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帮与大众点评到底谁是谁非?

廖建年 原创 | 2011-03-08 12:38 | 收藏 | 投票

   3月7日,国内两大生活服务信息网站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互诉官司判决结果揭晓。但令人不解的是,双方均称胜诉,不同媒体报道时似乎也各执一词,法院判决后双方都称获得胜利倒成了业界一奇观。

    与其各听一辞,不如直接把判决书的核心内容晒出来以正视听: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反诉原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爱帮网(www.aibang.com)使用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并停止虚假宣传;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爱帮网首页(www.aibang.com)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选择相关媒体公布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五十万元;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停止虚假宣传;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大众点评网首页(www.dianping.com)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选择相关媒体公布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六、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赔偿被告(反诉原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二万一千元;

    就笔者个人愚见,从这份判决书中不难看出应该是大众点评网胜诉。看法如下:

    这个判断书的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六条是最重要的关键部分,提示了这起官司谁是谁非的实质性结果。第二条与第五条,第一条最后一句“停止虚假宣传”和第四条的内容是各打五十大板的描述,没什么差别,也不是问题关键所在。判断谁是谁非主要看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六条。其中第一条最关键:明确判定爱帮网应停止使用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直接点明了爱帮侵权事实的成立,这是整个判决结果的要害。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双方皆称胜诉的完全相反的说法见于报道呢?这里就涉及到读文取义的问题。判断书除了对侵权事实的明确说法外,还有对双方各有过错行为的判罚,因而被不同人摘取加以利用并经媒体报道所致。尤其是可能引起歧义的是第三条和第六条,两家都属赔偿方,判断书里没有(也无需)明确说明这个赔偿费用发生的具体原因,只是说明 “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开支”,理由完全一样。但我们仍可从判罚金额上看出名堂:爱帮被判赔偿大众点评高达50万元,大众点评被判赔偿爱帮只有2.1万元,量级完全不同(个人理解这是法院以一分为二的处理方式并本着纠错原则所做出的分列判罚)。从这些来看,两家谁是谁非应一目了然。

    一场官司经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竟然会出现双方都宣称自己胜诉并且经媒体大肆宣传的情况,非个案,也算是当下社会的一个怪现状,“真相已然不重要,只为享受闹剧的过程”,这样的状况令人深思。(文/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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