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百岁山”层出不穷,稳坐9年销冠该如何应对商标侵权?

刘俊杰 原创 | 2019-02-22 16:31 | 收藏 | 投票
说起矿泉水,不得不提到百岁山,想必大家都能想起那个格调雅致的、意境唯美的“老人与少女”的贵族广告,想起那句经典广告语“水中贵族-百岁山”。

 

从贵族广告三部曲,到《歌手》洪涛手边的一瓶冠军水,“水中贵族=百岁山”的品牌烙印在多维信息的常年重复下,成为国内最深入人心的品牌定位之一。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认为,贵族精神的实质是荣誉。真正的贵族既勇于挑战自我,也珍视每一份得来不易的荣誉。百岁山正是如此,从不停歇,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属于中国饮用水行业的历史第一。

 

从2009年开始,“水中贵族百岁山”已连续9年稳坐国内天然矿泉水市场份额头把交椅,也成为了连续10多年中国出口量最大的矿泉水品牌。此外,2018年百岁山在意大利建厂生产,成为首个国外投资生产的中国水企。

百岁山所属公司为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景田公司),成立于1992年,至今已经营26年。作为中国本土的饮用水品牌,百岁山从一无所有到奠定“水中贵族”美称,打造百亿帝国。更是在发展中能够率先走出去,将中国的优质水企带给全世界,向世界展示中国企业的品牌精神。

 

然而,这样一个具有丰厚实力和良好声誉的庞大的矿泉水企业,近些年来却时常遭遇商标纠纷。

“景田百岁山”商标滥用

2014年8月,拥有第32类“景田”/“百岁山”商标专用权的景田公司发现,湖北市场上正在销售“景田百岁山”维生素营养饮料等相关饮料。于是将该饮料的生产、销售商百岁山公司、宏达公司和汇春公司三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0万。

 

而被告百岁山公司辩称,其拥有“景田百岁山”合法注册商标,不构成侵权;拥有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景田百岁山”饮料并非其自称的“维生素营养饮料”,已超出其商标核定商品的范围;且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及包装,与原告高度相似。最终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景田公司100万元。

李鬼公司山寨“百岁山”

深圳景田公司发现一李鬼公司“商丘市景田百岁山食品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明目张胆使用“景田”“百岁山”“景田百岁山”商标,无论公司名还是品牌名都与其十分相似,于是将其告上法庭。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丘百岁山公司商标侵权,责令其停止使用该商标标识。

 

李鬼公司不服该判决,认为其合法享有“景田百岁山”商标权,上诉至河南省高院。高院经审理后认为,景田公司注册及使用商标在先,而商丘百岁山公司申请注册在后,且商标被核准用于食品行业,易与深圳景田公司的商标造成混淆,遂判决停止使用涉案商标。

没想到商丘百岁山公司负责人石某对终审判决还是表示不服。他拿着判决书质问主办法官:“我是本地企业,税收也都缴给了当地,外地企业来起诉我们,为什么会赢官司?为什么不对本地企业进行保护呢?”

纺织工业用机器也有“百岁山”

2013年4月,富士集团向商标局提出第12510409号“百岁山”商标的注册申请,2014年9月被核准注册使用在纺织工业用机器、缝纫机、洗衣机、发电机等第7类商品上。

 

2016年2月,景田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景田公司的“百岁山”商标为驰名商标,诉争商标构成对景田公司驰名商标的抄袭摹仿;此外,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恶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商评委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后该商标经历一审、二审,最终判决驳回富士集团上诉,维持商标无效决定。

“万岁山”酒类商标流失在外

开封市步步高商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第9487354号“万岁山”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苹果酒、鸡尾酒、葡萄酒、酒(利口酒)、蜂蜜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水果的酒精饮料商品上。

 

景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三请求,商标局决定认为,开封市步步高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在2014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复审商标的使用证据有效。景田公司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理由不能成立,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景田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商评委提出复审请求。商评委审理认为,复审商标在核定商品上不属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该商标予以维持。

小结

商标布局不完善是祸根

上面几个案例我们发现,很多“景田”“百岁山”“景田百岁山”“万岁山”等品牌商标和防御商标被他人注册,商标权归别人所有,这也就造成景田公司被蹭名之后维权变得十分被动,也为之后的经营埋下了层层隐患。

以前文第二个例子为例,小知查询,商丘景田公司石桂花在5类、3类、30类、33类、16类等多个类别申请注册了“景田百岁山”商标,“保护”力度是相当大。

 

而深圳景田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十年后(2002年)才在第32类矿泉水类别申请了第一个“百岁山”商标,在2008年才申请第一个“景田百岁山”商标,可想其早期商标重视意识十分不足。

 

由此可见,企业创业之初做好商标保护十分必要,一个品牌若想做好、做大,一定要有一个完善的商标布局,在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甚至监测、诉讼等方面都需要有强烈的意识。一件好的商标,一个好的品牌,一定是付出了整个团队大量的精力与汗水的。但是,他人模仿起来,却是相当简单,不需要太多的成本就能获得几乎同等的价值。

“吃一堑,长一智”,经查询,深圳景田公司后来对相关商标进行了全类商标保护,前些日子还一口气注册了不少“万岁山”商标。虽然还有很多商标流浪在外,但是,景田公司正在通过多种法律措施予以补救。

 

希望今后景田公司能够在知识产权方面力挽狂澜,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

作者:jessie

编辑:标天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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