐渐创造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好东西。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模仿是学习创作的初期准备阶段,人们最认可的还是创新,最本质的进步永远都源于创新。但模仿确凿是创造的准备阶段,应当作前进的宝贵起点。
谁能从模仿到伟大

  尽管柳传志认为中国现在还没有伟大的公司,但并不掩饰他对于联想成为伟大企业的渴望。事实上,中国的IT企业,从硬件设备到互联网增值服务,在从本土化和国际化当中获益后,显露出更多的自信和更大的抱负,比如华为的“三分天下”说、腾讯的全球收购、乐Phone对iPhone的叫板等等。而这些有着模仿者基因的本土企业,能否实现从模仿到伟大的惊人一跃?

  仿亦有道

  “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根基都是模仿海外的模式,腾讯也不例外。我不讳言,十年前,腾讯恰是靠模仿海外的ICQ发迹的。”马化腾从不避讳自己的模仿者身份,但他强调腾讯是“颠覆型模仿”。

  这家曾惹过知识产权麻烦、而今成为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第三名的企业,无疑为国内IT产业诸多模仿者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同样是从模仿起步,为何命运迥异?谜底并不巧妙,很多企业的模仿是照猫画猫,而腾讯则如法炮制,我称之为倾覆型模仿。”

  也许在马化腾的眼中,模仿是一门技术含量很高的学问。首先,选对模仿对象,“必然要选择已经证实有远景的对象,同时要谨记模仿只是手腕和工具,模仿的目的是立异和倾覆。”其次,找准模仿的时机。“我们通常选择有一家开创者加一家跟进者的时候,这暗示这个市场即将启动。”

  眼下,模仿者正在从创新者的光芒掩盖下走到舞台前方,无论是学者还是实干家,对创新的赞美一如既往,但对模仿的推崇也变得普遍。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大量的新鲜事物不断涌现,其实它们大部分根本就不是什么创新,而是模仿的产物。只要稍加留心,我们就不难发现模仿不仅比创新更加多见,而且实际上是一条更为普遍的通往成长和利润的道路。例如,IBM进入计算机行业,德州仪器进入半导体行业,假日酒店进入汽车旅馆行业,美国无线电公司进入电视机行业,利顿(Lytton)进入存贷业务,《花花公子》进入出版和娱乐业务,无一不是以模仿者的身份出现的。另外,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些零售商的自有品牌总是在模仿那些全国性品牌,大部分玩具和包装食品也不例外。事实上,模仿无处不在,创新却是稀罕之物。”

  《营销想象力》的作者西奥多·莱维特在论证了模仿的无处不在后,将模仿提升到战略的高度。“一旦意识到任何一家公司的创新都会面临一些严重的制约,我们立即就会明白每一家公司都不得不把模仿作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战略。哪怕是规模最庞大、管理最完善、资源最丰富的公司,都会出于竞争压力不得不进行模仿。但事情还不是这么简单——模仿必须按照一个精心制定的战略来行事。”

  根据《全球对标网络》(Global Benchmarking Network)的调查,以标杆企业为目标的对标管理已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第三大战略管理方法,而对标管理正是“模仿战略”的核心。甚至国内有战略专家断言,“模仿战略至少将是中国企业在未来3到5年之内惟一的出路”。但高科技企业的模仿绝非易事。产品和流程上,模仿者要积极进行逆向研发——针对竞争对手开发出来的创新性产品,努力通过模仿来创造可以与之匹敌的产品。同时,模仿者还要懂得把握时机,“你没有必要咬苹果的第一口,能吃到第二大口、第三大口就行了。但是要小心,不要等到成为第十个下口的,那样就只能咬到很小一口。”西奥多·莱维特警告道。但最重要的是,模仿者能够“以我为中心”进行扬弃。在开创了国内轻资产之路后,PPG因为巨额广告开支和产品质量投诉倒下了,而其追随者——相对重视物流和消费体验的凡客诚品却站起来了。

  对于所有希望从模仿到伟大的国内IT企业来说,也许首先需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模仿者。

  从模仿到伟大

  “伟大的企业是有DNA的,这个创立者是不是有伟大的追求,决定这个企业的走向。”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基因决定论”被人们熟知。对以模仿起家的国内IT企业来说,往往不缺乏远大的追求,但通往伟大的具体路径却是一点点做出来的。模仿战略化、执行力和创新形象在从模仿到伟大的道路上必不可少。

  “有组织地支持模仿策略,不仅能尽早启动那些必要的模仿行动,而且可以向整个公司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公司看重创新者,同时也看重有创造力的模仿者。这样,公司就会像对待更有魅力的创新思维一样,为系统的模仿思维划出一席之地。”西奥多·莱维特认为将模仿战略化能够带来系统化的好处。事实上,模仿成为战略,也就意味着简单冲动的模仿行为被纳入到企业长远发展的框架内,从而一定程度上避免急功近利的心态。当模仿成为企业战略蓝图的某个阶段时,也就在提醒人们:模仿,是为了下一阶段的超越。

  执行力则是国内IT企业打败自己的“洋老师”和本土“同学”的关键所在。国内门户、即时通讯、搜索、C2C电子商务以及旅游网站的执牛耳者,都多少受到国外同行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启发,但在本土化的执行方面,却独具优势。新浪博客的后来居上和携程的壮大,都是例子。“Idea真的没有那么重要,至多只是一个开头的方式。同样的创意由两个人去做,谁的执行力更强,谁的经验更丰富,谁就更容易成功。”周鸿祎在博客里感慨道。

  然而,有清晰战略和强大的执行力的企业也许称得上优秀,但仍和伟大相距遥远,而这最后的空白需要用持续创新来弥补。据统计,财富五百强的榜单从上世纪50年代到现在,当时上榜的企业只有17家因为适应了时代的变化而继续榜上有名。这也揭示出优秀企业与伟大企业的区别。难怪在杨元庆眼中,伟大企业除了清晰的战略外,还必须具有创新的能力,有一个非常好的创新形象。

  今天移动互联网产业还没有一个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伟大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出现。无论对于IT巨头,还是初出茅庐的创业者,都面临新的成就伟大的机会。但久经沙场的周鸿也提醒我们:新创公司不要盲目模仿和抄袭大公司,新创业的公司就像是只兔子,却以为自己是个大象,用大象的心态做事,在狼面前慢慢踱步,最后就会被狼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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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停蹄踏乾坤,鹏程万里斗风云。 远瞩创业奋斗路,龙腾寰宇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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