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改迈出重要一步:首个区域医疗联合体签约组建

杨昌顺 转载自 新华网 | 2011-01-29 15:29 | 收藏 | 投票

新华网上海1月28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首个区域医疗联合体28日在卢湾区签约组建,由上海规模最大的医院上海瑞金医院领衔区域内多家一、二级医疗机构联合组成。

此举标志着上海公立医院改革在创新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机制,纵向整合医疗资源、更好方便群众就医上有了历史性突破。上海将在选择部分区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积累经验,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建立多个区域医疗联合体。

上海在卢湾区建立的首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共有7家医疗机构组成。其中既有三级医院,也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域医疗联合体是由一所三级医院联合若干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的非独立法人组织。联合体内部是一种紧密型的联合关系,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探索构建统一、节约、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院长由总监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按程序任命。医务人员在联合体内柔性流动,财务统一管理,探索组建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的统一采购平台。联合体内部以信息化为基础,开展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将建立区域检验检查中心和影像诊断中心等辅助诊断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说:区域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明确分工,二、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及其并发症进行诊疗,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联合体后,社区居民可以签约在联合体内就医,也依然可以持 医保 卡在上海市各医院就医,但在联合体内签约就医可以享受诸多好处:如签约居民可享受联合体建立的包含一、二、三级医院诊疗信息的健康档案;凡是签约居民可享受相对优先的门诊、住院转诊通道,可在社区预约到专家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大型检验检查等。

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表示:上海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不是医疗机构简单的叠加,而是为了加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促进整合协同,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巩固和提高预防工作,进而为群众提供方便价廉有效的医疗服务。

沈晓明介绍说,联合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是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突破,联合体试点将着重试验管理和运行模式、 医保 总额预付方式和居民的就医模式,联合体要吸引居民签约,要使老百姓在签约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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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创伟业总经理,从事医药大健康产业18年,专利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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