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陆寿筠 原创 | 2006-07-24 11:24 | 投票

 

 自由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无论是对改革的反思,还是关于垄断的讨论,应该都是为了落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又都涉及经济理论中的自由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那么,自由主义究竟是否值得提倡,还是必须批判,还是应该有所扬、又有所弃?传统社会主义又应该如何革新?下面先从自由主义的历史命运谈起。

 

一、自由主义的历史命运

 

       说到自由主义,其实那不是一个一成不变、一以贯之的单一思想体系(任何较源远流长的“主义”大多都如此),但又保持了某种一贯性。从提倡放任自流、不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古典自由主义(以亚当·斯密为代表),到兼顾自由与平等、要求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新自由主义(或称福利自由主义,如凯恩斯主义、罗斯福新政),到重新反对“过分的”政府干预的新古典自由主义(以哈耶克为代表,也称经济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澹渲芯艘恍┚咛骞鄣阒涞?#8220;纵横捭阖”、相互磨砺,有接合,有否定,有“否定之否定”;但将“自由”作为最高的社会诉求,这一点却始终不变[1]。“主义”者,即某种社会诉求成为压倒其它一切考虑的最高诉求。当“自由”压倒一切,也就成了“主义”。

 

       “自由”并不是欧洲启蒙运动唯一的思想产儿,“平等”和“博爱”也是其孪生弟妹。虽然也可能有“平等主义”和“博爱主义”的说法,但它们对于社会生活和世界历史的影响怎能与“自由主义”相比?!

 

“平等”和“博爱”,顾名思义,其关注的焦点始终必然是社会“众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一个个单个的“个人”。而自由主义的思想核心则是“个人”的“自由”。把个人自由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价值,乃是前后所有流派的自由主义的一个共同的基本前提。即使是让“自由”屈尊地兼顾“平等”的“新自由主义”,其终极诉求也还是为了使“个人自由”的既存社会秩序不致受到根本的挑战和颠覆。

 

       以个人自由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自从其发端以来,确实遭受过以阶级斗争理论为基础的集体主义思想和实践,在大范围、长时期内的的严重挑战。时至今日,它一方面乘着全球化的西风,正席卷世界,独领风骚,可谓登峰造极;另一方面却给人类带来了空前规模与深度的不平、不和、不幸、不安,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抵制和责难。一方面,“个人自由”确是一个对任何人都有无比吸引力的响亮口号,谁不想拥有最大的个人自由呢?但另一方面,“个人自由”叫得越响、越广、越久,灾难和动乱也越扩大、越严重、越持久。它一方面经受了敌对意识形态在半个世界、历经一个世纪的严重对峙和挑战而仍旧立于不败之地,而且更加西风得意,另一方面对其质疑、责难和抗议之声也正从四面八方再一次响起,而且越来越响亮。那么究竟为什么它既能一时压倒迄今为止最严重敌对的意识形态,又不能最终顺利地一举统领世界?

 

二、“个人自由”可能吗?

 

众人皆知著名的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中”。其实这句话的后半句是说对了,但前半句没有说对,因为人生来就不是自由的。谁能“自由”挑选自己的父母、出生地、出生时间、成长环境和条件?谁能逃出一生所在的大社会、大生态、大历史环境?“自由”何在啊?那么为什么长期以来人们总是喋喋不休地念叨着“自由”、“自由”,而且也确实为曾经赢得的自由欢呼过?仔细一看,原来那些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限度的。在古希腊,有相对于奴隶的不自由而言的自由,但“自由民”并没有不遭受种种人祸天灾的自由。在近代欧洲,有摆脱封建专制的自由,但没有不沦为无产者的自由。在早期美国,有摆脱殖民统治的自由,但没有不沦为黑奴、不受本地人压迫、剥削的自由。在健全的市场社会里,可以有摆脱垄断控制的自由,但没有随意获取垄断地位的自由。在这个高科技时代,我们可以有比较安全地在空中飞来飞去的自由,但没有逃脱地震海啸的自由。即使在将来,我们可以有这个自由,那个自由,但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特定时地的、特定社会和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限制就是不自由。所以,自由永远是具体的,相对的。相对地说,“个人自由”是可能的;绝对地说,“个人自由”又是不可能的。其实,不仅“个人”如此,任何群体,乃至整个人类,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的自由。自由主义之所以带来如此严重的弊病,之所以不能最终击败与之相敌对的其它主义,恰恰是由于它无视这种相对性,忽视、贬低了种种其它的限制、条件、诉求,而把对于个人自由的诉求放置到了与社会、与大自然、与人们的其它必要诉求绝对对立、对抗的地位

 

其实,个人自由的相对性,在自由主义理论中也有反映。任何流派的自由主义者都有这样一条共识:任何人都应享有不受任何别人或政治权力干涉的自由,只要这种自由无碍其他人的自由。“无碍其他人的自由”,这就是条件,就是限制,就是对于“平等”的诉求。只是自由主义者将“个人自由”置于比“社会平等”更重要的、绝对至高无上的位置上罢了。

 

物极必反。由于个人自由至高无上主义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病,于是就有了将社会平等置于个人自由之上的社会主义。在这两者的历史性较量中,社会主义作为世界性的政治体系是暂时遭到了挫折,但由于自由主义无法解决的根本社会矛盾,社会主义仍然是潜伏着强大势头、必然会卷土重来的一股思想潮流。不过,传统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如果不加以修正、创新,社会主义也难以最终战胜自由主义。如果真是这样,世界或将在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其它世俗的或宗教的意识形态之间的长期反复而无效的争斗中走向覆灭。为什么自由主义和传统形式的社会主义不可能最终决出胜负?那是因为它们在社会思想方法论上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

 

 

三、原子-铁板论的社会观

 

       自由主义的思想方法论基础是原子论的个人主义,这恐怕已经是包括自由主义者们在内的一般人们的共识了,只是自由主义者们不认为原子论有什么不妥。传统社会主义者则以铁板论式的阶级论集体主义来对抗原子论的个人自由主义,希图通过阶级的解放、自由来实现个人的自由,但至少暂时还是向着个人自由主义让步了。 “铁板”为什么吞不下“原子”?“原子”又为什么不能彻底分解“铁板”?这还得从不同于原子-铁板论的一种新的社会观说起。

 

       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中曾经说到:[2]

 

1单个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大多数是通过自己或对方所属群体(如

家庭、企事业单位、各种利益团体、阶级组织、政党、国家等等,或以这些所属群体的名义)与其它社会主体(个人或群体)的交往来实现的。不仅单个个人有主体性,各种社会群体也有其相对独立的主体性。

 

2。一切社会主体(无论是个人或是群体)之间,以及各主体内部各部分之

间(即下一层次上的主体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适应的。

3。一切社会主体都不是铁板一块的。若是群体,尤其明显。即使是单个个

人,也往往是不同的、甚至对立的思想、意念、意向的随机组合体,是内部各种异质性(生理、心理、物质、精神)因素不断地互动互适着的一种即时存在。

 

将这些认识用于对自由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

 

1.自由主义者视而不见社会关系的层次性,漠视群体的社会功能以及个人

在所属群体内的地位对于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因此,他们漠视劳动者在企业内对于资本及其代理人的依附地位的不自由性,却硬说他们在社会上是自由的,硬说资本雇佣劳动的社会是“自由社会”。

 

       2。自由主义者视而不见社会关系的层次性,因此他们只反对资本市场上的垄断现象(这是对的),但不反对企业内部资本对于生产资料、对于企业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垄断现象。

 

3。自由主义者视而不见社会关系的层次性,当然也视而不见不同社会层次之间的相互渗透关联性,因此漠视资本在企业内部的垄断地位导致对外垄断企图的必然性,而反对从基层企业开始直至全社会规模的劳动者股份联合公有制这一从根本上铲除垄断现象、并且使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合理干预真正能代表全民利益的制度保证。

 

4。传统社会主义者也视而不见社会关系的层次性,漠视群体的社会功能以

及个人在所属群体内的地位对于其在大社会地位的重要性。因此,他们漠视劳动者在国有企业内对于资本管理者的依附地位,却硬说这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

 

5。传统社会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相反,否定单个个人的主体性,忽视不同

的个人可以有不尽相同的利益诉求和主张,阶级或全民利益应是所有成员有同有异、甚至互相对立的各自利益和主张平等民主地互动互适的综合,阶级或全民的解放、自由应体现在所有成员个人的解放、自由、自主。真正的“公有制”应体现在“平等之私的民主联合”,体现在劳动者私有股份的联合所有制。阶级或全民的利益主张、权益代表和领袖(也是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终极管理者)的选定应是阶级或全民所有成员(包括既有的和潜在的代表和领袖在内)各自意志多方位、多层次平等民主地互动互适的结果,而不是单向地由通过其它途径产生的代表或领袖将他们关于阶级或全民利益的主张和选择灌输、强加给所有成员。

 

       6。传统社会主义者还忽视一切社会主体(无论是个人或是群体)之间及内部各部分之间并非铁板一块的相互渗透关联性,因此回避资本私有观念对于公有财产管理人员个人和群体大规模渗透腐蚀的严重现实,错将官私垄断当作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主干来维护。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自由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原子论个人主义和铁板论集体主义在社会观的方法论方面是一致的、或相通的:他们两者都只承认某些社会主体的主体性而否认另一些主体的主体性,都无视个人在所属群体内的地位对于其在大社会地位的重要性,无视社会关系的层次性以及一切社会主体包括个人、群体和各社会层次之间及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渗透关联性。他们眼中的个人或阶级群体都是既不再分割、又壁垒分明的原子或铁板,所以,“原子”就是“铁板”,“铁板”就是“原子”。原子论就是铁板论,铁板论就是原子论。它们本是一回事,叫做“原子-铁板论”。这就是自由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不能决出最终胜负的社会思想方法论根源。原来它们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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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士其:《西方政治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页430以下。

 

2〕陆寿筠:《能动、关系、多维:一种新社会观:试论西方民主(二)(1》,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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