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媒体的属性

张海勤 原创 | 2011-05-06 16:09 | 收藏 | 投票

  最近公共媒体备受关注,重庆市一马当先率先开播无商业广告的电视频道,惹得众人议论纷纷。国内媒体倡导的公益公共媒体主要来源自日本大地震日本国家电视台的公共频道的无私奉献。同时有媒体也指出发达的美国也有公共频道,于是乎中国国内被落后的紧迫感油然而生。

  所谓的公共媒体,主要是区别与有没有广告或者是有没有商业广告的媒体。言外之意,媒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客观媒体。这个媒体的公信力来源于政府,政府是这个媒体的后台,媒体是全心全意为政府和政府管辖的区域的人民服务的。一个公共事物,它具有两个特征:1、社会性;2、专属性。

  先说专属性,也就是它属于谁的?从重庆的情况来看,这个公共媒体不仅属于广播电视局的,也属于重庆市政府的。从这个出发点来看,公共电视媒体它必须是以政府和广电局的指导思想为主,虽然政府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和人民群众的自娱自乐性质的电视台仍然会有不同。也有的专家会指出,公共媒体就是为政府服务的,具有专一属性,不可能照顾太多方面。由此,该公共媒体也只能是属于政府,否则会出现某些冲突部分。

  第二,社会属性。一个商业社会的媒体,不应该脱离这个时代而乌托邦。在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际化商业潮流中,媒体不应该回避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从事商业性质的活动,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更不是一件违法的事情。试想:中央电视台没有一年上百亿的收入,它有什么资格把央视打造成今天的王牌栏目群体。回想十年前,央视被地方卫视围追堵截的狼狈窘态,就知道商业性质的广告给央视带来的蜕变。同时也给国内企业塑造了国际品牌形象的大舞台。没有商业娱乐性的办台理念,恐怕李咏直到现在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有谁能否认央视假借娱乐性的商业操作宣传社会主义文明,宣传共产党好和社会主义好。

  如果说今天,富足的电视事业应该从事付出性质的慈善公益活动,也是应该的。如此,公共媒体分类出政府专用话筒也是应该有的。只是其属性和普通公众媒体不同而已,但是绝对不应该受到歧视,更不应该形成中国人传统的一窝蜂的运动模式。

  公共媒体是一股清新的凉风,是国家富裕的象征,也是政府向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是改革开放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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