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中小商协函[2010 ]6号
理事会邀请函
全国各地企业、事业、行业单位: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于200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国首家成立的国家级中小企业行业组织,是中国商业领域内中小企业的国家级权威行业机构。协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受商务部和工信部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协会。会长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担任。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www.zxsx.org)组织构成是由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活动的中小企业(包括商品制造业、商品流通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以及围绕中小企业开展相关专业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将以服务、促进、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为己任: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沟通企业和政府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市场渠道建设、商业技术推广、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培训、法律维权等服务。评选和表彰“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型”、百强中小型企业和企业家。
目前,协会拥有直接会员四千多家,间接会员三万家,会员部已为800多家企业提供了卓有成效的个服务, 2010年协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程”,将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培育一批优秀的成长型企业。
我们欢迎全国各地中小企业、行业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加入协会,与协会一道为我国中小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二0一0年一月一日
加入理事会的条件与服务内容
中小商业所涵盖的范围:
金融业、房地产业、商品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环保业、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文教医卫业、物流仓储业等。
理事会职位申请和资格
1、正式注册、合法经营的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可申请协会理事单位;
2、在所属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可申请常务理事单位;
3、信誉好、贡献突出的、有影响力的地区代表性企业可申请副理事长、副会长。
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
一、授予荣誉
为理事单位颁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理事单位” 证书和牌匾,第一负责人获得协会理事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二、信息服务
1、向理事单位免费赠阅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印发出版的《中国商讯》杂志;
2、在《中国商讯》上向国内外介绍理事单位,为其发布各种供求信息;并提供国内国际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展览、法律以及知识产权等信息服务;
3、通过各地有关机构和商会为理事单位查询有关商务信息和资料、进行企业资信调查,帮助 寻找可靠的商贸伙伴。
4、在协会网站、中国商讯会议网、《中国商讯》会刊上为会员单位设立宣传窗口,刊登企业简介、项目合作信息;并做链接。
5、理事会成员有机会获得推荐,参加协会与媒体(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合作开展的活动。
三、政府、企业公关与区域发展服务
1、向会员单位所在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统一组织指导和申报中小企业相关国家扶持资金。
3、符合条件的理事可申请理事会高级别职务,有权参与协会、政府、企业联合发起的区域性或全国性项目的建设。
4、大力发展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促进基地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
四、投融资服务
1、协会“投融资项目专家指导小组”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推介担保公司、投资机构及基金组织为企业提供海外上市、投融资以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专业服务;
2、提供政府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申报项目的政策信息咨询及指导服务;
3、整合国内财团资源,开展“保函融资,三方委贷,股权交易”等业务,解决企业贷款资金。
4、会员部建立项目库,为资金持有方选取优秀项目进行投资合作。
5、为会员单位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和后续跟踪服务;
五、市场开拓服务
1、组织参加协会组织的境内外经贸洽谈会和对接会、博览会、展览会等,并有机会发布商机。
2、帮助理事单位引进技术、推广产品
3、邀请进驻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商品交易基地,宣传推广企业及产品,推荐国际国内分销商、渠道商;
4、对于我会组织的商贸考察,会员单位特别是理事会单位优先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申请中小企业国际拓展资金。
5、组织会员企业创办网上贸易平台,举办“中小企业网络推广日”等活动;
6、培育全国性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新兴的国家级商贸集散中心。
六、交流与合作服务
1、组织理事单位有关人员到国内、国际城市考察访问。
2、邀请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中国商讯会议”和商务部主办的有关会务活动
3、根据理事单位要求,可协助出面组织相关领域力量为企业单独举办项目论证、企业发展指导、产业升级与技术引进指导。
4、组织协会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以协会领导身份代表中国中小企业界率企业代表团随国家级代表团出国进行商务考察及访问活动;
5、协调办理理事会成员企业领导的出国手续。
6、组织会员企业参加每年举办的“中国创业加盟品牌博览会” 等活动;
7、邀请参加协会举办的“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
8、邀请参加协会每年在京举行的“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 ;
9、邀请参加协会每年定期举办的“中国商讯会议高端交流会”等活动。
七、企业管理培训
1、组织全国中小企业家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商学院” 的学历及研修班课程。
2、通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程”在企业投融资、市场拓展、整合营销、管理咨询、信息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
3、根据理事单位的要求。对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业务问题,出具调解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以帮助企业解决矛盾及在决策和经营中规避法律风险。
八、信用、品牌建设
1、组织会员企业自愿参加“创品牌、讲信誉优秀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2、组织会员企业自愿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商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评选”活动。八、个性化服务
九、个性化服务
如:招商引资、项目研讨会、高层公关、法律维权、企业包装、开业庆典等等。
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
一、授予荣誉
为常务理事单位颁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证书和牌匾,第一负责人获得协会常务理事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二、协助企业加强与政府各部委的关系,建立相关的业务协调;
三、获得协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程”提供的支持
1、成为工程战略合作伙伴,并邀请优秀企业家作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专家参与协会平台建设。
2、支持企业进行行业性或区域性的集群联合发展,建立产业化示范基地或园区;
四、符合条件的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副会长可推荐,参加随国家领导人出访团出访,开拓国际市场。
五、 常务理事单位以上的可与协会合作,共同策划实施相关商贸活动项目
为副理事长单位提供的服务
一、授予荣誉
为副理事长单位颁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证书和牌匾,第一负责人获得协会副理事长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列入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协助整合社会关系和各类经济资源,建立支持体系
1.协助建立与国家相关部委等高层资源的联络、沟通;
2.及时通报国家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最新政策信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协助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三、推广企业品牌,提高企业行业地位
1.协会可以以发函或者派员方式,支持副理事长单位的社会活动和业务推广活动;
2.协会组织的各类大型投资洽谈会、中国中小企业家俱乐部和行业评选等活动,优先邀请副理事长单位参加,优先服务;
3、符合条件的副理事长、副会长单位,可联合地方政府,申请为其在地方批复建设国家级项目或基地。
四、参与服务体系建设,享受本会资源合作待遇
作为协会战略合作伙伴,优先参与协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申请合作举办或单独举办中小企业展览、会议、培训等活动,增强企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为副会长单位提供的服务
因申请副会长需报国家民政部备案,入会文件另附说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向会员部另行索取。
会费标准(一届5年)
1、 理 事: 4000元/年,10000元/届
2、 常务理事: 8000元/年,20000元/届
3、 副理事长: 15万元/届
4、 副 会 长: 25万元/届。
协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百万庄支行
户 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帐 号:0200 0014 0901 4465 732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理事会申请登记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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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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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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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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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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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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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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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地址/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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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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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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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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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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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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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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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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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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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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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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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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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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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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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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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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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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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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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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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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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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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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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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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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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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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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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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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其他协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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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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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的会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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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 □ 常务理事 □副理事长 □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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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我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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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意见: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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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用黑色碳素笔正楷填写,或者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2、此表内容均以上一年度的情况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3、此表填写后请寄回或传真至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18号中商写字楼五楼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邮编: 100045
4、热线电话:010- 57015856 传真: 010-6857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