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资本(四)

曾加刚 原创 | 2011-04-01 11:21 | 收藏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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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化资本价值模型

广义信息态是人类类活动图式的表现形式,信息化是容介态的表现形式,是新生产力代表,我们把人类类活动图式中产生的事物可当作物品(商品),也就是说把信息化当做广义信息态的物品(商品),物品(商品)作为资本存在会产生价值,同样,信息化作为资本存在于企业也会产生价值,创造价值。

我们都知道,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的本质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商品具有三个基本条件:1、必须是劳动的产物,具有价值属性;2、要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即具有使用价值属性; 3、必须用于交换。

商品价值表现形式W=C+V+mC为物化劳动,不变资本,V为必要劳动,可变资本,转移价值,而m为剩余劳动,剩余价值。

广义虚拟经济的观点来看,虚拟价值同样有三个属性:1、趋向于形式化;2、具有寻租变现能力;3、有保值增值能力。

以前的劳动创造价值,现在有些地方是不劳动也能创造价值,这更多体现在广义虚拟经济领域。信息化是容介态的表现形式,人类类活动文化的产物,即具有普通商品的属性,也具有虚拟价值的属性。在不同的发展时期,这些属性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比重不一样,是动态变化的过程。

信息化资本价值模型借用商品价值模型:ICapital =C+V+m

其中,C为投入价值与市场可衡量的财务收益,用财务指标来评估;V为与企业业务共同产生的价值,可以效能指标来评估;m,是企业可持续力发展表现的价值,无形价值,即盈余价值,可用评议指标来评估。

往往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信息化资本的价值一般可分为完全的价值表现形式和不完全的价值表现形式。所谓完全的价值表现形式一般是指企业信息化在企业形态活动中能够使其价值得到同等的或超出价值的补偿,即信息化资本价值模型ICapital =C+V+m中的CVm都有很好的体现;所谓不完全的价值表现形式一般是指企业信息化在企业形态活动中所包涵的劳动没有得到或没有完全得到同等的价值补偿。即信息化资本价值模型ICapital =C+V+m中的CVm没有很好的体现。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企业信息化投资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即使有应用也没有形成能力,即便形成能力也不能创造合适的商业价值,或许有商业价值,但不是核心价值。

一般来说,信息化资本价值和信息化资本的劳动量不完全是一个等量,这是信息化资本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最为突出的特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特点呢?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信息化资本所在的企业形态及匹配度决定的。在社会环境条件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形态水平较高且匹配度高的信息化资本和企业形态比较低且匹配度较高的信息化资本所实现的信息化资本价值是不同的,前者可能获取数倍高于后者的信息化资本价值,也可能后者获取的信息化资本价值数倍高于前者,后者还可能一无所获,出现赔本,甚至破产。

总之,用哲学的观点,借用商品价值模型,构建企业信息化资本价值模型,让不同的企业(主体)充分认识企业业态,所处的阶段不同,匹配度不同,获取的信息化资本价值也将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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