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阿加莎的。而其中又以《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为最爱。只所以喜欢阿加莎的作品,是因为它可以带给我读其它侦探小说而无法得到的愉悦。其它的侦探小说大都有一个套路,一件惨案发生了,侦探到现场做一些无人能懂的勘查,接下来做一些神出鬼没的调查工作,更或者为找线索干脆消失几天,之后真相大白,揭开一个惊人的秘密。总之,为了能让结局足够出人意料,之前不管是案情还是侦探的调查那是能多匪夷所思就多匪夷所思。结局确实够“惊人”了,可让我觉得之前读的那些都没用,就只需要看到案情发生和看最后的“侦探解秘”就行了。感觉读之前的调查部分时,自个儿完全是个白痴,什么都不明白,只是经常看到侦探大人“神秘的一笑”,万事了然于胸;而等到最后侦探解秘了后,终于明白了案情是怎么回事,而更重要的是明白了侦探做的那些令人费解的调查工作是怎么回事,于是觉得自个儿就更像个白痴了。当然,也必须承认,这可能跟智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