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谈判,中国可能出现角色模糊

潘家华 原创 | 2011-12-10 08:05 | 收藏 | 投票

  自哥本哈根会议后,气候变化谈判步履维艰,欲进还退。地缘政治和国际经济格局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上世纪90年代达成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制度安排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对于德班会议,似乎预期并不在德班会议自身,而在于德班能够为德班之后的气候进程,打下什么基础,定下什么调子。部分发达国家试图废止《京都议定书》,但是,气候进程不会因此而终结。非洲关于资金技术方面的利益诉求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而对于中国,则更需要将目光放得远一些。德班会议很快就会过去,未来路更漫长而崎岖。

  快速启动资金需要加速

  由于气候问题的历史性与战略性特征,没有一个缔约方公开提出终止气候变化谈判。而且,德班会议是第一次在非洲举办气候变化谈判的缔约方会议,主办方和非洲集团作为发展中国家阵营的一部分,力图发挥积极作用,在资金、技术和长远目标等方面极力推动以期有所获。但是,部分发达国家反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坚定”立场和资金技术方面的“冷处理”,使得各方普遍不看好德班会议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主办方南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外交部、环境部、能源部、交通部及德班市等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部际协调委员会,由外交部长担任大会主席,负责大会的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环境部长作为南非代表团团长,制定南非的谈判立场,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南非议会在年初还拨专款筹办会议。

  非洲集团继续要求全球温升控制在1.5℃,保障气候安全。在气候融资方面,非洲国家强调,资金问题常务委员会应投入运行,并建议建立一个关于长期融资的附加议程。快速启动资金不能老是画饼,需要加速落实。即使打许多折扣,做出许多妥协,也要落在实处。在技术转让方面,非洲认为德班会议要做出决定,使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机制在2012年完全实现。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德班能通过“坎昆适应框架”开始运作。

  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对德班会议的成功缺乏信心。美国气候特使托德?斯特恩和欧盟气候行动专员康妮?赫泽高表示,南非德班气候变化谈判难以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斯特恩认为最佳方案是排放大国提出自愿减排目标,并在排放大国都准备好后签署国际性的减排协议。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已经表示不会在2012年后继续减排,而要求形成涵盖所有排放大国参与减排的新的国际协议。

  德班会议作为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中的一个环节或一个节点,在当前的认知水平、国际格局和世界经济形势下,实现巴厘路线图的谈判目标,几乎没有可能。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在非洲举办气候会议,一些技术层面的谈判已有一定基础,维护谈判进程的政治意愿有可能使各方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在资金、技术、适应和国际磋商与分析等方面,深化拓展坎昆协议中已有的共识。在“非洲时刻”,各方会在一定程度上倾听非洲声音,有限接受非洲的利益诉求。

  《京都议定书》不会消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菲格雷斯表示,德班会议的谈判任务包括:(1)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2)明确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比的减排承诺,确定发展中国家自主减排行动;(3)切实落实有关资金、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4)细化《坎昆协议》中有关“三可”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

  应该说,哥本哈根会议以来最为核心的,是落实巴厘路线图,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目标的谈判。除欧盟以外的多数发达国家,拒绝做出第二期减排承诺。日本认同《京都议定书》,但反对第二承诺期。连以前支持第二承诺期谈判的英国前首席科学家大卫?金,也声称世界应放弃《京都议定书》。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抵制下,可能性弱化;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的努力下形成法律文件,但在2012年得到批准生效的可能性似乎不存在。显然,在《京都议定书》到期的2012年底到一个新的协定达成并生效,存在一个全球减排制度安排的“真空期”,需要有一个过渡性安排来弥合这一“真空期”。

  既然德班达成有法律约束意义的第二承诺期在很大程度上不可能,但是,无果而终也不是各缔约方所期望的。如果排除“非此即彼”的极端情况,一种折中性质的过渡性安排就成为必然。既然政治意愿尚存,一个认可“第二承诺期”各自减排目标的政治宣示,而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使《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得以延续,这就为日后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保留平台。从这一意义上讲,《京都议定书》并不会彻底消亡。

  德班会议的成果,可能在第一和第二项任务中的美国承诺问题出现退步,即抛弃《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中关于发达国家中期大幅减排的目标承诺;而在其他内容上,可能有所进展。尽管中国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有所提升,但在德班会议,乃至于今后数年内,中国均不具备引领条件和地位。但是,不引领并不表明无所为。中国完全可旗帜鲜明地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部分促进气候谈判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如一些欧盟国家一起,促进遏退,使德班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向前。

  德班之后,中国挑战更严峻

  从某种意义上,“真空时段”通过政治宣言方式的衔接,只是将谈判时段后移,并没有解决问题。而后移的谈判,使得中国的角色定位可能出现模糊,这对中国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中国的力量和信心会得到增强;另一方面,中国的压力和困难进一步加大。

  这一真空时段有多久?不会是一两年,但也不可能太久。2020年是实现2050年减排目标的一个重要时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第五次评估报告将在2014年得出结论,而且还要有签署批准生效时间;3~5年后的美国,也可能强化其战略上遏制中国的力度。因而,2015年可能是预期的协议达成时点。实际上,澳大利亚和挪威认为,要到2015年才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减排目标等。

  由于地缘政治和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而发达国家的相对强势地位也可能有所弱化。2010年,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超过世界中等收入水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超过美国1/3,人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28.7%,天津、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人均水平已经远远超过欧盟。到2015年,如果当前的态势得以延续,中国的凸显地位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强化。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如果按年7%的经济增长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沿用“十一五”的0.6,即能源需求增速4.2%,考虑到非化石能源发展加速,碳排放增速大约4%。而发达国家人均碳排放多在下降,收入增速多在2%左右,日本甚至从1990年以来,人均收入几乎没有任何增加。

  这就意味着,中国有可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出现角色模糊与被转换。一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仍存有差距,另一方面,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和排放相比,也将发生变化。之所以角色被转换,是因为中国不可能主动谋求这种转换。这种角色转换意味着,中国现在对发达国家的诉求,有可能在2015年后对中国自己适用。中国必将提前面临被要求参与引领甚至被要求引领的时代。当然,中国不会谋求也不具备引领地位,但是,我们也难以回避这种角色转换。事实上,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承诺的南南合作,便是这种角色模糊与转换的事实认同。

  在长远或战略层面,我们需要考虑中国的角色再定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要主动谋求角色转换。即使是角色有可能有所转换,但仍然不会变换阵营。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阵营中的一员,不会因为角色可能被转换而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渐行渐远。如果德班会议及其以后不会立即形成有法律约束意义的国际协定,这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可能得到进一步延长。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保护母亲河顾问团成员、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欧洲气候论坛理事。研究领域为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城市化、全球变化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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