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混改才能使联通借上互联网的劲

姜奇平 原创 | 2018-03-12 13:33 | 收藏 | 投票

  春节最后一天,中国联通正式宣布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在中国联通13人的董事会中,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外部投资者获得了6个席位的提名,接近一半。自去年8月20日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正式发布以来,互联网的人、财终于到位。联通混改对国企改革影响深远。我的看法是,国企混改目前在改拥有权上迈出了大步,但真正见成效,还要落在使用权上。从国企-民企拥有权的混合(横向混改),演进到国企拥有权-民企使用权混合(纵向混改),实现共享发展,将是下一代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趋势,中国目前只有海尔符合这一趋势,联通要想打破中移动一企独大,要走的路仍然漫长。

  这一次,互联网在人、财两大要素上,都到位了。在引入民营战略投资中,BATJ分别投资了70亿、43亿、110亿和50亿。混改后,联通集团持股比例由62.7%下降至36.7%,10家战略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约35.2%。这次的董事会中包括了互联网的精英,包括腾讯高级执行副总裁卢山、百度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廖建文、阿里云总裁胡晓明。但如果联通还是关门办企业,在运营商自己的业务里转,效果会有,但也有限。联通要真正打破中移动一企独大,必须与互联网实现充分的业务融合,实现国企基础业务的普遍服务化与民企增值业务的商业化之间的新业态融合与互补。如果互联网企业只是借联通管道推销一些服务,交一点管道费,意思不太大。

  下面从改革与商业两方面简单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1、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初心与历史使命看混改改什么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要从总结改革成功经验高度认识国企改革问题。我个人以为,改革最主要的成功,在于对共产两个字,进行了更加全面的理解,从共有,推广到共用。也就是,把对产权的理解,从西方中心论的只有拥有权一个基本点,变成中国特色的具有拥有权与使用权两个基本点。改革的本质,就是保持前者不变,而调整后者,最终实现天下为公所有与天下为公所用的统一。用十九大的语言来说,就是共享发展。

  对照国企改革,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天下为公所有与天下为公所用不统一。也就是说,包括联通在内的三大运营商,资源的拥有权是全民的,但只给国企员工自己垄断使用(创造价值),不给包括互联网民企在内的全民使用。从理论上说,垄断资源使用带来的收益,可以通过二次转移分配落到全民头上。但实际是怎样的呢?从电信运营商长期不向国家透露行业成本,明里暗里抵触政府提速降速来看,他们并没有把全民所有对应的二次转移支付功能当作使命,而是把自己当作一般企业(当然,他们也没少尽社会责任)。提高他们的效率,有助于市场化,但应该不忘切“天下为公所用”这个初心。

  中国的国企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偏“共有-共用”这个题的呢?是在上世纪80年代城市改革开始不久。按照初心,是要将农村改革“共有-共用”(土地拥有权不变,使用权给农民共用)这种共享发展型的经验,推广到企业,推广“以多种形式的承包为中心的”使用权改革。一位日本教授也建议我国不动支配权,而动使用权(见《胡耀邦文选》第162页)。但恰逢西方产权理论盛行,西方产权的特点是不问使用(共用),只问拥有(如不是姓社,就是姓资),这就与中国特色开始脱节。当时的理由是,动使用权会带来短期行为,只有动支配权才能形成长期预期。但对国企来说,是不是这样,可以商榷。事实是,国企资源垄断,不对民企开放,成为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甚至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点并没有通过调整支配权的改革得到解决。

  今天,我们迎来了新时代,互联网给产权改革吹进了共享发展的新风。数字化使资源具有天然分享使用的属性,为以“非排他性使用”为中心的使用权改革,提供了技术上非排他性使用这一生产力条件。联通又恰好处于互联网共享经济的行洪通道上,国企改革如何能把共享发展、互联网发展与国有民营混合发展三股力量拧成一股绳,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与决断力。纵向混改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在命运共同体概念下,实现普遍服务与商业竞争的内在统一,而不是被迫在效率优先或公平优先间进行零和博弈。我个人以为,对共享发展,有一点被忽略了,使人们容易错失改革契机。人们常提共享成果,实际上,要实现中国梦,还要共享机会。具体到联通来说,要把全民拥有的资源,作为机会,向全民真正开放使用,使共有的资源,在使用上混合起来,成为共用资源,使之成为共享发展的“机会”,这是在仅仅动拥有权的横向混合之外,还要加以充分考虑的。否则,就算提高了效率,还没有全面完成共享发展的历史任务,还得另外补课去分享成果。这不光是联通混改,而且是国有企业改革从全局要考虑的问题。

  2、从商业计算看国企如何走出困境

  我主张纵向混改,支持现在的混改,但认为公也好,私也好,公私混合也好,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也可以同横向混改并不矛盾)是把资源利用好,不要让公有的资源浪费,要点是“不求拥有但求使用”(这也是分享经济定义),即,变封闭使用(如仅让联通员工使用联通内部资源)为开放使用(如让互联网民企使用联通内部资源)。

  之所以要这样做,不讲大道理,有一个最基本的商业上的考虑,说出来给大家听听。既为联通考虑,也为互联网企业考虑,是双赢之策。

  观察中移动与互联网结合的早期失误,略去人与事不谈,可以抽象为陷入了一个商业悖论:互联网(民企)业务本质上是高风险、高收益模式,中移动(国企)业务本质上是低风险、低风险模式。二者有内在矛盾。中移动既要在河边走(喻业务有得有失,因此有风险),又要不湿鞋(喻沾上风险,造成国资委口径而非纳斯达克口径的“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划出两种业态,同时适应国资委与纳斯达克两种会计口径,而中移动没有做到。这就是产生纵向混改必要性的商业动因。

  BAT(还有一个J)如果作作秀还好,如果真刀真枪进了联通,横向混改有一个致命弱点:将来高风险业务部分的会计帐怎么算,如果按纳斯达克计算,不会算成国有资产流失,而按郎咸平算法仍可能算成“国有资产流失”。而国资保值增值这个问题是回避不了的。

  但纵向混改却可以绕开这个暗礁。其中的思路,是胡耀邦在1979年10月谈利用外资时讲的,“实际上就是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讲的租让制”。按中央的定义,就是“指一国政府将其部分土地、资源或权利,按照一定条件定期交付另一国政府、团体或个人,或交本国团体或个人开发使用的制度”。租就是使用,就是以使用权为核心设计产权

  按租让制思路,第一步,全民所有的联通可以象BAT“免费”开放基础业务那样,将原有垄断资源向民企(如互联网企业)开放,实现全民所用,这不算国有资产流失,而算普遍服务。第二步,联通按管道使用效果向民企收费(请注意不是按管道收费),从民企高风险业务中成功的部分(有效果的部分)收取租金。由于无效果的部分(高风险中失败的部分)不计在国资委,不算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郎咸平想挑事,也不可能挑事成功。

  中国电信前段时间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名下搞的“平台-增值”双层经营,就有点沾这种思路的边。希望王晓初能在联通考虑。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周刊》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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