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当吸纳新兴治理力量

姚中秋 原创 | 2011-06-05 17:32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从这里可以读出一种基本取向:容许、吸纳新兴的各种社会治理力量,构造成一个既有治理力量,也即中共党组织、政府,与各种新兴力量共同治理社会的新型社会治理结构。这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十分迫切而必要的。

  上世纪50年代开始,党政体系开始建立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与管理体系。为此,传统的社会治理制度,比如,乡村的家族制度,城市的行业与社会自治组织都被废除,人们被普遍纳入到党政权力控制体系中。

  这个体系确实可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可以非常高效地动员各种资源。但是,这种体制也有明显的缺陷:需要人们始终保持在高度紧张的状态,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也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因此,这种管理体制无法长期持续。随着时间推移,它的控制力逐渐衰减。

  也正是这样的衰减,让市场机制、让社会自治从70年代末以来,得以初步发育、扩展和深化。大量人口就业于私人企业,而不再在国家直接控制的单位和公社中。人们也生活于新兴的社区中。社会上出现各种各样的自主治理形态,其中最为重要的企业的治理,另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行会,社区自治,乃至于各种兴趣性社团。90年代后期以来,互联网则为人们跨区域的自主治理提供了便捷的工具。

  这样,当下中国也就处于一种相当严重的治理不协调状态:一方面,国家控制社会的传统体制已在不少方面出现了运转失灵,最为明显的是,很多人不在这个体制的管理之下。另一方面,大量新生的社会自主治理制度虽然勉强出现,但由于种种制度限度,无法健全发育。这是因为,新旧两个治理体系之间没有建立起合理而健全的关系,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相反,在很多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紧张,后者遭到抑制。

  这样的紧张导致社会治理资源的浪费,社会很多领域中出现了治理真空。由此导致一种奇异的局面,政府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不能及时获得最基本的公共品,比如,生活必需品,安全等等。

  这种局面亟须予以改变,至于改变的方向则是十分清楚的:原有的控制体系承认过去30年间形成的新兴社会治理力量所扮演的角色,赋予其以合法地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设计执政党、政府与这些新兴社会组织的关系,让新兴的治理力量可以充分发挥作用,最终形成一种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同治理架构。

  事实上,新兴的治理力量在这方面已经表现出足够的热诚。继江西下岗女工刘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基层人大选举之后,全国似乎出现了一个独立参选热。截止到目前,通过微博发表2011年基层人大换届参选宣言的独立参选者已有30多名,他们当中有作家李承鹏、时评作家姚博(网名五岳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仝宗锦以及80后广告人徐彦、90后高中生刘若曦、长期跟城管斗智斗勇的小贩楼智杭等人。

  所谓独立候选人,就是在官方推举体系之外的,自己主动报名参选的候选人。早在80年代,就出现过民间力量自发介入人大基层选举的事情,1998年和2003年,又曾出现过两次高潮。他们或者是维权的业主,或者是关心公共事务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通常是城市中产阶层,具有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强烈意愿。

  这也许就是最为重要的新兴治理力量。非常有趣的是,这些独立参选人从一开始就表现了中产阶层的基本心智特征:理性。他们确实在寻求保障公民权利,但他们反复强调自己将遵守法律,尽量避免政治化。他们如此自我约束,甚至也在相互监督。这显示,新兴的社会治理力量已经具有了较为成熟的政治意识。

  应当说,这是一种健全的治理力量。忽视这一力量,将其拒之门外,不仅会浪费最为宝贵的治理资源,也不利于缓解目前已经相当严重的社会紧张与冲突。相反,允许他们参与基层人大选举,并通过合法的选举程序进入治理架构中,可以有效地化解新旧两种治理力量之间的紧张与冲突,化解体制内外的对立情绪。

  现有宪法所设计的人大制度,乃是实现制度平稳转型的扳道机。增加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容纳更多新兴治理力量进入各级人大,逐渐强化人大的权威,可以有效地吸纳各种新兴精英进入治理架构,进而推动行政权力的理性化。而这样的渐进变革,对于问题丛生、亟须理性地政治解决的中国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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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独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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