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级职称推荐积分办法

于士超 原创 | 2012-09-26 08:14 | 收藏 | 投票

 高、中级职称推荐积分办法

 

为使评审组更好地把握参评条件,公平、公正地做好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小学高、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经与各有关单位、专家研究,对今年的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推荐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程度高,为真正把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态度端正,师德良好,且符合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优秀教师评审出来,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使评审组有一个共同的尺度,按成绩比贡献,杜绝人情干扰,使参评教师都有自己的一个方位,以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积极性,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二、积分办法

(一)教师积分办法

1)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的积分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评选中,获得国家省、市、县、乡一等奖,依次积分为10分、8分、5分、3分、1分;获得国家、省、市、县二等奖,依次积分为8分、5分、3分、2分;获得国家、省、市、县三等奖,依次积分5分、3分、2分、1分;特等奖按一等奖积分,优秀奖按三等奖积分;乡、镇二、三等奖不积分。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下乡巡回作课中获得奖励按同级优质课积分。此项积分要求教师获得的证件与所教学科一致,否则不计分;年内同学科多次获奖,取最高一次积分,但须有登记表、教案、表彰文件,此项累计不超过20分。注:2001年以后,省级优质课评选已经规范,其证书加盖有“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证书专用章”或省教育厅的公章,之前由相关教研部门和业务部门签章。市级优质课由相应教研室负责组织评选,以前由相应教研室签章,近几年原则上要求由市教育局签章。说课活动一般由教研部门组织进行,在评审中可以作为观摩课的一种形式。杂志社、协会、学会、研究会组织评选的优质课等原则不予认可。鉴于我县实际,凡经县教研部门推荐上报的市级以上录像优质课一律按县优质课对待,获奖等次不变。

2)论文积分

任现职以来,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的本学科教育教学教研论文,800字以上者积4分,800字以下300字以上者积2分;城市学校教师省、市教育部门评选的论文一等奖依次积分为3分、2分;(省级以上均按省级计算);二等奖依次为2分、1分;三等奖依次为1分、0.5分。农村学校教师省、市、县教育部门评选的论文一等奖依次积分为3分、2分、1分;(省级以上均按省级计算);二等奖依次为2分、1分、0.5分;三等奖依次为1分、0.5分(县级三等奖不计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0分。注:论文必须是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评选推报交流的;在正规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学科在教学方面有一定水平的文章,除此以外一律不积分。

3)单项奖积分

任现职以来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的证书,城市学校教师国家、省、市依次积分为6分、4分、3分。农村学校教师国家、省、市、县依次积分为6分、4分、3分、2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5分。

4)优秀辅导奖积分

任现职以来本人直接辅导的学生,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按国家、省、市、县级依次积分为3分、2分、1分、0.5分,年内多次获优秀辅导教师奖者,只取最高一次积分,此项积分不超过10分。

5)教师节表彰积分

任现职以来教师节期间取得国家、省、市、县、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者,有表彰文件的依次积20分、12分、9分、6分、2分,当年多次受奖者只取最高级别积分;多年获奖者,累计不超过25分。

6)优秀班主任积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县、乡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班集体依次积分为6分、3分、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注:国家级的模范班主任,如有县级的按市级以上对待,没有县级的按县级对待。

7)教学研究成果奖积分

任现职以来经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立项报告、实验过程报告、鉴定证书的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改实验成果奖、课题研究等,主持者按国家、省、市、县依次积分为6分、5分、4分、2分;参与者依次积分为4分、3分、2分、1分;没有结题的不计分,不同内容的教学成果奖可累计积分。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某一方面突出而获奖者,如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按国家、省、市、县依次积分为3分、2分、1分、0.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8)教学成绩积分

任现职以来,每年升级考试前五名的加分(注小学由中心校(校)制定、初中以县名次)。第一、二、三、四、五名,分别加43210.5分,任职超过五年的按近五年的加分,可累计加分。凡是任小学、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在每年组织的县以上运动会、演唱会、书法绘画大赛中,本人直接辅导的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老师的,分别加2分、1分。年内大赛,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奖作为教学成绩积分。

9)其他积分

1、教龄积分,每年积0.5分。教龄满20年的,从21年开始每一年教龄积1分。

2、考核积分,近五年考核优秀者,每取得一次,增加2分。

(二)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积分办法

1)论文积分

任现职以来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的本学科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参照教师论文积分办法积分;参与撰写教育教学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者)或省地方课程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者)积8分。

2)优秀教学教研成果奖积分

任现职以来有立项报告、实验过程报告、鉴定证书的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改实验成果奖、课题研究等,主持者按国家、省、市依次积分为6分、5分、4分;参与者依次积分为4分、3分、2分;没有结题的不计分,不同内容的教学成果奖可累计积分。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某一方面突出而获奖者,如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按国家、省、市依次积分为3分、2分、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3)优秀指导教师奖积分

任现职以来直接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中获奖,参照教师辅导奖积分办法。

4)教师节表彰积分

任现职以来教师节期间取得的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有表彰文件参照教师荣誉积分。

5)其他积分

参照教师积分标准。

 

注:不参与评课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参评教师讲课作为量化积分的一项,满分为30分。

 

 

于士超 的近期作品

个人简介
格言: 当我们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每日关注 更多
于士超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