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引用杨昌顺观点:广东9月2日起试行药价“三控”

杨昌顺 原创 | 2010-09-04 22:58 | 收藏 | 投票

广东92日起试行药价三控

2010-9-2

  91日起,广东省将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即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两年。

  广东省物价局一位张科长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东此次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主要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和不合理营销费用,并调整和降低部分药品价格。最大的影响主要在药品流通领域。但也有业界人士认为,这将给国内药企、低价药品代理商、药店带来不利影响。

  据了解,在药品流通环节,广东将按药品价格高低实行最高差别差价率管理。比如,每瓶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药品,如按原政策,批发环节企业在不突破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加价率,医院按15%顺加作价,可加价300元以上;但按现政策,批发环节加价不得超过53元,医院加价不得超过135元。

  广东省物价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控制流动差价率有利于从源头控制药品供货价格,减少流通环节加价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廉价药,抑制高价药,并引导医疗机构减少高价药品的使用,鼓励使用低价廉价药品,使百姓受惠。

  这对国内药企将是一个冲击。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药厂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国内药企因发展时间短、基础薄弱、投入不足等因素,导致自主研发的原创药寥寥无几,大多生产的都是仿制药,且同类企业居多,竞争激烈。

  医院及医生的趋利性,使得处方偏好高价药,而国外专利药、原研药的价格一般都很高,实施三控或将助推外资进口药在中国公立医院市场份额急剧上升,进而加剧国内药企同行业竞争。

  此外,该新政将使低价药品代理商无立锥之地。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认为,低价药品代理商将因此丧失财务的主动权,再一次处于谈判的劣势地位。杨昌顺说,药品代理商这几年在医改中,不断受到国家新政打压。以省为单位的招标,让工业企业直接投标,还有网上价格谈判,这些都是工业直接参与,代理商并不在这个环节中,所以没有合法地位,只能任听厂家摆布。

  代理商难过,生产企业会更难过。深圳大学教授谢圣远说,在底价招商中,出货发票必须高开,在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需要代理商拿发票来,而且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亦是代理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共同利益,零差率三控’”都将意味着行业利润大减。

  对此,很多医药代理商认为,可以考虑转为生产企业的业务经理。因为一旦供货价发票高开,对于过去依靠过票逃税为主要收入的医药代理商来说,日子非常艰难;转为业务经理后,拿到的将是合法的佣金。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819发出的《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药品到达零售环节时,医院售药差价率将较零售药店差价率的35%再低10%,也就是说,将来部分药品在医院开,可能比在药店买还要便宜。

  广州某大药店连锁负责人张某告诉记者,价格本来是药店与医院竞争的最大优势,如果三控,药店的价格优势没有了,将令一大批中小型药店经营难以为继,要么倒闭,要么被大连锁吞并。

  但事实上,在采访中更多的业内人士却表示并不认为三控会重创药店。药店和医院的购进环节不一样,一方面患者到医院就诊,要面临挂号费、诊金的成本,同时还得搭上时间。相比下来,药店在药品价格和便利性方面的优势就显而易见了。广东一家连锁大药房的张姓经理分析说。

  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件事。表面上看毛利将越来越低,但它无疑会加快药店品类调整的步伐,对品牌厂家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能会促使品牌药品流向药店。张经理说。

 

作者:张李源清 王玲 谢建超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00902

原文地址:http://www.cet.com.cn/20100901/a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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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创伟业总经理,从事医药大健康产业18年,专利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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