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于士超 原创 | 2012-05-28 06:43 | 收藏 | 投票

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相关链接:

 

于士超 的近期作品

个人简介
格言: 当我们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每日关注 更多
于士超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