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落实国务院《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通知》

翟智高 原创 | 2021-02-11 11:41 | 收藏 | 投票

 防止耕地“非粮化” 河南力保1.6亿亩粮食种植面积

    为防止耕地“非粮化”,有着“中原粮仓”之称的河南省将持续发力确保种植面积不低于1.6亿亩。

    河南省政府网10日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一手抓耕地红线,一手抓粮食种植面积,确保不低于1.6亿亩。

    根据《意见》,河南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以及从事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在保耕地红线的同时,《意见》提出,河南将持续发力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1.6亿亩,保障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亿公斤以上。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河南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1.61亿亩。在新冠肺炎疫情、病虫害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河南粮食生产再丰收首次跨越1350亿斤台阶。

     截至2020年,河南粮食总产量已连续四年超1300亿斤,也是连续15年超千亿斤,为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提供了强力支撑。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际粮食市场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尽管中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足,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水缺、耕地后备资源极其匮乏的国家。

     故而,“中原粮仓”河南防止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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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
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办发〔2020〕24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15/content_5543645.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有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有的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有的大规模挖湖造景,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七、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本地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自然资源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各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将本通知执行情况报国务院,并抄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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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每年过年时候的粮食价格都处于高峰期,但是谁也没想到,今年的粮食出现“涨价潮”!一直是在涨涨涨!没有降低过,玉米突破1.5元一斤大关,大豆涨至2.5元每斤。原因就是种粮基本农田很多被各种各样的“资本”巧立名目圈占,大搞农田“非粮化”,粮价岂能不涨?长此下去,必然危及国计民生。


饲料行业的第10轮涨价潮来袭。

饲料企业开启了新年第一轮涨价,涨价幅度在50-150元/吨。具体看下表:

个人简介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曾长期在科研部门工作,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攻关研究项目,成果记在史册里。哲人有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爱好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多学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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