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物一元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兼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论

陆寿筠 原创 | 2006-02-15 13:47 | 投票

心物一元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

--兼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论

 

题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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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           

 

2003 4

 

 

笔者曾对价值中国网上改革的本质一文作了如下评语:

 

欧美的资本主义化和世界的欧美化带来的既有物质的进步和精神的解放,也有物质的破坏和精神的堕落。今天的物质文明与精神的相对滞后将人类推到了相互大规模毁灭、甚或人类共同毁灭的边缘,这难道不是堕落?!如果人类真的如作者所说已经走向成熟了,就必须把自己从这样的边缘拉回来。
   
精神和物质,个人与群体、与国家、与全人类、与生态圈的相互制衡、协调,乃是人类得到新生的唯一可能途径。这就是中国传统的中庸精神,也就是中国特色;这也应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因此,我们的改革不能走人家的老路!(详见笔者在本网站个人专页上的有关文章。)

 

  

    这段评语稍加补充(见下文),对于同一作者的新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文仍然适用。但该文的题目要大得多,它牵涉到对人性的看法、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乃至心与物的关系等哲学命题。所以本文所论将从抽象到具体,请有兴趣的读者耐心地读下去。

 

一、“自我”存在吗?“自我”应该“坚持”吗?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文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哲学内涵是说万事万物(包括人)坚持自我是一切秩序的基础。”那么我们首先要问:万物的“自我”存在吗?

笔者的回答是:既存在,又不存在。这不是诡辩,而是辩证。

你(或我)意识中所意识到的万事万物(包括他人和“自我”),相对于你(或我)、相对于“意识到” 的当下的你(或我),是存在的;但对于别人、对于别的意识主体、或对于并不“意识到”的别的时刻的你(或我),它们就不存在。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理由是:即使你当下意识不到,但是只要有别的人意识到了,或你刚才曾经意识到过(如天空中刚飞过的一架飞机),那就能证明它的存在。但且慢。问题是:即使我也看到过天空中的那“同一架”飞机,但我刚才所看到的该飞机与你现在所看到的,虽然似乎是“同一架”,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一架。因为:(一)有哲人说过,人永远不能重复进入同一条河流。意思是说,一切事物(河流、飞机等)总是处在永远的变动之中,即与周围环境永续不断的物质、能量等的交换之中。(二)作为意识主体的人(或属于其它物种的意识主体)本身的意识器官、意识结构(包括自然生理结构和人们认识社会事物所需的社会意识结构)也像河流一样总是处在永远的变动之中,处在与周围环境永续不断的物质、能量、讯息等的交换之中。所以即使看起来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刻并不具有绝对相同的认知、意识结构(任何同一性都是相对的)。只是我们对于在不同时刻“看”到的世界图像的某些细微差别往往忽略不计,只要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三)没有两样事物具有绝对的同一性,因此没有两个人具有绝对相同的认知、意识结构,更不必说人与其它动物、或其它可能存在而人类尚未知道的意识主体的认知、意识结构是多么的不相同了。我们可以列举色盲者的世界与不色盲者的世界、蝙幅的纯粹听觉世界与人的视听世界、狗的强嗅觉世界与人的弱嗅觉世界、量子在一种观测装置面前呈现的粒状与其在另一种观测装置面前呈现的波状,等比较广为人知、凭直觉可以想象的例子,就可以说明:不同的意识主体/结构、或同一个意识主体/结构在不同的时空点上,所感知的世界,包括世界“秩序”本身,永远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是说,说到底,人们“眼”中的万事万物,与其它物类“眼”中的万事万物一样,它们的存在都是相对的。某一感知者在某一时刻所意识到的一切事物,即当下被感知的每个事物的那个特定形相,只是相对于当下的那个感知者而存在。对于别的意识主体、或别一时刻的该意识主体则是不存在的。佛学经典中将这种“相对性”称为“空性”(意为无可执着),并常常以“水(中)月镜(中)花”、“梦幻泡影”等直观形象作比喻来说明“万法性空”(这儿的“法”字近乎“事物”之意)。总之,无论是意识者,还是被意识者,是“心”还是“物”,一切的一切,永远都是变动不居、无可执着的。

这是不是“相对主义”?是,也不是。如果到此为止,别无可说了,那可能就是相对主义。如,按一种对于佛学的理解,认为既然万般皆空,因此对人类的生存状况、世间的不平和痛苦不必过问,而只需求得自己和众生“自我” 的精神解脱,即通过闭门修行,悟得万物的空性,就可以摆脱世间的一切痛苦。这是以人的生存的相对性为由,来否定改善人的生存状况的必要性,因此可以说是一种相对主义。不过这只是口头上的相对主义。表面上,他看空一切、无所执着,实际上他还是有所执着的。即使是最最苦行的修行者,他至少放不下两件事:(一)饿了要饭吃,困了要地方睡。因为如果生命终止,修行也就落空了。饭食和廟房从哪儿来?或“托钵”求赐,或用自己的劳动求得,反正离不开一个“求”字。有所“求”,就是有所“执”。(二)除此之外,他或许对其它一切概不执着,而且还可能刻意追求这种不执着。但只要刻意追求,本身就是一种执着。由此可见,完全的无所执着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执而不着”。也就是有所不执,又有所执。有所不执,就是随时准备变通,也就是随缘。“随缘”有两个相辅相成的侧面:(一)随“自我”之缘。饿了吃,困了睡;如果别人有难,自己有多少同情心就发扬多少同情心。笔者认为,人类天生就有同情心。至少大多数人都有此心理之“缘”,他们自己不愿挨饿,也不愿看到别人挨饿,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他们并非都是纯粹“为我”的利己主义者,并非都将“利他”仅仅当作利己的跳板、工具。当然也很少是完全的利他主义者。大多数人是既求自利又愿意顾及他人的“兼利主义者”。因而必要时既会坚持某些“自我”,也可以纯粹为他人放弃一些“自我”的利益。(二)随环境之缘。即凡事不强求。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人,都不强求。这并不排斥“随‘自我’之缘”,即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试着有所一求。有所求,又不强求,一切决定于“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群体、“自我”与环境、“自我”与“自我”(如利他考虑与利己考虑两者之间)的互动,基于彼此既尊重“自我”、也尊重对方的互动互适。所以,随缘就包含着“执”和“不执”两个侧面。要随缘,要执而不着,要互动互适,就必须承认和正视双方或多方“自我”的(虽然是相对的)存在。这就不是相对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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