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尽快调整祸国殃民的产业升级政策

王志华 原创 | 2008-10-24 11:39 | 投票

必须尽快调整祸国殃民的产业升级政策

 

之前《我也成为阴谋论者了》一文怀疑:“如果说,推进产业升级的设计是要搞垮中国经济,那么,国有企业上市和并购就是收拾中国国民经济实力最大力量最强的国有经济的天才安排。这一套吃透市场经济的连环套设计,估计学马列出身的人是不具有这样的本事的,没有处心积虑也是设计不出来的。”也许有人很不以为然,事实上是否如此,我也希望最好不是,但是有些情况使我做出这个最坏的推测。因为产业升级政策这一安排存在着太令人不可理解的地方。

为什么说推进产业升级的设计是要搞垮中国经济?除了流毒甚广的“死掉一批企业为新兴企业让路”这一常识性谬论之外,整个设计有一个根本性的常识谬误。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市场活跃,也就是经济的景气是要靠大量的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的。而要打击经济的景气,扼杀经济的发展,很简单的一条就是拿中小企业开刀,措施也是很简单的一条,就是抬高中小企业生存的门槛。去年以来的产业升级安排,做的是什么事?就是死命抬高企业的生存门槛。开始个别配套措施的安排,我们还感觉不到。可是新劳动法在没有征求意见很突然的出台,让张五常老先生都急跳起来,说是中国经济大反转的举措。我就不信,目前中央的御用学者哪个比张五常更懂市场经济。而出台的政策很明显的是违背常识的。为了支撑其明显的错误,抬出很懂得炒作维持高知名度的谢国忠误导国民,安慰老百姓“死掉一批企业为新兴企业让路”。而这一政策出台时机拿捏是如此的恰到好处,正是中国政府在长期被御用学者长期误导,执行长期的偏紧货币政策,导致民间大量企业资金链条出现紧张的时候,同时也是资本市场被整成股灾局面,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失灵的时候,新劳动法出台,地方产业升级指导意见出台,还配合搞起一个结构性通货膨胀,让中央进一步推行偏紧政策,真正是四两拨千斤,一下就将我国中小企业纷纷逼上死路。今年前三季度,倒闭的中小企业就超过30万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的估算数据),我估计全年倒闭企业将会超过50万家,即使现在政策调整,明年上半年还将会持续目前的倒闭局面,届时大中型企业也难以幸免了。一年半时间倒闭超过全国十分之一的企业,那是什么局面?一个是经济景气彻底破坏,经济面临崩溃;一个是全国新增失业人口超过应就业人口的12%以上,总失业人口将超过20%,人民的生存和生活将彻底受到威胁,社会面临混乱危机;有了这两方面,其他的不难想象了,总之中国有可能面对的危机将不比大跃进的祸害小,那时候有毛泽东的权威定盘,现在拿什么定大局?

出现这样的局面难道还不能让人怀疑?相信中央决策者不至于有汉奸,但是被蒙骗、误导、利用的可能难道不存在?看看你们身边都是些什么人?!

再看看现在地方官员的全面腐败,有多少是在为国家人民打算的?我说“各地政府官员都在继续抓住和通过国有企业作各种文章,因为这是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表态的需要,更是继续政府高层特权享受的需要,还是背后推进家族式私有化支持的需要。”这是我了解到的实情,并不是臆猜。而“上市了摆脱公有官帽,更利于资本操作,其地下的私有化文章做起来就完全合法了。只要几个回合的资本操作,全民所有的巨额资产就会变成私人所有或是干脆贱卖换取丁点其他利益了。这样的例子已经成为“经验”在各级各地推广了。”不说地方,就是中央的几百亿几百亿贱卖银行股份做法,连国际社会都难以相信。我说“国有企业上市和并购就是收拾中国国民经济实力最大力量最强的国有经济的天才安排。”没有过分吧!看看现在的银行,国家话语权有多大?那本来就是最大的国有经济板块,本来就不该让外资插手的一块,现在成什么样了。这都是这两三年决策者身边的执行者做成的局面。

我知道有一批御用学者死心塌地要走私有化道路,私有化你卖给国人制造几个寡头也罢了,为什么贱卖给外国人?只有外国人有钱来买?你们是怕私有化太慢人民的反对实现不了你们伟大的理想?那也不应该配合国外势力来整垮整个中国经济。不管你是无知被诱导也好,还是死心塌地的汉奸买办,你们这样的做法,都是对人民的犯罪。

局势还在恶化中,近期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我没有看到关于产业升级安排的调整,这就决定整个挽救经济的措施全部归零,根本改变不了经济局势趋坏的走势。必须尽快废除相关的产业升级政策的安排,特别是要马上重新修订新劳动法。

企业大量倒闭了,看看现在的劳动法,说是要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可是大量的老板逃逸,拖欠大量的工资、债务,新劳动法居然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款,这个问题是新问题吗?这是什么样的劳动法?或许还有人要为劳动法辩护,说说什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其出发点是好的等等。这又是一个常识性的误导。是抬高最低工资制造更多的失业人口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还是确保最大多数人口的就业有利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人会说,这是平衡劳资收益分配有利于劳动者的安排,可是御用经济学家们,你们不懂得这是你们制度性安排导致劳动者普遍收益太低导致的结局吗,如果国民收入普遍提升了,谁会去争夺那么低的工资收益?用得着政策去规范吗?资方拥有的定价权又是政策能完全控制得了的吗?这不是逼死注册的企业去发展地下经济吗?

说到定价权,在定价权方面,产业升级政策的设计者又犯了一个经济学的基本常识的错误,市场充分发育情况下,是市场需求决定市场供给,而不是市场供给决定市场需求。你们强行要求企业要升级,要有什么高附加值。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你们不看看,中国的市场需求是什么水平?你们给国民的工资水平就那么高,国民的需求,比如吹风筒,国内正常市场价就是30元左右,也有相应的产品,可你们却要求企业生产、销售像飞利浦牌子300元一般的产品。飞利浦是有高附加值,因为其制造成本同样也是20元,但人家是一两百年立起来的牌子,那是国内企业硬逼着就能实现的吗?不升级市场还有生存空间,没有市场怎么升级?不升级政策要你死,升级是自己找死,左右是死,那就死吧。简直是莫名其妙的政策制定,这还不令人怀疑。

所以产业升级政策中的不止新劳动法要修正,其他抬高企业生存门槛的配套措施也要赶紧修正。

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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