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江大学学校事件想到的

祝渊陵 原创 | 2017-12-19 16:16 | 收藏 | 投票

  中共中央总书记 祝渊陵

 

  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徐彬程、李佳隆、龚想涛、张荣波、姜梦淋(女)、黄检(女)、孔璇(女)、昌子琪(女)、万莉莎(女)、贾云芸(女)、李立科、孟亮雨等15名同学冒着生命危险,跳入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救起了两名不慎落水滑入江中的少年。其中,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日前,教育部决定授予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决定指出,陈及时等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广大青年学生要学习他们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决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向英雄集体学习的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以英雄楷模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是广大青年学生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鲜活实例。他们的事迹之所以感人至深,正是因为他们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祖国、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在一起。这样的人生是值得赞誉、无怨无悔的一生。广大青年学生要以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要更加深入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人生的关键时期牢固树立起正确而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矢志不渝地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终身奋斗。

  希望广大同学以这个英雄集体的精神为激励,全面成长成才,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学习典型不仅要学他们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更要全心锤炼为祖国作贡献的真本领。大学阶段是学习的关键时期,同学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大好时光,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既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又要积极陶冶文明素养;既要努力增加知识积累,又要积极加强品德修养;既要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又要积极培养良好心理素质,不断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而且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地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创造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今后走上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从而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长江大学师生跪访事件

  2011年11月2日晚,长江大学受楚航金属制品公司违法钢厂污染,数十名长江大学(Yangtze University)教授和研究生前往荆州区、市两级政府信访,为维护长江大学师生的健康权益,有教授和学生向官员下跪。

  3日,长江大学西校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证实,污染、上访及下跪情况均属实。对于争议颇高的下跪,该教授直言不讳,“我本人就下跪了。”该教授称,师生们已经走了所有能够想到的合法途径来反映污染一事,但全部走不通,不起作用。“为了我们的生命健康,下跪真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3日下午,区政府办公室人员称,荆州区政府领导已经带领环保局等部门到涉事钢厂现场处理,对楚航金属制品公司采取了停电措施。长江大学师生投诉的排污企业已停止生产。

  2007年,长江大学西校区围墙边建起了荆州楚航特种钢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后挂靠在荆州市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旗下,成为其楚航分公司,利用群力公司的许可证进行生产,主要使用国家落后设备中频炉,回收废旧钢铁生产建筑用钢筋。公司钢厂距离长江大学西校区仅有数百米距离,其生产中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音弥漫到校园,对西校区逾万名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不少师生出现头痛、咽喉炎等慢性疾病,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很大影响。

  荆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该公司用中频感应炉炼制“地条钢”属违规生产,且产生污染。且该公司的建设项目与审批项目也不一致,2011年已经向该厂下发过停产通知书。但工厂却依然进行生产。

  长江大学一教授接受采访时说,从国家到荆州区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4年了,该找的都找过了,但就是没有用”。网上流传的申诉材料称,该厂“利用从各地收来的废旧钢铁生产建筑用钢筋。公司既无合法手续,生产的产品又严重不合格,危害社会安全,因质量严重不合格,多次被外地工商局查处……许多师生出现头痛、白血病、咽喉炎等慢性疾病,难以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已严重危害1.5万名师生的身体健康”。按照申诉材料的说法,从2007年10月起,师生代表先后向国务院办公室、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省政府、环保厅等部门实名举报;2010年8月,学校三名政协委员在政协荆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亦曾就此向荆州市政府提案抗议,但结果,不仅污染行为没有得到遏制,该厂的“生活规模扩大了数倍”,并于2011年悄然改名“荆州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楚航公司”后,依旧继续生产。该教授还称,这4年间,学校学生的咽喉炎等小病屡见不鲜,甚至有不少老师罹患癌症。

  2011年3月,当地政府曾向师生承诺,要求钢厂在六个月内整改,如整改失败就关闭,“到现在已经过了六个多月了,(这家企业)依然在生产”。“我们确实不能证明患癌症与工厂有绝对的关系,但政府和工厂也不能证明完全没有关系吧?”这位教授称,2011年11月2日,荆州区分管工业生产的冯副区长前来处理此事,政府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是将炼铁车间搬迁,保留轧钢车间。搬迁时间为两个月。师生代表则要求将工厂全部搬迁,且在搬迁过程中要停止生产。当日,双方未能形成一致的意见。

  请愿发生后,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荆州区分管工业生产的冯副区长在接待长江大学师生时称,“非洲没污染,你们搬到非洲去”。教授称,冯副区长出面接待师生时,一位丈夫因癌症离世的女性与冯副区长口角了起来,冯副区长也是在情绪激动时说了这句话。

  教授向官员下跪的照片很快成为网络的热点,并引发了网友感慨。“liundr”评论说,“社会到了知识分子下跪的时代,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关于这种因污染而下跪的现象,学者熊培云曾经有个形象的比喻:膝盖上的环保――有时候,包含尊严意味之膝盖的下屈只是为了点燃更多的关注。长江大学的教授和学生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了,应该说他们还不能算是弱势群体,他们在这个社会上的话语权应该还是很大的,他们不是不懂民主、不懂法制,他们也不是没有去尝试,可是就连他们也要选择最无奈的方式,用向他们的父母官下跪这种封建的行动来发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那些满头白发的老教授,与青春蓬勃的博士生齐齐跪倒在当地政府的门前,我们可以想象,这一刻,在他们心中有着怎样的无奈。如果连尊重知识、尊重教育、尊重知识分子们的发言权都落了空,忽视公平正义、忽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试想这个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尤显伤感的“提请关注”,其实是空白环保救济后的无奈举动――4年、9次反映,换来的是一句“宁搬大学不搬工厂”的答复。长江大学师生们发出的求助信息一定比普通人要多,甚至,他们的求助也会更有策略。然而,到最后,所有的努力都归于零。极限身体方式的表达,往往只是最后的诉求路径。相比普通人,长江大学的师生们显然更知道“男儿膝盖”的重量,更知晓当“大学师生下跪”和“环境污染”关联起来可能产生的舆论震撼力,所以,这一起大学师生下跪事件更像是故事式的制造:他们只是想经由背离常识的举动,对公共舆论神经进行冲击,让污染不至于被忽略。

  从常识来理解,“跪”的愿景有两种,一为感恩,一为乞求。污染企业不是教授办的,也不是教授批的,责任显然不在这些“教书匠”的一方。那么,咱们既然没有过错,问心无愧,何必要跪?

  既然错不在教授们,他们却下跪了,他们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哦,“请求关停污染企业”。这就更让人想不通了,企业污染了大学校园,理应由企业主向受害方表达歉意,或者,审批了污染企业的权力部门自省,向公众致意。未必下跪,只要表达个意思,公众也都能理解,毕竟大家还是通情达理的,而且绝对没有不靠谱的奢求。但,下跪的偏偏是受害的教授们,这让再善良的人也无法接受。

  古语说,男儿的膝下有黄金,除非天地父母不是可以随便下跪的。长江大学教授们的这一跪,应当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境地了,不得已而为之的。希望这么一跪,能够对权力椅上的个别人有所震动,也能对某些麻木的官僚作风有所震动。倘若真能如此,这一跪,也还值得。如果被“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搪塞了,那么,这一跪,也就只能成为一些人酒足饭饱后的冷笑话。

 

  三、长江大学发生打架斗殴死人事件

  2012年4月27日晚23时30分,长江大学东校区南区宿舍不正常熄灯,18栋学生发生口角,国际学院学生王某和周某携水果刀将体育学院李某等人刺伤,李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王、周2人已被刑事拘。

  2012年4月27日23:15熄灯之后,长江大学东校区南苑18#A和18#B(男生宿舍)因事生架,体院20个打国院3个,最后国院一个大二的小弟弟捅了体院的人,今天早上的消息体院大四的李同学被捅死了,还有4个伤者。”长江大学出事了,学生群殴,一人被捅死,二人遭拘留!这个是最早的出事第二天出现的报道。长江大学国际学院官二代学生草菅人命,停尸8天,天理何在!道德何在!

  当晚国际学院的两名男生手持军刀踹开18栋A和18栋B之间的门,猛拍受害者宿舍的门,开门后,在受害者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砍伤两名,其他宿舍同学闻讯后赶来制止,结果其他同学也被一通乱砍,之后,国际学院两名学生回到宿舍,然后,110赶赴现场并将他们逮捕。此次事致使一死(心脏破裂)一重伤(腹部被划开)三轻伤(一腿部被砍伤,一手被砍伤,一手臂被砍伤)。据你所说的20多人“围殴”3人,实际是在国际学院两名学生砍伤两人后(后一死一重伤),周围寝室过来帮忙的同学。作为一名大学生,请冷静客观的看待事实,不要把这件事作为自己情绪的宣泄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南苑学生宿舍因停电发生口角,岂料国际学院两名官二代学生破门拿刀刺死对方,刺伤4人。令人发指的是,两名凶手捅死人后竟回到宿舍给家人打电话说:捅人了,拿点钱来摆平。随后,两人便在宿舍安心睡去,直至受害人同学报警,警方将其带走。

  据了解,两名凶手王某、周某,一人系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子,一人系湖北省仙桃市市委书记的孙子。凶手家属声称:想给判死刑,那是不可能的!

  学校也妄图息事宁人,只赔偿家属10万元安葬费,并声称学校无责任,要求马上火化尸体,以求尽快解决事情。

  死者,年仅24岁的大学生独生子李某的尸体,还停在殡仪馆!

  孩子是父母心头宝,谁家都只有一个,家人伤心悲愤,要给孩子找个说法,以慰他在天之灵。官二代大学生在寝室持刀杀人,骇人听闻。当悲剧事件上升到必须比拼父母的权势财力地位而不是法律时,那么更大的悲剧就会产生。在人际关系大网下,谁来给死者及他的家属一个公道?

  我不知道这个真相出自何处?

  但是我们知道以前的报道并不是官二代学生破门拿刀刺死对方。而是体育学院的破门而入了吧!我也并不清楚国院的这两个是不是官二代,但是长江大学国际学院的学生都很有钱这应该是没错的。好叻,现在千错万错,死人没错。我们总不能把责任推到死人身上!既然别人家里死了人了,无非就是要赔钱了事的,你作为有钱人赔点钱应该是没错的吧!如果真的是传说中的十万,未免太少!关于长江大学被砍死的大四学生后续事件

  系国际学院两名官二代学生砍杀,仅赔付十万,大家看清楚了,最后演变成官二代学生“破门拿刀刺死”对方?最后有人士透漏: 学校赔了35万,除去家属住宿,吃饭,殡葬费用,实际拿到手上只有29万,唉!老百姓的命真不值钱,学校真无情!社会很冷酷!人善被人欺,这是个啥年代,是讲狠,持混的年代!唉!一声叹息!

  钱对家属来说算什么,是狗屁!它不能代替和换回独生子!公正的裁决才是安慰!我们拭目以待!但我们也疑虑!真会像行凶者家人叫嚣;想给判死刑,那是不可能的!那般吗?

  这是他的原话,我复制下来而已。我真的想在这件事情上说:千错万错,死人没错。赔钱也应该,但是如果说:死者根本就没有一起参与打架斗殴,安安分分的做学生,人家应该也不会拿着刀子找上门。但是现在死者已矣!我们好像不能这么批评了!所以也不应该说的好像那个死者一点干系也没有。现在死了人。我们是觉得最开始的十万块钱赔的少,作为有钱人是该多赔点,但是不觉得整件事情有谁是做对了。官二代是官二代,就像社区有位网友说的,“只能说都不是什么好鸟,不惹事别人也不会拿刀来桶他们。双方都有责任,赔钱了事。和官不官二代有什么关系,现在多的是些没钱没势又聊贱的人,一副受害者的面孔欺负人。不了解事情真相何必来指责别人官二代富二代的不是呢。”说的有点不客气哈,不过有那么几句还是在理的。

  因为假想:假如打斗中死的是这个官二代呢?

  当然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没有亲眼目睹事情的真相,也不能还原事情的过程。但是我这个人也爱憎分明坚持自己的观点。

  2012年5月10日下午,我们死者家属收到荆州公共安全专家局荆州区分局出具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公刑鉴通字[2012]04号,事件定性为“故意伤害”。

  家属对此定性表示异议。

  他们以为:身中9刀,2刀贯穿心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结论是:

  ①‘李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损伤胸部致心脏破裂引起急性大量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②……”的事件性质及其恶劣,手段及其残忍,何能定性为“故意伤害”?应定性为“故意杀人”。

  感谢众多网友对此事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家属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不好说,去年快放暑假的时候学校死了好几个,但貌似学生几乎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还有学校周围治安真的不咋的,我就在小西门那个包子铺手机被偷了,还有去年在的一天晚上在花台五医院乘公交回东校区的时候发现一小偷偷一荆职女生的手机,我上前制止,结果被三个新疆男青年架开了,只好默不作声,大家在北京中路的地摊上也经常看到少数民族的同胞卖管制刀具,60 公分左右的大砍刀都有,真的感觉很心。。。。。。

  李某家乡的一个朋友当时听见这个消息真的很震惊,不太敢相信。

  他从小也不是一个惹事的人,怎么这样的事情会出现在他身上。后来知道原因后,很气愤。官二代就NB啊?认为什么事情都能够用钱解决?多大点事,你装什么B啊?你俩是不是无脑啊?大家看看这就是官二代教出来的孩子,太可怕了。真不知道当时长江大学是怎么接受他们的,这个社会上钱能解决的事情还真多啊。敢问一句这是什么大学,人还在殡仪馆,你们就要赶紧平息这个事情,给拿点破钱,谁家还没有啊。我们现在不要钱,我们要说法,我们要那两个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你们也想想,人家也是独生子,如果今天出事的是他们俩个,你们会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我希望更高的go-vern-ment机关能接手这个事情,我也希望能给死者家属一个想要结果。中国的法律,杀人偿命,理所应当!也希望广大的网友能够支持我们,把这件事情,让更多有正义感的人知道。这件事情绝对不是网络推动,我宁愿这不是真事,是真的网络推动。如果广大网友还是不相信,我提供给你们死者的QQ号:376930209。现在早已是灰色的头像了,也许密码除了他谁也不知道。但是空间没有设置权限,大家不信的话,可以进去看看。

  为什么你要到处散布谣言,我就是国际学院的,人都死了,还想怎么样?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寝室晚上断电后,体院的一帮学生在楼下乱吼乱叫影响上层同学的休息,国际学院的两名学生下去制止,遭十几人围殴,一时冲动便回寝室拿刀具将一体院学生杀死。等其他同学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不是我们不想制止,他们两个回寝室也就4,5秒,其他的同学还在穿鞋。我们班有同学离开我们我们也很难受,这么年轻就要坐牢。你们体育学院到处惹事也不是一两次了,这次死了吧。

  当晚国际学院的两名男生手持军刀踹开18栋A和18栋B之间的门,猛拍受害者宿舍的门,开门后,在受害者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砍伤两名,其他宿舍同学闻讯后赶来制止,结果其他同学也被一通乱砍,之后,国际学院两名学生回到宿舍,然后,110赶赴现场并将他们逮捕。此次事致使一死(心脏破裂)一重伤(腹部被划开)三轻伤(一腿部被砍伤,一手被砍伤,一手臂被砍伤)。据别人所说的20多人“围殴”3人,实际是在国际学院两名学生砍伤两人后(后一死一重伤),周围寝室过来帮忙的同学。作为一名大学生,请冷静客观的看待事实,不要把这件事作为自己情绪的宣泄点.

  长江大学国际学院官二代学生草菅人命,停尸8天,天理何在!道德何在! 4月27日晚上11点半,长江大学东校区南苑学生宿舍因停电发生口角,岂料国际学院两名官二代学生破门拿刀刺死对方,刺伤4人。令人发指的是,两名凶手捅死人后竟回到宿舍给家人打电话说:捅人了,拿点钱来摆平。随后,两人便在宿舍安心睡去,直至受害人同学报警,警方将其带走。

  据了解,两名凶手王某、周某,一人系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子,一人系湖北省仙桃市市委书记的孙子。凶手家属声称:想给判死刑,那是不可能的!

  学校也妄图息事宁人,只赔偿家属10万元安葬费,并声称学校无责任,要求马上火化尸体,以求尽快解决事情。

  死者,年仅24岁的大学生独生子李某的尸体,还停在殡仪馆!

  孩子是父母心头宝,谁家都只有一个,家人伤心悲愤,要给孩子找个说法,以慰他在天之灵。官二代大学生在寝室持刀杀人,骇人听闻。当悲剧事件上升到必须比拼父母的权势财力地位而不是法律时,那么更大的悲剧就会产生。在人际关系大网下,谁来给死者及他的家属一个公道?

  长此以往,在校大学生在学校还有安全感吗? 不惩罚他们,法律的威严何在?天理何在?

  死人事件过程解析:

      首先一点,“体育学院几十个人对国院3个人”这个是在国际学院3个人拿刀从4楼冲到二楼(也就是体育学院住的地方),然后踹开过道锁门才形成的体育学院对峙国际学院,你要想想为什么国际学院没有在他们住的4楼被欺,而是主动冲到二楼与体育学院动手???谁是谁非,你懂的。

  第二,“国院没办法拿出刀子捅死了体院的一个人”,什么叫没办法了才捅死一个人,你的意思也就是国际学院一直持有刀子,开始没捅人,到后来被打狂之后才开始行动伤人计划。这个明眼人都明白,他是故意持刀冲到二楼,并且寻机下手。已经够成故意杀人罪或者蓄意杀人罪名,谁是谁非,你懂的。

  第三,死人事件之前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有学生群体斗殴。

  2012年3月23日晚上11时许,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保卫部接学3舍楼管员的电话,称该楼栋有学生群体斗殴。学院保卫部夜班杨立旭迅速召集几名队员赶赴现场制止,同时联系杨则雄及城建系陈凯、叶小华和石油系司翔老师赶往现场。据事后了解,几名学生因琐事打架斗殴,其中有部分学生干部酒后肇事、持械伤人,情节恶劣。其中两名带头学生均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任学生会干部。在学院3.23打架斗殴事件中,两位同志作为预备党员、石油资源系学生会主要干部,带头滋事打架,致使多名同学受伤,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丧失了作为预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本条件。

  自3.23学生斗殴事件发生以来,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事件进行讨论研究。经过多次讨论研究之后,根据《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9条、第14条之相关规定,学院最终决定给予两名带头的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给予其他同学记过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5条之规定,石油资源系学工二支部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支部大会,就几位同志引起的3.23打架斗殴事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议报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5条之规定,以违纪情节轻重为依据,取消了其一预备党员资格,另一则延长预备期一年。

  第四,死人事件之后长江大学举行大学生“文明守法拒绝暴力”签名活动。

  在2012年6月1日签名仪式上,该院冯发明发表作“尊重生命,文明守法,拒绝暴力”的讲话,通报了近期该院发生的违纪事件和处理结果,倡议全院同学文明守法,拒绝暴力,做一名有品位的合格大学生。

  据了解,此次签名活动是长江大学国际学院“文明守法,拒绝暴力”系列教育的首场活动,随后还将开展主题班会、分组讨论、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

  体育学院方面对长江大学2012年4月27日晚长江大学打架斗殴死人事件的处理经过:

  2012年5月29日,体育学院打人者的父母准备到学校,他们来之前,校方初步了解了下他们的意思。

  我们和国际学院打人者的父亲一起到武汉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找专家会诊,确诊了体育学院受伤者的伤情,问题要在一个月之后复查才能看恢复情况。我们又电话打人者的父亲,他的意思是专家说到伤者曾有旧创并充血,打架只是使充血处破裂。了解情况后,我们心中有点底,估计双方见面时会对此产生争议,于是到学工处和校方协商,提前通报让其也作好准备。

  2012年6月2日10时许,双方家长到校,我们一起到学工处,他们把武汉检查的结果和病历一并拿给我们看,当然放大的伤口看的还是有些严重,上面还有血迹。校方问他们的初步意见,是一次性解决,还是等看恢复情况。伤者父亲显然有些激动,放在谁身上谁也不好想,我可以理解,他说:“我们的意思是现在我们不可能一次性了断,那肯定要看一个月后的恢复情况,如没有问题好说,有问题则我们肯定要究,更何况他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创伤,精神上也是一种伤害”

  家长的意见比较合理,我们也很能理解。一会打人者的爸爸也到场,他说的很少,因为此事因体育学院而起,到同济的所有费用都是他一人垫付,他的妈妈也很快来到学工处办公室,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她提到受伤者的旧伤问题,立即引起双方父母的争议,受伤者的父母很是气愤,还是校方经验老到,处理这样的情况较多吧,他说“不能说他有旧伤,就没有责任,不能说两人打架,其中一人身体不好,我们就可以把他致伤的原因归结为他的身体不好吧。”

  双方才停下争执,最后达成协议,由体育学院打架的两人监护人分垫2000元作为目前的冶病的初期费用,具体要到一月后复查没大问题再作调解。体育学院两位当事人的学校处理问题,学工处再研究决定。

  通过这事,我觉得事先必须要了解双方监护人的意见,对他们初步的意见有所了解作好调解的准备,对他们要能会引起争议的地方找到合理甚至是合法的依据。以便在双方调解时能起到很好的说服效果,避免在双方起争议时束手无策。二是必须要做到公正和公平,这事本身就涉及到本校教师子女,让受伤方首先很不放心学校会不会公正公平的处理此事,而且又牵涉到另外两个学院的学生,我自己知道此事公平关系到处理调解是否顺利进行,在事前我就表态:不管是不是高干的子女,就事论事,不偏不倚,才是解决事情的关键。

  为了严肃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长江大学校委会现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一、同学间因事发生口角和磨擦,应本着与人为善,互相谅解的态度,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校治保组进行调解。

  二、学生因事打架斗殴,虽未造成明显伤害,但凡动手动脚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半年处分。若需治疗(不住院)其费用由打人者赔偿。

  三、学生因事打架斗殴,造成住院治疗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以开除学籍处分。

  四、学生打架事件中,起教唆、策划、组织他人或引诱社会人员参与行凶的,除开除学籍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承担事件中的医疗费用和经济处罚。

  五、学生无视校纪校规,经二次以上(含二次)教育不改,继续出现打架事件,虽未发生伤害,应以开除学籍处分。

  六、学生打人造成人体重要部位轻伤偏重,除赔偿一切的治疗费用外,开除学籍处分,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学生双方发生口角和磨擦不及时报告学校治保组或值班老师,引起打架斗殴的,双方按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分别处理。

  八、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进校发生打架斗殴的,虽然本人未动手,但造成伤害的,由带人者负责。所造成伤害情况,按以上规定处理,外来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四、长江大学单身女硕士遭高科技凶器迫害

  长江大学单身女硕士尚美奶2012年10月16日被一辆车牌号为贵D,尾数为5550的车跟踪,并用手动的电击器之类的东西袭击,她当时胸口一阵发堵,人似乎要闭过气去,和她最初在湖北荆州的袭击的方式方法一样。

  她此次遭遇的是手动的、类似于电击器的凶器,应该是有一定的距离限制的,当时这辆车里的人,一 见她就开始调头,即车头对着她相向开来,恰好她看清了车号,她与它的距离大约不到一米,车从她旁边过的时候她立即象被电击似的,人似乎要倒下,她强忍着又记了一次车牌号,因为事发地路不宽,且有许多车,嫌疑车开的不快,她记得很清楚,当即报了警并报了车牌号。据说此类凶器有的5米、有的15米以内都能伤到人。上次贵州的那辆袭击我的车距离她的距离大约3米。 

  “公安局说我们学校不让管。学校说他们都犯罪了,还让我们管!”

学校的态度虽然不积极,但此说无错,错在公安不作为,因为学校保安并无刑事侦察职能,只能由公安部门派出刑警进行侦察,这不是普通治安案件,是刑事案件,假如公安部门只按照治安案件办理是不正确的。如果已经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应当有规定期限破案呵,恐怕您还是得找公安机关,直至省公安厅。找省长是没有用的,他们还不是转到当地去办!而省公安厅对地方公安有指导监督职能,效果应该会好一些的。建议您先找当地公安,设法做他们思想工作,督促他们办案,不行再逐级找上一级公安机关。

  一定是快把各相关部门如地球般地找圆了,同时也被他们如足球般地踢圆了,才万般无奈找省长的啊!——好辛苦好艰辛好绝望的旅程呵!在无数次的上访后,市公安局信访让尚美奶到西城派出所立案,尚如是行,但接案的王主任不是推脱就是玩消失,尚好不容易堵着了他,他却反复问尚对方的动机是什么,她说法是他们犯的,该你们问他,要不还立什么案?再者尚这么辛苦地奔忙,你说说看,尚是什么动机?他便不再理会,当尚说到他们中的接案警官骚扰尚,嚷着要做尚男朋友时,他闭上双眼,一言不发,尔后被那个曾骚扰过尚的警官叫走……

  最后,派出所说我的证人找不到、户籍也查不到等——学校也是这样给他们回音的而不了了之——虽然尚的证人中的几位学生天天都在学校的教室上课,虽然尚的证人中的前男友及姐姐还亲自到学校、派出所报过警,但他们就有这种视而不见的本领! 尚最初的事发点是在学校的住宅区,而且是多处,学校一直不承认,甚至还扮演了帮凶的角色——您可在第二封信中查看。

  竟有人质疑受害者精神有问题,胡说八道,从受害人写的很多文章看,思路清晰,说理严谨,连过激的语言都没用过,许多人认为长江大学、荊州公安局都应该有所作为,真怀疑人家精神有问题,来点实在的,组织专家鉴定,不要信口雌黄。

  现在大凡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遮丑的问题,要担责的问题都会用精神问题来说事,不然,那帮人面咋撑? 

  没有经历过被大脑扫描监控仪折磨的人是不会理解的(包括侦察机关),2008年,辽宁省纪委就在干部考核中使用了大脑扫描仪,许多人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精神也出了毛病,还有人自杀。2008年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中提到我国从日本进口了大脑扫描监控仪,主用于医疗部门。

        “大脑扫描监控仪”是一种特超越普通人想象的多功能雷达式遥感整人暗算机,它可以对任何人程序锁定,实施无线电子侵入遥感。它有窃密,电磁波击,语音操纵,误导,监控,制造各种噪声,各种气味等多种功能。使用人除了伤害被使用人外,还能使能害人精神彻底崩溃,以致产生轻生的念头……现在,国家有关部门拥有这种仪器(用于侦查),各大精神病院拥有这种仪器(用于监控治疗精神病人),社会人拥有这种仪器(用来害人)。大脑扫描监控仪主要是发射微观粒子物质,其微观粒子物质易被某些金属元素物质所吸收,则可以用金  属元素物质进行屏蔽阻挡,防止侵害人体组织。少数民族居住在山区,山区的地下岩矿具有辐射性(即微观粒子物质的散发),他们佩戴金银首饰就是为了防止微观粒子物质的侵害所做的防疫目的。被人使用了大脑扫描监控仪后,人的大脑思维必须随着加害人操作程序走,稍有反抗,便会遭到电击,这种电击能使人疼痛难忍,当时你要是被使用时,他们跟你对话,让你按照他们设计好的方案说,你不从,便遭到电击(包括在庭审的过程中)。大脑扫描监控仪能设计模仿出你的家人、亲属、朋友、同僚以及你所有熟悉人的声音,你能听到他们的对话(包括说你的坏话),还能和你本人对话。大脑扫描监控仪还能释放出各种难闻的气体,让你喘不上气来。它还能制造出各种声音干扰你,使你无法睡觉,最后,把人折磨的彻底精神崩溃……

  女硕士受高科技凶器伤害是可能的,在美国许多华人就受过高科技步枪的打击,只不过是把人打疼,没有打死,当然,也可能是其他凶器的打击。

  尚美奶说:我放着副教授的待遇不享受,而奔走呼号;我放着百平的房子不居住,而四海为家;我放着春花秋月不欣赏,而笔诛墨伐……您说说看,为什么?是谁在疯?

  尚美奶又说:上访者被截访到监狱;无辜者被冤杀成鬼;思想者被精神病……您想想看,为什么?是谁在疯?谁的眼泪在飞?

  “大脑扫描监控仪”真是害死人啊!

  尚美奶被高科技凶器(大脑扫描监控仪)伤害多年,已经是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归!多年来N次求助于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却得不到帮助(立案侦查),她在无助之下给省长写求助信。可是信件转回当地还是得不到处理!真是令人费解!看了当地有关部门所谓的调查回复,不难看出,他们根本没有认真的调查(侦查),而且尚美奶还在遭受此伤害,导致她继续向省长求助……,如果惊动省长的事情都解决不了,让老百姓怎么相信我们的政府呢?

  本来用来治疗精神病人的大脑扫描监控仪竟然被丑陋的中国人用来害人,很想对尚美奶的事情有所作为而最末又无法作为,想造一根电棒电一下那些人,可是太远了,电流到不了你那里就被城管没收了。我只好加紧研究新玩意儿了。  

 

  五、长江大学开除23名作弊学生

  2014年7月11日, 长江大学连续在官网发布了9份期末考试通报,拟开除23名学生学籍,22名学生留校察看、违纪材料装入档案。一次作弊就逐出校门,是不是太简单粗暴?长江大学祭出重拳、毫不留情,有声音批评过于严厉,恰说明多数高校对作弊行为太过“仁慈”。诚信乃立身之本,对任何考生而言,考试不诚信都意味着触犯底线,理应严惩。为长江大学点赞,这样的大学,才是好大学。如果纯粹从端正学风角度无可厚非,倘若为吸引社会眼球或彰显个人政绩而哗众取宠,将学生的一生就此毁掉是不是太不人道?学校更应明确自身的培养方向,是高端科技人才培养,还是应用型社会人才培养,中国已进入大众教育时代,但千篇一律的教学模式,是否考虑了不同层级素质和未来方向?

 

  六、长江大学校花死亡事件

  2014年12月9日, 湖北荆州长江大学沙市校区大四女生何雅倩失联,第二天尸体在长江边上被发现。15日上午,记者从死者家属处获悉,何雅倩于1993年出生,今年22岁,湖北天门市九真镇人,现为长江大学临床医学院2011级学生,在校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和学生会干部,死者尸体已送检,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何雅倩的小姨吴女士称,12月9日下午2时许,何雅倩与本院系两名老师一同前往学校总部报“大学生创业项目”账目,下午5时,与两名老师分手后失联。失联后,何雅倩家属于12月11日从老家天门赶至学校并报警。

  “报警后,警方说10日有群众在长江边上发现一具女尸。”吴女士称,经确认,死者确为何雅倩。她称,当时看到何雅倩前额有大量血迹,身上很整齐,尸体无浮肿。

  吴女士还介绍,出事地点距离学校总部约四五站公交车站,失联当日,何雅倩与两位老师一同乘车去报账后,独自返回分校。

  “一个学生就这样死了,我们想知道原因。”吴女士称,目前学校暂无任何说法。12月13日,死者家属在长江大学学校门口打出条幅,“大四校花离奇死亡,还我女儿还我公道。”

  15日11时许,记者致电与何雅倩同去总部报账的一罗姓老师,他称,“你又不是公安局,我没有义务回答你。”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长江大学宣传部,均无人接听。

  15日下午4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政治处一负责人称,10日下午,接到群众报警,在长江边上发现一具女生尸体。目前,尸体已送检,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荆州长江大学沙市校区大四女生何雅倩(化名)失联,第二天尸体在长江边上被发现。12月15日,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获悉,死者尸体已送检,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七、长江大学一本招生事件

 

  2015年7月,湖北省第一批重点本科招生期间,一本录取名额未满,遂进行征集志愿和再次征集志愿,而第一次征集志愿中的2461个名额之中,仅长江大学就有1845个名额,占总征集数的75%;第二次征集志愿尚有1230个。

  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对第一批本科、艺术本科(二)和技能高考本科进行了征集志愿。湖北考生可于7月23日在网上查询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信息。长江大学于2015年6月晋升为第一批重点本科(the first batch of undergraduate.e2461个志愿,湖北省共有10所院校征集志愿。其中,征集志愿人数最多的是长江大学,共为1845人,占总征集数的75%,“创下一本院校征集志愿数量纪录”。其次为湖北中医药大学,323人,江汉大学66人。武汉大学的3个征集计划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追加,其招生计划已全部完成 。7月23日凌晨 ,省招办发布第一批本科再次征集志愿公告,仅有长江大学一所学校征集计划1230个 。一批本科两次进行志愿征集,在湖北省尚属头首次。

  在《长江大学2015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该校在全国共计招生7865名,其中在湖北省招生5195名。2015年,湖北省高招理科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10分,文科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1分。长江大学“踩线”投档。7月22日的公告显示,长江大学征集文史类志愿389个、理工类志愿1403个,另外还有地方专项计划等53个 。

  2014年,长江大学理工类在湖北一本招生,2015年则整体进入一本招生。本次征集志愿数量较多的高校基本都是近两年在一本招生的“新面孔”,譬如三峡大学、江汉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等。其中,湖北中医药大学文史类征集志愿43个,理工类征集志愿253个;江汉大学理工类征集志愿66个。2014年,在鄂招生的86所一本院校征集计划为2004人,其中计划数最多的一所高校为505人。2013年,79所一本院校在鄂征集计划为924人。2012年,在鄂招生的30所一本院校征集计划为455人。2011年,27所一本院校在鄂征集计划为387人。2010年,在鄂招生的20所一本院校共征集计划645人。

  长江大学招生处负责人解释,一方面是长江大学在湖北的总计划很多,达5000多个,是其他许多高校的两至三倍,基数大,自然就录取难度大一些。其次,学科专业不平衡,征集志愿的绝大部分是农科类专业。湖北考生70%来自农村、乡镇,他们不愿跳出“农门”又回到农村。

  长江大学官方网站首页也发布了一则征集志愿公告。其基本内容为:“由于我校在湖北省招生规模庞大,在湖北第一批本科还有较多空额计划。凡征集志愿第一次序填报长江大学的考生,我校保证录取,并根据分数高低尽可能满足专业意向。”

  人为地将学校划分为三六九等,对学校招生缺乏公平性,因此很多学校纷纷想“抬高身价”,身价高了,生源质量才可能更好 。此外,由于高等学府分成三六九等,中学师生和家长拼命追逐高批次院校,应试教育会愈演愈烈,对地方高校和民办高校的良性发展也很不利。长江教育研究院专家张才生呼吁改变现有的多批次录取方式,“让所有高校,包括公立大学、民办大学、高等专科院校以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站在同一个平等的起点上,实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计划。各类学校凭借自身的办学实力和教育特色吸引优秀生源,通过科学的招录程序确保招录过程公正、公开、公平。”

 

  八、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快速、直接、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和紧急事故,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和信息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处置高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校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秩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本校范围内发生的下列突发事件: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刑事案件; (四)重大急性中毒事件;

  (五)非法组织、恐怖袭击事件; (六)重大集体群殴、群访事件; (七)重大剧毒物品、菌种失盗事件; (八)爆炸事件;(九)自然灾害事件; (十)其它突发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五条各院(系部)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分管范围及专业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类严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预案,实施预案做到既简明扼要又具有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学校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祝渊陵

  副组长张忠家张昌民谢红星朱业宏刘在洲

  成员刘荣华方先尧徐波孙涛刘小燕张光明肖依虎熊新山金焱明颜昌华

  蒋四华王一举叶长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荣华兼任。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挥各小组及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和督促各小组和相关单位平时做好应变准备工作;

  (三)督促各单位制定和本预案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四)必要时组织领导在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七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和上报,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工作总结,负责协调、参与督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负责宣布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情报信息组组长刘荣华

  成员肖依虎王一举陶舟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和分析信息,沟通和判断情况,对重大信息和动态进行汇报。

  2.宣传教育组组长徐波

  成员雷体翠康群

  主要职责: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统一口径,负责监控网上信息。

  3.秩序维护及管控组组长方先尧

  成员钟国汉叶长才陶舟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协助情报信息组广泛收集信息,保持与市国家安全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组建应急小分队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4.学生工作组

  组长孙涛刘小燕

  成员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学生维稳工作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正确引导学生情绪。

  5.后勤保障组组长颜昌华

  成员李玉泉朱继平

  主要职责是:加强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防止各类意外

  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提供交通、通信、医疗等服务保障。

  6.重点要害部位保卫组(学校行政楼、校广播室、网络中心、配电站、化学药品仓库、财务室等) 组长叶长才

  成员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各要害部位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对要害部位实施严格控制。

  第九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实行现场办公,并设置显著标志,必要时划分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戒严和封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章突发事件报案和现场保护

  第十条重大事故发生后归口单位必须做到:

       (一)通知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了解事故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110报警电话。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组长汇报,同时迅速派人在现场初步确认突发事件是否是重大安全事故,一经确认立即上报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并向有关部门作应急通报。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上报校党委及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发生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相关事宜;

  (八)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报告程序

  (一)报告当事人所在院(系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报告学生事务处、安全与保卫处、学校办公室等部门;

       (三)报告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四)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处置程序

  (一)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应急预案,接到报告后,院(系部)分管领导、安全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二)现场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请校医赶赴现场处置;疏通道路,封存食物,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四)如发生火灾事故,立即疏散人群,迅速组织扑救;火势如有蔓延趋势,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五)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救治,同时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六)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立即拨打“110”报警,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第五章实施要求

  第十六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

  育厅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件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保障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的储备和必要经费。 第十七条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各部门各单位应立即向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将情况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并立即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相关工作小组要迅速到达第一线,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程度,汇总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口径,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此时,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处于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第十八条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有关成员及负责人必须在一线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公安机关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面对面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若突发性事件出现激化,有可能发生串联、集会、校外示威游行等迹象时,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工作小组要迅速深入事发地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院(系部)及机关处室同志要按照分工,分头深入各院(系部)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工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护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出现过激和违法的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和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安排在学生中有影响的教师进行说服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院、院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第六章预案衔接

  第二十条本预案为全校性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各单位以此为指导制定专项预案。各单位的专项预案必须与学校整体预案相衔接。

个人简介
1989-1993年在冶金工业部西南地质研究所工程师 1993-1995年在四川成都商业广播电台编辑 1996-2010在湖北荆州长江大学讲师 2010_中国社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2011_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总书记 作品有:《中国改革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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