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巴经营”的格式化陷阱(二)

谭朝兵 原创 | 2016-01-17 22:39 | 收藏 | 投票

文/谭朝兵   敦远顾问公司

在《阿米巴经营的格式化陷阱(一)》中,我们从日航与京瓷的成功要素、稻盛哲学与阿米巴经营的关系等宏观视角予以了解读。本文接上篇文章,从方法论的角度进一步探究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阿米巴实践为何最终落入“功败垂成”的结局。

重新认识京瓷阿米巴的精髓

在《陷阱(一)》中,提到京瓷的成功依赖于两个关键要素:独步全球的精密陶瓷技术和恪守稳健经营的原则。那么,“阿米巴经营”之于京瓷的价值体到底现在哪里?我认为无非两点,需要分开理解。

第一点,“阿米巴”三个字的内涵与体现。稻盛先生经常引用“中小企业像脓包,大了就会破”,即人们常说的“大企业病”,这才是稻盛引入“阿米巴”概念解决大企业病的思想源头,“大企业做小,小企业做大”是“阿米巴”引申的本质内涵。体现在京瓷,就是以核心技术为基础的事业裂变、孵化机制,在京瓷母体内孵化出235家独立运营的产品公司,共享技术、协同运转,这才是最本质的。

第二点,“阿米巴经营模式”的内涵与体现。这是我们熟知的概念,即在单体企业部门之下划分若干个具有上下游市场交易关系的、独立核算的小经营团队-阿米巴。本质上是一种强调精细运营的经营体制,将市场的竞争压力和价格压力传递到企业内部,驱动内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借助“阿米巴”组织给员工参与“经营”的平台,通过“独立核算”来考评绩效,两者都是实现模式的手段,并非模式的目的。

至此,不难发现,对京瓷而言,阿米巴的精髓在其裂变机制,而不再其模式本身。甚至单体企业内部实施的“阿米巴经营”对京瓷成功与否根本无足轻重。即使在京瓷下属企业中,也未全部采用阿米巴经营模式。

 

中国企业阿米巴实践方法论流派

既然,京瓷的成功不在 “阿米巴经营模式”本身,中国企业就能不信邪,寄望阿米巴经营“摆脱困境”或“更上层楼”吗?答案并不乐观。因为工作关系,我们见证了众多中国企业陷入“阿米巴泥潭”的案例,缘由千奇百怪,方法论的缺陷才是最主要的。

当下,指导中国企业阿米巴经营实践的方法论,大体分为三个“流派”:“京瓷原教义派”、“中国式阿米巴派”、“市场链SBU派”。

京瓷原教义派。本派以京瓷下属咨询机构和少部分国内机构为代表,通过售书、布道(报告会)、发展会员方式点燃了中国的“阿米巴市场”,以原汁原味的“正宗”阿米巴方法论招揽信徒,因为皈依门下的国内企业绝大多数停留在哲学修炼阶段,鲜有将“阿米巴经营”付诸实践的,也就谈不上“失败”或“无效”。

中国式阿米巴派。目前,真正在中国市场上风起云涌,推动国内企业“阿米巴经营”实践的是打着各类“中国式阿米巴”的国内培训机构。以“京瓷阿米巴经营”方法论为核心理论基础,以“利他”哲学为必要条件,辅以“中国化”的物质激励,附加一些时髦的或故弄玄虚的噱头作为饵料,由此构成“中国式”的方法论体系。

市场链SBU派。本派以海尔市场链SBU模式为母本,实践企业除海尔外(因弊端多,海尔以颠覆性地再造成“人单合一模式”),最著名的当属上汽集团的“人人都是经营者”模式。除了不要求修炼“利他”哲学外,与“中国式阿米巴派”在方法论上并无质的差别。

虽然,伟大的组织倡导超越自利之上,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东方、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自利是人性的本质,也是基因选择的结果。没有丝毫必要纠缠于“自利”或“利他”的哲学命题,稻盛先生如果没有 “自利”的人性认知,也就没有必要不耐其烦地倡导利他哲学,也没有必要淡化对阿米巴的直接物质激励。因此,我们可以直抵方法论本身,审视它存在哪些缺陷或问题。

市场上主流的方法论核心构件共同包含三部分,即阿米巴(经营体)组织、内部市场化、物质激励。物质激励都在做,深浅程度决定于企业自己的价值判断,因此,本文只对阿米巴组织和市场化加以探讨。

 

阿米巴组织构建方法与缺陷

在阿米巴划分方法上,遵循稻盛的划分逻辑,即所谓的“三原则”:①能够独立核算;②能够独立完成业务;③能够贯彻公司整体目标和方针。

在阿米巴层级设定上,遵循的是自上至下、由粗到细的逻辑,从事业部级到部门级再到团队级,逐层嵌套,逐级分权。如图1,此图被众多国内企业和机构用以指导阿米巴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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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这么做的好处有三。一是,组织责任属性转变,将传统直线职能制组织下的收入中心(如销售)、成本费用中心(如生产、职能部门)转化成为众多利润中心,在独立核算与成果分享的激励机制驱动下,员工更加关注本阿米巴的投入产出效益,提高资源的利用价值。二是,为员工提供参与经营的组织平台,通过扩大分权和物质激励,调动(部分)员工的积极性;三是,通过内部市场价格传导机制,传递外部市场的竞争压力。

各类机构重点宣传的“培养经营人才(或人人成为经营者、复制老板)”的效用,如同电线杆上贴的卖药广告一样,有夸大功效之嫌。真正的经营人才是在组织外部的市场“大田”中摸爬滚打出来的,不能因为在自家炕头上划块地盘,给张会计报表,搞自产自销,连客户、对手长什么模样都没见过,与其说培养了经营人才,倒不如说培养了“会计师”更贴切。切记,“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以上阿米巴组织构建方法论上的逻辑缺陷,以及大量国内企业实践遇到的问题。

首先,在阿米巴划分方法上,稻盛三原则是以满足“独立核算”和“内部交易”需求为目的的。如果简单照搬原则,企业可以划分出众多阿米巴,或大或小,或前台或后台。放在京瓷或许适用,但能否把独门独户实践的方法直接拔高成“普适”的方法论呢?未经大量实践验证,直接拿过来推广,至少在理论上是不严谨,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认为,以上三原则充其量算作必要条件之一,绝非充分条件。

例如,有家农药生产企业,直接把生产车间翻牌成阿米巴,车间的设备、工艺加工条件技术部门事先限定好了,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这样的阿米巴,除了增加繁杂的核算、上下游交易成本外,几乎没有任何经营空间。划分条件满足了,但划分的意义却不存在了。

再如,有些中小企业,把后台职能部门划分出阿米巴,搞内部服务收费,一线阿米巴不盈利,后台盈利对企业有价值吗?能促进后台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前后台资源协同吗?答案显示是否定的。

另如,京瓷产品研发部门不作为阿米巴,大部分国内企业在处理产品开发部门时,要么同京瓷一样作为费用部门处理,要么作为只对研发活动本身负责的阿米巴。研发部门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整个企业的阿米巴串起来,变成了一条没有发动机的管道,缺乏足够的经营张力和动力。

当然,阿米巴划分问题远不止这些,本文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其次,在阿米巴颗粒度上,稻盛没有讲,这就给国内机构拍脑袋、自由发挥的空间。横向切分和纵向层级可以无限切分吗?如何判定阿米巴有效的规模与范围边界呢?缺乏可靠的理论指导,在实践上造成“泛阿米巴”的混乱。

例如,北方一家无机化工企业花费重金聘请某号称国内第一的阿米巴辅导机构,反反复复折腾了一年,毫无成效。为此,经营管理部(注:国内搞阿米巴的企业大部分都照葫芦画瓢成立了这个部门)负责人向我们请求援助。摊开组织框架图一看,所谓的阿米巴组织不过把原先的部门按照市场链环节,要么直接翻牌,要么打包组合,简单包装成产品、生产、物流、营销四大功能事业部,和海尔多年前推行市场链时的本部制如出一辙。此类“阿米巴”以前不少国内企业曾经实践过,最终包括海尔自己也不得不放弃,因为这种嵌入市场链的功能事业部,在效能上比产供销一体化的事业部组织更加笨拙。另外,因为规模庞大、内部结构复杂,除了事业部(阿米巴)领导外,一线员工无关痛痒。大阿米巴做不透,不见成效,在往下推进从上到下还有信心吗?

事实上,绝大多数国内制造型企业阿米巴推行套路和这家化工企业并无二致,少部分领导力强、组织氛围好的企业,短期内在降低成本费用消耗上会取得些许成效,但后期负面效应(博弈、笨拙、内部交易成本等)必会淹没掉这些灵光乍现的短期效用。

第三,在纵向组织层级上,因为没有阿米巴颗粒度的有效定义,也没有分层之后的层级角色的明确定义,造成企业整体组织层级明显增加。虽然,国内机构给出了所谓的“量化分权”方案,其本质上仍然是上下级基于费用预算数据的结构性分权,整体组织仍然是逐级汇报、逐级指挥、逐级监控的科层体制。时间一久,上级处于本能需求,找出各种理由将旁落的大权重新揽入怀中。这不是权力能不能量化的问题,而是科层组织运行规律使然。海尔推行“人单合一1.0”时,为什么把三权给一级经营体一次赋权(赋权不同于分权)到位,抽空倒三角下的中间层(二级经营体)指挥权,并持续不断地“敲打”中间层的“正三角”思维,根源就在这里。

最后,基层阿米巴还会重新变成呱呱叫的鸭子,而组织在纵向上却更加高耸、厚重了。

 

内部市场化方法与缺陷

构造内部市场,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被视为推行阿米巴经营的标准构件之一。在“定价即经营”的经营哲学指导下,国内企业建立的内部市场往往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封闭的,或者很少打通内外市场;二是,双边垄断的,上游买家、下游卖家只此一家;三是,交割买断的,下游买断上游产品或服务。

在目的上主要满足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阿米巴的损益核算,借助虚拟交易(价格)构造出阿米巴的收支结构,模拟出虚拟公司的经营环境,衡量阿米巴的经营成果(绩效);二是,传递市场竞争压力,以市场销售价格和内部交易价格为信号,将外部市场的价格波动传递到企业主价值链的各阿米巴环节,借此驱动成本消减行动。

在价格形成机制上,主要以成本信息、市场信息为基础,由阿米巴之间协商、上级协同裁决的方式确定阿米巴间的内部交易价格。这种价格是参杂人为干预因素的计划价格,衡量的并非阿米巴真实的价值创造,而是阿米巴价值量的增减。

接下来,我们针对这种内部市场机制,看一下其缺陷和潜在问题有哪些。

首先,在封闭市场环境和虚拟价格条件下,企业无法对各价值链环节的价值创造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作出准确判定,即哪些环节有优势,哪些环节没有优势或摧毁企业价值,进而作出调整资源能力组合的策略(哪些环节自己拥有,哪些环节外部化)。这种机制,延续是传统“木桶理论”的思维逻辑,而在以速度和灵活为特征的大时代背景下,企业更需要置换、组合内外部的资源能力,强强组合快速应变。埋头在非必须掌控的环节上补短板,在工业时代没问题,在新时代不再有必要。

其次,将市场机制机械地等同于价格机制,在缺乏有效竞争的环境下,阿米巴最现实的利益来自于相互之间“敲竹杠”,供需双方围绕“交易价格”争夺、分割利益,眼睛盯着存量利益展开“零和博弈”。需要上级或第三方予以大量的利益协调,即使最终达成一致“认可”的交易价格,并非真正的“纳什均衡”,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一方,在目标协同、业务协同、资源协同上有意地设置障碍、推脱责任,甚至破坏企业整体利益。而这些市场化行为,是由这种简单粗暴的市场机制设计造成的,我们不能将阿米巴的自利行为,贴上“自私”的道德标签加以攻伐,实际上也于事无补。机制的问题只能依靠机制来解决,不能寄望道德解决机制的问题。

第三,在组织治理成本方面,这种科层组织加市场经济的混合体制,因为纵向的组织层级与横向的市场交易与阿米巴切分的数量正相关,纵向的管理成本和横向的内部交易成本同时增加(合称治理成本)。因此,企业在实践上就会陷入一个悖论,不进一步细分阿米巴无法真正调动基层员工参与经营的动力,进一步细化阿米巴则会增加组织治理成本,而且一旦成本挖潜的空间大幅缩小之后,组织治理成本却不会因此而降低,也就是说这项成本具有固定成本的属性。结构、规模简单的小企业这方面的问题不突出,中大型企业如果按照这套方法论走下去,推行中后期悖论明显表现出来。海尔放弃市场链SBU模式、重塑人单合一模式的根源就在这里,在人单合一模式下,通过组织扁平化、优化市场机制双向降低组织治理成本,混合组织治理的能量才得以充分发挥。

第四,在组织灵活性和快速响应方面,我们认为这种高耸的科层组织加市场链混合机制,相对传统科层权威组织是一种更不利的体制安排。横向上,内部链的确可以传递市场压力,但依靠扭曲的内部价格链接的阿米巴协同起来比传统的部门制难度更大,链条拆分越细、关节越多越麻烦。如果说传统科层组织是一条绳子,那么阿米巴市场链就是一条链子。纵向上,在组织部分已做分析,此处不再赘述。总的来讲,理论源头自京瓷的阿米巴模式,对短价值链的、市场波动小的、B2B的京瓷,实现传递经营压力没有问题,组织协同上也不会有大的障碍,但对那些长价值链、速度重要成本的B2C业务的企业而言,这样的解题思路肯定行不通。

第五,在阿米巴创新动力方面,在独立核算与物质激励挂钩的条件下,阿米巴更加专注于短期利益所得,倾向于风险小、见效快的小改小革,但会回避风险大、长期重要的突破性、破坏性创新,而且比科层体制下KPI考核造成的影响更深。这也是推行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中国企业阿米巴实践建议

最后,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敦远顾问的实践经验,对正在推行或打算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的企业,提几点建议,以资参考。

第一, 深刻理解阿米巴经营体系

推行“阿米巴经营”是一项伤筋动骨、颠覆传统、影响深远的系统性变革,而且无论在实践层面,还是理论层面,至今尚未形成成熟的、充分碰撞的思想与方法论市场。一旦确定推行,意味着抛弃已熟知的经营管理知识框架,进入一个陌生的知识盲区。越是标榜成完美无缺、威力无穷的东西,越要保持足够的警觉和必要的质疑。

在知识框架没有深刻理解、潜在的利弊得失未经充分评估、可能遇到的问题没有应对之策之前,先不要盲信盲从,盲目行动。未经充分理解的东西,你就不可能驾驭。

第二, 明确推行的目的和目标

要理解自己企业在大的宏观背景和自身微观小环境下,需要解决的最紧迫的战略性命题

是什么:战略与商业模式转型问题?提高组织应对复杂、不确定市场环境的适应力问题?让员工参与经营提高各环节资源利用效率问题?调动员工积极性?等等。

在此基础上,对照自己对阿米巴经营的理解,来判断这样的体系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自己的问题。如果要解决问题,该建立什么样的体系来匹配?

比如说,对大部分长链条的B2C企业来说,市场上的阿米巴方法论解决不了组织的适应力问题,反会自缚手脚,必须彻底重建方法论。如果自己企业规模不大且成本控制重要性远重于敏捷性,在现有阿米巴方法论基础上加以优化既可,但要兼顾组织规模扩大以后的潜在问题。如果企业需要符合新业务,克服增长瓶颈,可以学习京瓷“阿米巴”裂变孵化机制、海尔的创客小微机制等等。

“调动员工潜能”、“让员工参与经营”、“传递经营压力”固然重要,但不能当成推行阿米巴的目的,或者说他们只是企业阿米巴后的副产品。不能为了实现他们而照搬阿米巴方法论,摧毁企业价值。

第三, 中国企业“阿米巴经营”方法论改造方向

以用户(市场)为中心,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用户驱动的敏捷、精准、创新的组织治理框架。

1. 阿米巴组织系统

在阿米巴划分上,以战略诉求为前提,拆解资源、能力;打破组织边界组建阿米巴(组织模块);阿米巴大小符合规模与范围经济边界(避免泛阿米巴化);阿米巴划分与组建符合协同要求;端到端打通阿米巴组织(业务与资源);阿米巴间存在组织核心(非中心);阿米巴与外部资源能力可重组、可重构商业模式。

在整体组织上,整体自组形态力求扁平化,至少要低于阿米巴之间的组织层级(过渡期)。扁平化不必然高效(决定于决策与协同机制),但是高耸化必然不高效。

2. 市场化机制

在市场化建设上,条件成熟的中大型企业,尽力打通内部市场,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创造或模拟出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激发资源、组织活力。难以实现上述条件的中小型企业,用科学构造的阿米巴核算机制,取代垄断型的内部市场运行机制,同样可获得高能激励效果。

事先规划阿米巴组合与每个阿米巴的商业与盈利模型,构建多样化的市场交易机制而非简单的买进卖出的价格交易方式,解决目标与利益不一致造成的博弈问题。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简化交易结构、科学设计市场机制,将内部交易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

3. 分配机制

从传统的基于职位的薪酬分配机制,向可量化的基于价值创造(利润)的分配机制转变。

4. 创业机制

有条件的企业,可借鉴京瓷、海尔、芬尼克斯等企业的内部裂变创业机制,借助企业组织平台,共创、共享价值,扩张、丰富“阿米巴”的内涵。

 

结束语:面对新生事物,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盲目接纳,看明白、想清楚、再行动,无关乎本文观点对错与否。阿米巴是相对的,陷阱是相对的,符合企业需求的才是真正对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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