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与知识分子

刘永谋 原创 | 2020-08-03 18:28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概念很流行,究竟说的什么意思?专门读了他的论文“The Forms of Capital”,以及两本书《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国家精英》。

  总的来说,布尔迪厄的新资本理论应该称为资本形式理论,即资本不仅指货币或金钱,而是具有很多种的变换形式,其中最基本的有三种形式,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是一种可以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体现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分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即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增值:劳动创造出剩余价值。布尔迪厄对资本的理解不同,将之理解积累下来的不同形式的劳动:“当被能动者或能动者集团以私人即排他性基础占有时,资本是累积的劳动(以物质形式或“合作的(incorporated)”、具身的(embodied)形式),使之能以具体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能量(social energy)。”对资本的占有,意味着资本家拥有作用于社会的能力或权力——布尔迪厄认为,不同形式资本也可以被视为不同的权力。换言之,马克思从资本看到的是剥削,布尔迪厄从资本看到是权力,他们虽然都围绕劳动建立资本理论,但理论主旨是不同的。

  布尔迪厄把资本划分为两大类:(1)自利(self-interested)资本,它在交换活动中追求利润最大化;(2)非利(disinterested)资本,它在交换活动中是非经济性的。资本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1)经济资本。它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转变成金钱,以财产权形式建制化。(2)文化资本。在特定条件下,它可以转变成经济资本,以教育资格的形式建制化。(3)社会资本。它由社会职责(obligation)(“联系”)组成,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经济资本,可以由贵族头衔的形式建制化。这三种资本又可以细分为次级的资本类型,布尔迪厄经常提到的文学场域中的象征资本属于文化资本,而权力场域中的政治资本属于社会资本。

  布尔迪厄认为,不同资本形式之间可以相互变换,但需要一定的条件或代价才能完成转变。通过资本转换,社会能量或社会能力得以保存和再生产。在所有资本形式中,经济资本是最根本的资本类型。

  文化资本亦可称为“信息资本”,存在三种形态:(1)具身状态,即思想和身体上的稳定特征或教养、文化气质等,(2)客观化状态,即有形的文化商品,如书画、字典和机器等,(3)建制化状态,即社会建制承认的教育资质,如各种证书和学历等。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可以解释不同社会阶层儿童最终在学术成就上的差异,可以通过学术市场在不同阶层之间分配。

  社会资本与相互认可的建制化关系网络有关,是实际或潜在的建制化社会关系资源的积累。换言之,属于某个群体一员,则可以得到该社交圈子提供的可信任的资本支持。能动者社会资本的大小,依赖于能有效动员的连接网络的规模和内容。婚姻、会员资格等等是社会资本流动、交换和整合的形式。每个社会圈子均有代表人或代表家族,贵族头衔是社会资本的建制化表达。

  从技术治理的角度,我对布尔迪厄的资本形式理论有关的两个问题感兴趣:(1)知识分子权力性质问题,(2)不同形式资本的社会分布问题。

  技术治理主张意味着赋予专家一定的治理权限,这其中的专家包括很多,如工程师、管理者、经济学家、心理学家和知识分子。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对应的能动者是知识分子——实际上,知识分子可以细分为科技知识分子、社会科学家和人文知识分子——也就是说,按照他的理论,(1)知识分子因为拥有文化资本而拥有权力,文化资本可以转换为经济资本,(2)文化资本的获得并非甚至主要不是依赖于天资,而是与投入的其他资本如金钱、社会关系紧密相关的,根本上是劳动时间的积累,(3)经济资本是更为根本的资本形式,所以文化权力与经济权力是存在客观等级的,或者说知识分子是“统治阶级中的被统治阶级”,“他们也许还会提供出权力任统治者驱使”。

  布尔迪厄指出:“各种不同的场域在权力场域内的分布符合资本类别的客观等级,尤其是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这个等级从经济场域一直到艺术场域,行政场域和高等教育场域则处于中间位置。”因此,技术治理意含的将权力之根源奠基于知识而非金钱,在布尔迪厄这里就被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因为知识不再指向真理,而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归结为经济资本。当然,布尔迪厄也说,其他形式的资本是不能还原为经济资本的,它们只是相互转化,但经济资本更为根本——一系列自相矛盾的观点中有一点肯定是明确的:知识分子要求权力的基础并非客观的,而是存在社会阶级性的。通俗地说,你掌握的知识多,或者说获得的建制化的资格认可多,离不开你的出身可以为你投入更多的金钱和社会关系,起码让你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去攫取文化资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很大程度上,技术治理是资本治理的一种变种。对此,我的观点是:(1)不赞成将相互联系完全等同于经济决定,也就是不能否认知识的真理意味,(2)不能否认知识在真理性之外同时有社会性的一面,技术治理中的确因此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教育资格的纯洁性问题,即努力避免金钱对知识的过度侵袭,如教育公平,二是专家权力限制,即基于金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知识的认识出发,限制专家的权力,如专家出身分析、专家利益分析等。不得不承认,我是现实主义或唯物主义者,主张不纯洁的世界中尽力向前。

  在布尔迪厄看来,不同类型资本在社会上的不同分配结构,决定社会的内在结构或根本面貌。所以,要理解某种社会,就要理解其中的资本分布情况。实际上,他并没有进一步分析不同分配结构的特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某种资本分配的理想性原则之类。不过,他的确用资本分配结构解释过某些政治制度的问题,比如他解释苏联体制:“……或像苏联这样的国家的社会空间的形成,人们必须思考由政治资本构成的社会资本的这一特殊形式,这种政治资本通过对集体自由实现家长式统治……有能力产生相当大的利润和特权,这种社会资本形式与社会场中经济资本所采用的形式非常相似。”他的意思是说,在苏联政治资本发挥着经济资本一般的基础能力,也就是说,苏联的经济权力依附于政治资本,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

  显然,这样的分析会引向某种我称之为资本形式平衡理论,即(1)不同形式资本之间有竞争,经济资本更为根本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形,而苏联则是政治资本更为根本,其他资本形式是依附关系,(2)某种形式的平衡,而非惟一资本形式一支独大,支配整个社会,是一个社会资本健康运转的条件。如此延伸的资本形式平衡理论,实际上已经被很多人得出,比如安舟《红色工程师的崛起》中就有类似的观点,用社会资本独大的观点来分析文革中清华大学的新旧知识分子更替过程。

  按照资本形式平衡理论,苏联不是伯恩哈姆所谓的管理国家,而是政治资本主导国家。这种想法显然是违背唯物史观的,它抹杀了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将之归结为不同资本分配结构。换言之,它们都是资本体制,不过是资本分配结构不同。更为重要的,无论资本三形式理论,还是资本形式平衡理论,其实在新名词之下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思想,它们想说的不过是:(1)一个社会中经济、政治和文化各领域有相对独立运行的权力机制,(2)各领域的运行逻辑要相对平衡,不能厚此薄彼,尤其不能一极独大,在我看来这其实就是科学发展观的部分主张,但科学发展观首先是要承认社会主义原则和方向的。

  不过,布尔迪厄的确再一次强调健康社会中多元权力平衡的问题,特别提醒社会主义国家中要防止政治权力垄断的问题。另外,他把我们引向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总体化的技治主义乌托邦即机器乌托邦是不是正是文化资本或文化权力垄断的图景呢?虽然这样的国家从未真正出现,但同样是一极失衡的危险设想。总之,我主张的是有限技术治理理论。

个人简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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