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电子商务值得期待

蔡红东 转载自 《楚天金报》 | 2017-01-16 20:12 | 收藏 | 投票

 楚天金报讯 特约评论员 蔡红东

    24日,省商务厅发布《湖北省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2万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商普及率达到90%,中小企业电商普及率达到7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打造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在内的“十大工程”,着实令人期待。
    我省是农业大省,相关农产品极为丰富。查阅2014年3月7日《湖北日报》得知,我省油菜籽和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蜂蜜出口连续13年全国第一;河蟹出口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万头猪场659个,全国第一。此外,还有不少“名列前茅”,鸡蛋、蜂蜜、香菇出口在全国名列前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连续3年位于全国前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尽管我省农产品丰富、质量优,但依然未能完全突破销售瓶颈。例如2014年,洪湖市乌林镇年产30多万斤干莲子,由于缺乏有效的物流运输,农户不能掌握市场行情,导致最终销售量只有16万斤左右,产品大量积压。
    不难想象,一旦打造功能齐全的农村电子商务工程,必将有效地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农村电子商务主要是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加快农产品输出速度、方便城市商品进入农村市场、推进农村信息化与现代化、提高农村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鉴于此,国家发布了包括《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等在内的文件鼓励农村消费、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搭建农村电商平台。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需要农民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水平。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有资料表明,截至2015年6月,全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9%,而且多集中于一线城市及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同时,一般涉农企业对网络认识、接受和应用能力不高,而且对企业内部从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对于电商化的发展带来巨大盈利性可能持一定的怀疑态度。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电子商务业务知识的普及,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上的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当前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入融合。
    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还涉及到农产品电商信息化基础建设、物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的构建等方方面面,因此政府财政要为其“撑腰壮胆”。据了解,从2014年起,武汉市建立市、区两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各中心城区、开发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原则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各新城区财政原则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武汉首个农村电商平台——黄陂供销卖货郎电商平台已于10月18日上线。
    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广阔,期待我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个人简介
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天金报》特约评论员。从事地方财政工作多年,现在地方人大工作。主要作品:财经评论集《财富纵横》、长篇小说《小男人》。联系方式:tfxchd@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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