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须过《劳动合同法》这道关(一)

卢周来 原创 | 2008-05-08 11:49 | 投票
标签: 劳动合同法 卢周来 

此文最近发表于包括《经济观察报》在内的媒体。但大量的数据删除其说服力大为降低。为此,我分三次贴出完整版全文。 

在最近的两会上,一些企业家代表对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批评,认为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因此,必须对该法进行修改。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支持。实际上,在两会之前一段时间内,包括张维迎、张五常、陈志武等在内的一些国内知名经济学家,早就公开批评《劳动合同法》,张维迎明确警告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一些条款,对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可能具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团体,但实际有可能最后的结果,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是这些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包括城市的一些普通的工人。"张五常甚至说,《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会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全面丧失"。

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企业运营成本急剧提升;一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企业尤其是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因此出现了企业倒闭与外商撒资现象。但我们需要仔细加以甄别的是,出口加工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有多大程度上与《劳动合同法》有关;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回答更为基础性的问题: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真是超出了国际惯例吗?《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一、企业运营困难与《劳动合同法》到底有多大关系?

 

客观分析导致出口加工企业运营困难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据商务部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2007年前10个月,全国主要钢材平均价格为每吨423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73%。铜、锌、锡、镍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64473元、30635元、11.84万元和35.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5.21%、15.79%、43.80%、69.64%。36个大中城市93号汽油平均市场零售价格为每吨6379元,比去年同期上涨2.24%。425、325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吨344.12元、31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0.75%、2.43%。2006年底煤的价格在450元-500元/吨,2007年煤价升至490元,最高达到了640元。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

国内绝大多数企业也承认成本上升主要来源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家电协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正是由于铜价的暴涨和钢材价格的持续上涨,家电制造业成本大幅增加,许多家电生产企业不堪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沉重负担,不得已才准备出台提价措施。领涨国内家电市场的海尔在调价通知中表示,产品涨价的原因来自综合成本的上扬,而列在第一位的是铁矿石涨价引发的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以及燃油价格上涨推动的物流及运输成本的增加等原因。有人可能会把反驳说,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主要影响是的国内制造业与资源密集型产业,但对珠三角地区两头在外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影响应该不大。而实际情况是,因为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本来就是微利,对成本上涨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制造业。所以,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对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对制造业及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影响。

第二,国内外贸政策的变化。近几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顺差不断拉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累积,国内被迫调整了外贸出口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对劳动密集型低加工工业的出口予以限制。从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内针对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工业出口出台限制政策最为密集。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2006年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涉及804种(10位码)税号商品。2007年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加入的商品主要是在2006年已取消出口退税、但还没被列入禁止类的商品。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等发布《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共涉及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的限制类商品,其中1853个是新增的,新增的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也就是按限制类商品进口料件应缴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50%上缴台账保证金,这使涉限企业的资金压力骤然上升。 直接针对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工业出口限制政策,给这些企业制造了很大的成本,特别是对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化工、饲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冲击最大,而这些企业又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比如,在珠三角投资的香港厂家有5.75万家,其中34%属于进料加工,47.4%属于来料加工,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广东涉及新版"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有实际进出口记录的加工贸易企业共7647家,占同期广东有实际进出口记录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23.9%。其中,广州受到此次政策调整影响的有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有25.87亿美元列入新增限制类目录,占广州加工贸易出口总值一成多。深圳方面,出口退税以及台账"实转"政策直接影响深圳加工贸易出口累计171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18.6%。东莞则有3000多家企业受影响。仅台账保证金涉及企业1800多家,按"实转"需交27亿美元的保证金,对流动资金影响巨大。 正因此,去年8月14日,商务部等七部委调研小组抵粤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地召集加工贸易企业座谈,部分港资台资企业坦言苦衷,称成本增加,运作困难。希望有关部门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能给予更柔性操作,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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