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亿万美人鱼星巴克,logo商标既然是TM?

刘俊杰 原创 | 2018-11-19 11:53 | 收藏 | 投票

 星巴克,诞生于美国西雅图,靠咖啡豆起家,自1971年正式成立以来,从来不打广告,却在近20年时间里一跃成为巨型连锁咖啡集团,其飞速发展的传奇让全球瞩目。

 

说起星巴克,相信大家脑海中会自然而然的呈现出其logo,但其实,星巴克的logo并非一开始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样,一起来先了解下星巴克logo的演变吧!

1971年,星巴克在西雅图成立第一家店,而这家店的商标注册logo的主色调以棕色为北京,白色为图案,一条头戴王冠坦露双乳的拥有双尾的美人鱼,据说设计师泰瑞·赫克勒是从一幅中世纪木刻的海神像中得到灵感而设计的。这个商标LOGO从1971年一直延用到1987年。

 

1989,星巴克的商标注册logo有所改变,图案的背景色调变成了绿色,简化了美人鱼图案的线条,显得整体LOGO变得很简洁。

 

在1992年的时候,星巴克的商标注册LOGO也发生了变化,下半身直接隐藏掉,左右两条尾巴只显示了一半,让顾客容易产生错觉误会认为是美人鱼的手。

 

2011年的时候这个商标注册LOGO又发生了变化,也就是我们如今所看到的标志,美人鱼图案外围的框以及框内的英文字母被去掉了。

 

细心的人就会发现,星巴克的人鱼下方至今还有一个很小的“TM”标记。

 

我们注册商标一般会在商品上标明“TM”或“R”,“R”标记一般是指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而“TM”标记一般是指商标申请已经递交但处在商标审查阶段。

那星巴克的“TM”商标历经这么多年的演变,还没注册下来吗?其实不是的,星巴克的“TM”表示,其实是Trade Mark的缩写。它既包含注册商标R,亦包含直接使用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未注册商标。

 

事实上,星巴克的logo早已注册成功,而且是全类别保护注册!但是星巴克人鱼logo虽然注册下来了,“星冰乐”商标却在7年的纠纷中以失败告终,让人不禁惋惜。

 

2007年12月,上海名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第10类“星冰乐”商标,于2009年11月通过初步审定并公告。

 

2010年3月,星巴克公司针对系争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经审查,商标局裁定系争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星巴克公司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继而提出异议复审申请,主张其核准注册在咖啡、茶、饮料等商品上的多件“星冰乐”与“星冰樂”商标使用多年,已构成驰名商标,诉争商标是对其驰名商标交易的复制、摹仿、抄袭;同时,诉争注册商标与其“星冰乐”商标高度近似,其注册会扰乱正常社会交易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

2013年12月,商评委作出异议复审裁定,否认了星巴克公司的诉争理由,并表示,由于系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星巴克公司引证的“星冰乐”与“星冰樂”商标据以知名的咖啡、饮料等商品在性质上差距甚远,系争注册商标的使用不会损害星巴克公司的权利。据此,商评委裁定系争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此次,星巴克依旧不服裁定,随后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依旧遭到一审判决驳回。最后,星巴克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北院维持一审判决,星巴克以失败告终。从查询到的结果来看,星巴克在2007年以前,申请注册的“星冰乐”商标,其核定使用类别基本都是咖啡饮料、牛奶饮品、茶饮料等核心类别。而在2012年之后,其他类别才多有提交注册申请。

 

这个时间差,正好与星巴克对名流“星冰乐”商标提出商标异议时间差不多。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在这之前,星巴克估计忽略了商标全面布局,让别人抢了先。星巴克7年官司到底有多少损失暂且不提,近年来,许多知名企业在商标上栽跟头的事儿可不少。

苹果当年跟深圳唯冠iPad商标之争,最后以苹果花6000万美金告终;嘀嘀因为早期未能及时注册商标,吃了官司,被索赔8000万,听说最后好像是以300万的价格拿下商标的;现代当年没有及早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最后是以现代汽车在浙江省的总经销权换来商标,而这个总经销权估价在4000万,当年4S销售额4个亿……

 

所以,企业产品流入市场前,就应有商标意识,及早注册商标,并提前做好商标布局,正如我们时常说的那句话: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来源:金版权救火队

作者:金版权救火队

编辑:标天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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