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当人工智能遇上知识产权,该何去何从?

许怀远 原创 | 2018-09-13 16:32 | 收藏 | 投票

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可以设想,未来人工智能带来的科技产品,将会是人类智慧的“容器”,可以对人的意识、思维及信息过程进行模拟,甚至可能超过人的智能。

据了解,自1956年人工智能概念提出以来,全球主要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专利申请数量超过了6万件。笔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分析网站上,以“人工智能”为关键词进行专利检索后发现,共有6000余条数据,可见人工智能的发展势不可挡。

2016年,AlphaGo与李世石的人机世纪围棋对战,把人工智能推到了新的高度;2017年,美国汉森公司研究的智能机器人“索菲娅”被沙特授予公民资格,赋予了人工智能前所未有的公民权利;2018年,人工智能产业化得到进一步推进,法国、英国、欧盟、中国、美国等相继出台人工智能重大发展战略,产业爆发似已近在眼前……

当业内外已感受到了人工智能领域激烈竞争的硝烟时,人工智能技术与知识产权制度的邂逅,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笔者在众多的讨论中提炼了以下三个问题,与您分享。

1.权利主体问题

对于人工智能及其创造的产物来说

是否享有著作权?

如果艺术作品、音乐、文学、摄影或者其它作品是由人工智能(AI)创作的,那么著作权该属于谁?

有支持的观点称,知识产权的提出本就是以“努力保护智慧结晶”为目的的,而人工智能如果能创造“智慧价值”,那么我们就必须将人工智能视作能够拥有知识产权的群体,否则,智慧价值将会面临分裂的风险。

也有反对的观点称,现有的大多数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法律均以“人”作为主体,而人工智能却只是机器人,并不具备“人”的属性,只能说是机器的深度学习。还有人担心,如果AI知识产权落地,可能会打击人类创作的积极性,使得社会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

2.权利客体问题

哪些创新可以得到知识产权保护?

就专利权而言,算法的改进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动力,但是我国的《专利法》目前对算法本身并无专利保护,目前,全球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踏入了法律的探索阶段。

2017年7月,我国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点强调面向2030年建立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体系,健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促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日本的相关机构也着手研究制定新的著作权法来保护专属于人工智能的原创作品。欧盟呼吁考虑创建机器人的民法法规,对知识产权采取横向和技术中立的做法 ,还要求相关机构为电脑或机器人创作的版权作品制定“自主知识分子”标准;美国在今年5月举办的人工智能(AI)研讨会上宣布将成立人工智能专委会,并采取“自由市场方式”放宽对AI技术发展的监管,消除创新壁垒。

3.权利标准问题:

是否满足“创造性”标准?

人工智能可以说集成了众多互联网技术,并且与传统行业深入融合。所以能否符合专利授权标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4.授权周期问题:

迭代更新过快与传统知识产权

保护周期的矛盾

这些年来,人工智能几乎是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展着,其算法的更新迭代极快,置于知识产权语境中,也就自然要求更加快速的授权及保护。以我国为例,目前专利授权周期最快也需要一年,很多技术专利还没有获得授权就已经过时。人工智能的保护方式也有待更新。

当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正面相遇,我们需要调动更加灵活的知识产权制度,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加把火。

1.专利保护

人工智能并非简单的机器人技术,而是一个集合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在内的三向交叉学科,涉及数学,生理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学,仿生学等多个领域。上文中我们检索到的数千件人工智能专利申请便是这一情况在申请数量上的体现。经过技术报告撰写、申请文件提交等环节,如果该项技术符合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就可以成功申请然后受到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保护。

2.商标

聚焦人工智能领域创新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注册商标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具体形象的深入和传递,在消费者中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要注意商标申请的及时性,以免被他人“抢占先机”。

3、著作权

上文中我们提到的人工智能的算法迭代更新快,那么这其中就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计算机编程技术,因此可以运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加以知识产权保护。

在人工智能的实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了计算机程序并产生了具备原创性的文档,就可以将该部分进行著作权登记,使用著作权法对其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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