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基金方案:“利益关联”的突破点

唐学鹏 原创 | 2009-12-11 23:2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的“混战局面”更加扑朔迷离。“丹麦文本门”事件似乎短暂地让发展中国家阵营(77国集团)看上去“铁板一块”,同仇敌忾地谴责伞形阵营的“单边路线”的霸道,并用“棺木”来嘲讽发达国家在融资转移(每年100亿美元)方面的“小气”。

  但是这种“齐心”并没有保持多久,在哥本哈根大会第三日,发展中国家阵营开始分化,岛国图瓦卢提出,由于小岛国直接受到全球暖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有“灭国”之患,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公布的保持“2050年比1970年控制在上升2度以内”是不够的,要求将上限控制在1.5度,更重要的是,图瓦卢直接谴责了中国印度南非等国家“承担责任过轻,只知道一味指责发达国家”,希望各国能够再次让步达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图瓦卢的提议和抨击得到了库克群岛、斐济等小岛国联盟,以及塞拉利昂、塞内加尔等贫困非洲国家的支持。发展中国家阵营快速“分化”,而此前欧盟、日本和美国之间的激烈指责也使得发达国家阵营支离破碎,富裕石油国沙特则不断质疑全球变暖的真实性,同时破坏全球形成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协议,以此减缓石油工业的衰败。

  哥本哈根大会未过三日,就使得之前流行的“阵营说”破产,这说明气候变化博弈是一个矛盾丛生、高度复杂的问题。岛国图瓦卢们因海洋零距离,切肤之患先觉。而大陆型非洲国家推崇“1.5度”上限,因为其经济发展有限,碳排放几乎无增长,希望设置一个苛刻的遏制全球碳增长量来获得高额的转移补偿,他们的要价比发展中阵营平均每年100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要高出2倍,坚持发达国家应当给发展中国家每年3000亿的补偿额。

  中国印度虽然对图瓦卢的反应“措手不及”,但还是施以安抚,表达“相互同情、相互支持”立场,继续强调“共同但有区分责任”的底线,不愿意牺牲经济增长率来调高减排指标。美国还是采取“追击中印”的战术,承认历史排放责任,认为相较2005年的基准2020年减排17%还算合理,美国愿意对最不发达和不增长国家承担责任,对中印等高增长国家不会有“任何补偿行为”,因为中国科技部长声称中国在2030-2040年之后才会有碳排放总量上的下跌。

  坦率地说,如果哥本哈根会议任由这种丛生矛盾性来推动议题的话,那么哥本哈根将是“无解”且令人失望的。实际上,我们原本保守性地赋予哥本哈根会议的“角色”就是一种弹性的、可连续的、松散的框架,但按照目前发展势头,哥本哈根大会甚至连这一点都无法做到。如果哥本哈根大会象征着《京都议定书》体制正式结束的话,那么整个世界将进入一种令人悲伤的境地,一种用国内法来惩戒碳排放的格局:衰退且低碳的欧洲和日本将挥舞着碳关税来实施贸易保护,美国将制定碳产品目录并引发世界贸易保护战争,部分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利用CDM机制中的获利局面完全终结,低碳经济模式和碳俘获技术转让速度将停滞不前……

  从这个意义上说,哥本哈根大会必须要获得一种“低度成功”,那么这就要选择一个全局性的关联点进行“突破”,形成某种“低度共识”,从而保证哥本哈根大会某种路标的意义而不是成为“肢解的象征”。而最近,英国、墨西哥、挪威和澳大利亚提出的“绿色基金”可以作为一个利益关联点,只不过要对“绿色基金”方案提出一些修改方式,使之更具有普适性(实际上,去年的“巴厘岛路线图”最重要的一项成果就是设立一个针对最贫穷国家的环境保护基金)。

  “绿色基金”方案承认发达国家的责任以及财务安排应当顺应未来全球经济变化,绿色基金方案将是由各国出资,优先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最脆弱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美国不支付一切,但中国和墨西哥也别指望免费的午餐”。由于中国此前反复强调“并不是自己想获得资金,而是为最不发达国家争取利益”,同这一绿色基金的主旨并不冲突,关键问题在于基金如何出资、如何分配。

  我们认为,绿色基金既然强调历史责任,那么绿色基金出资方面,各国按照其历史累积的大致污染量来划分出资比例,绝对不能同意按照目前的GDP来出资。因为从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排放量占到了全球排放总量的90%。同时这个基金也具有某些“惩戒”功能,例如某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做出的减排承诺如果没有实现,那么该国在基金里面的“份额”将被没收。坦率地说,《京都议定书》很严重的弊端就是没有对履行不力的惩戒。从而使得绿色基金方案将“双轨责任”、“优先补偿序列”以及“可报告、可监测、可测量”原则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各国在底线上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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