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铃:如何守护我们的观赛体验 张近东有话要说

曾响铃 原创 | 2018-03-08 15:12 | 收藏 | 投票

 

文 | 曾响铃

来源 | 科技向令说(xiangling0815) 

每年的3月份,对于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而言,都是一段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光。自2003年起的15年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张近东,聚焦精准扶贫、农村农民问题、大学生就业创业、流通现代化等领域,共提交了70件提案。而今年,在连续两年关注体育产业发展后,张近东再次建议完善体育赛事版权,呼吁建立体育赛事直播权利的法律保护。

实际上,在张近东提出建议的背后,正是因为中国体育产业存在着诸多沉疴。另一方面,预计到2025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为了中国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张近东的建议可谓是在“瞄准未来”,同时也让我们是时候来重新审视一番中国体育产业……

体育赛事版权,为何频频成为被侵犯的“受害者”

当下国内外顶级赛事版权的价格水涨船高,而躲在黑暗中的“盗播者”却是屡见不鲜。以中超赛事为例,根据冠勇科技发布的《2017赛季中超联赛监测报告》,2017赛季中超联赛被侵权场次为240场,侵权比例为100%,共发现直播侵权平台57个,直播侵权链接数1248条,点播侵权平台38个,点播侵权链接数76416条,这其中,既有大赛吧、低调看这种非法侵权网站,但也不乏直播吧、懂球帝、章鱼TV等合法的直播平台。而之所以会有如此遭遇,大抵是这几个原因。

1、体育赛事版权正成长为最好的IP

之所以说体育赛事版权正在成长为最好的IP,是因为它和小说、电影、漫画、明星以及游戏一样,有强大的市场号召力,并且体育赛事的生命力更为强大。人们追剧的时间一般是几个月,多则也不过几年,而体育运动则是一辈子,甚至几个世纪。比如在NBA里,即便前两年科比退役了,詹姆斯等超级球星又“接过权杖”成为NBA第一人,这样球迷就会对NBA持续热爱。

而之所以会持续受到热爱,和体育赛事IP所代表的文化属性密切相关。诸如乔丹、科比、詹姆斯乃至姚明,他们作为体育IP之所以能有效维持,靠的是其他模仿者无法比拟的篮球技术,独特的体育精神和国家民族代表意义。

说白了,IP实际上就是粉丝效应,粉丝因为热爱所以聚齐并形成口碑效应,而口碑辐射则是网聚效应的直接体现并可转化为商业价值。这表现在不少NBA球星都代言了各种运动品牌,而其粉丝会在支持自己喜爱的球星的同时,也会购买其代言的产品。

显然,体育赛事IP可依靠系统性模式化运作不断稳定内部造新,为IP保值和增值,美国有NBA,中国有CBA,欧洲国家也有相应比赛。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今的体育赛事IP已成为资本、巨头、创业者乃至国家手里的香馍馍……

2、利益驱使导致“盗播”禁而不止

体育赛事IP在火爆的同时,却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比如非法转播体育赛事。在利益驱使之下,非法转播体育赛事的网站没有付出相应的投入,却能带来点击量和广告等多方面的收入。尤其是转播一些热门比赛,短时间内就能吸引大量观众。正规网站与体育赛事版权方签订协议要付出高额成本,而非法转播的成本接近于零,即使被权利人提起诉讼,最终赔偿额可能也会低于其所获得的收入,因此很多网站为此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触犯法律。

3、我国体育版权正面临着“非典型”环境

闲暇时光,与家人或朋友共同收看体育赛事直播,正在成为很多体育发烧友的时尚生活。张近东认为,体育赛事版权的费用虽然水涨船高,但我国体育赛事的作品属性却未能充分予以明确。例如,体育赛事直播著作权权利内容未能在《著作权法》中予以明确,体育赛事直播权利保护不足、盗播猖獗,极大损害了购买正版赛事直播权利的平台和用户合法权益,限制了体育赛事的产业增收潜力。

不止于此,网站及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盗播现象的滋生。据了解,在我国有相当多的网站工作人员、网民甚至一部分被侵权人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非法转播的害处,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事实上,虽然非法转播侵犯的是正版商的版权和权益,但其最终结果是正版商无法得到应得的回报,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打击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甚至导致公司亏损,以至不能继续合法转播体育赛事,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民众的利益。

另一方面,非法转播体育赛事的成本很低,而维权的成本却相对很高。如上所述,非法转播的成本接近于零,而对被侵权者而言,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捷,打击非法转播需在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诸多方面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因此有时被侵权的合法转播网站不愿意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来维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权网站的行为。

而上升到国家的角度来谈,对标美国和欧盟等国家,体育赛事节目均被作为作品得到保护,版权和转播收入由此贡献了体育赛事收入三分之一甚至半数以上。美国对著作权保护遵循最低限度的独创性要求,在1976年对其《版权法》进行修订时,明确了“体育赛事节目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2015年欧洲法院裁定,将体育在线直播纳入欧盟成员国版权保护的范围。反观我国,也应通过立法明确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属性,进而纳入著作权保护客体,填补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的空白,与国际上法律实践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的体育产业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除了呼吁立法,如何才能玩转体育赛事版权?

响铃认为,对于从业者而言,除了等待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更加需要正确看待体育赛事版权,经营好手里的现有的体育赛事IP。

1、选择IP有风险,小心体育赛事版权也会“水土不服”

一边是体育赛事前景可期,一边是盗播成风,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少从业者选择通过疯狂的“买买买”来抢占市场。然而这种操作就对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投资体育赛事IP不可盲目,需谨慎前行。

体育运动大多是对战争、生存和劳作的模拟,越是符合现代人生活的越可能成功,比如电竞是对现代人生活场景的模拟。所以,投资体育赛事IP,依然要从人们的需求角度出发。

同样,上文提到体育赛事背后有文化属性,因此是否符合中国文化及当代人的信仰,也是衡量一个体育赛事IP能否成功的重要标准。比如剑术成为奥运会项目后开始兴起,乒乓球是我国的国球,足球全国上下都极其重视,这些更容易成功。

2、运营IP,不如经营好版权背后的情感和社群

NBA中国首席运营官钱军说,优质IP应该能够深入人心,唤起受众的情怀,得到受众的热爱。姚明则说:“体育能够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情感关联,就像我不认识绝大部分球迷,但我相信,我和他们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

那情感的建立首先要真诚,一个不玩票不踢假球的赛事才可能不断输出正能量并培养人格让人代代相传。

其次要愿意花时间,培育的时间越长,越用心,粉丝的情感就越深——NBA在中国篮球培育了30年的情感,CBA在中国篮球培育了15年,网球四大满贯平均发展时间都超过80年,英超发展超过百年,成熟的IP赛事几乎都是如此。

再次,也是最关键的是建立一个让情感落地的社群,这里粉丝和体育明星能有连接,粉丝与粉丝之间能有连接。

3、买IP、盗IP,不如自造IP

前两年国内版权市场频频上演价格战,资本对英超、NBA等国外赛事版权趋之若鹜,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本土优质版权资源稀缺。 但更多人也意识到原创版权的重要性——把国外的赛事版权拿过来,做得再好,也是给他人做嫁衣。

显然,发展中国体育产业,光靠海外资源在中国的落地是不行的。投资自主赛事版权,对中国体育产业才最有意义。事实上,创办自主IP赛事正成为新的行业趋势。2015年以来,除了以马拉松为代表的路跑赛事在全国遍地开花外,3X3篮球、搏击等项目的原创赛事也不断涌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造IP成功的一个核心要素在于传播。同一个项目,比如足球,可能有多个公司在运营不同的IP,究竟最终谁能活下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谁传播得更广,影响力更大。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媒体平台运营自主IP赛事,有一定的先天优势。

结论

目前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盛况空前,前景也一番大好,不过盗播等行为的滋生,也值得我们重视。张近东的建议,一方面有助于加快国家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让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引导体育赛事的从业者们,从合法、理智的角度发展。而对于我们普通用户而言,则应深刻贯彻“拒绝盗版,从我做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体育产业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完)

曾响铃(微信ID:xiangling0815)

钛媒体、品途商业评论等2016年度十大作者。

AI新媒体“智能相对论”创始人。

作家:【移动互联网+ 新常态下的商业机会】、【趋势革命  重新定义未来四大商业机会】等畅销书作者。

《商界》《商界评论》《销售与市场》等近十家杂志撰稿人,近80家网络媒体专栏作者。

“脑艺人”(脑力手艺人)概念提出者,现演变为“自媒体”,成为一个行业。

现为“今日头条问答签约作者”、多家科技智能公司传播顾问。

 
个人简介
资深评论人,关注智能硬件、新媒体、移动电商等。百家、钛媒体、虎嗅、创事记、i黑马、创业邦、投资界、蓝鲸tmt、界面、亿欧、砍柴、速途、头条、搜狐、一点资讯、凤凰等近60家媒体专栏作者。《商界》《销售与市场》《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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