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兴起之时便是其没落之日

马继华 原创 | 2016-04-21 23:14 | 收藏 | 投票

  现在,“网红”已经成了网红,各色人等只要是在网络上能吸金的就可以自称网红,甚至很多自媒体也向着网红的方向发展,而所谓的网红却多数都是靠搞怪、嘲讽甚至擦边球、动粗口来练成的。

  不过,据说2016年第一网红已经被要求节目下架重新编辑,节目中的不健康成份需要去除,这也预示着网红这一依靠炒作而生的职业有巨大的风险,很可能都是昙花一现。

  确实,如果网红去掉了嬉笑怒骂和擦边球,也就基本上失去了社会吸引力,即便现在已经粉丝千万,也会很快移情别恋。毕竟,这个网络上绝不缺乏新人替代品。

  有人可能认为,这些类似玩笑的段子无伤大雅,即便有些国骂掺杂其中,或者是一些有点颜色的词汇,也都是大家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但是,既然是网红,就已经成为了公众人物,基本的道德底线必须具备,而且要高于对普通人的要求。

  网红可以在搞笑的形式上突破,可以在语言的辛辣上突出,但却不应该成为低俗的时尚宠儿,更不能引导社会低俗化。

  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互联网公司或从事互联网业务推广的力量,因为传播渗透力的需要,往往忘记了社会媒体正向引导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将满足社会需求变成了迎合所有需要,特别是那些在社会其他层面很难露脸的插科打诨甚至造谣生事。

  正因为这些擦边球在正常的媒体看不到听不到,也就给了很多人猎奇的心理动机,或者被说成是敢于讲真话说实话呈现自我,因此,互联网由来已久的网红多数都有着不要脸只要钱的耐力,而只有如此才会让民众趋之若鹜,而这样的人也就真的变成了网红。

  借助网络,每个人都有机会红,也都有资格红,但这种红却一定要建立在规规矩矩的基础上,更应该记住社会责任,否则,即便真的红了,也会很快被正常的社会所遗弃。当然,很多网红不在乎这些,只要能赚到真金白银,哪怕红一天也可以。

  现在的所谓网红也只是因为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缘故而掌握了更加便利的挣钱工具,其他与互联网诞生以来的所有网络红人都无不同。在整个互联网时代,真正能成为网红的屈指可数,可见互联网并没有给所谓的普通人提供更多成为焦点的机会,有的只是因为互联网的马太效应而导致的网红不断累计的财富造成了社会错觉。

  所谓的网红经济,并不存在,只是一种疯狂炒作之后的一种社会病态,不管是依靠视频直播红了的美女主持人,还是依靠秀生活秀物品红了的导购,还是依靠言论表演博出位的演说家,都只是利用了互联网短时间内强聚集能力进行的一场愚人节游戏,大量的被裹胁在内的追风族被当成了韭菜而被肆意切割。网民崇拜网红,也只是被人当成了供养奴隶,而那些培养网红的团队更是以“钱多人傻”作为其操作的理论基础。

  网红不是洪水猛兽,但也不能任其肆意妄为。对于网红的管理应该是必须的,而对于网红推手团队的管理更是刻不容缓,那些打着互联网营销的招牌而毫无底线的炒作都应该得到严肃处理,在整个社会才能形成正确的思想意识。一夜暴富不应该成为年轻人的追求,依靠无底线炒作而达到一夜暴富更不应该迷惑了社会公德的双眼。

  网红来得快,去的也会快。据说不愿意花钱去学习那些咀嚼过的网红传播的知识人是不思进取的人,但仅仅一场无哩头的依靠拼接完成的心灵鸡汤是否真的值那么多钱呢?网红,如果是如今的样子,兴起之时就一定会是没落之日,和以前的那些网络上的丑角结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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