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商自有品牌的垄断行为分析

曾自力 原创 | 2009-03-18 12:24 | 投票
标签: 垄断 终端 品牌 终端商 自有 
  

        前几天,一本《简约组合商品 华润万家自有品牌》的广告小册子投进了千千万万个社区家庭的信箱里,这名为“自有品牌”的四个字引起了笔者的关注。华润万家此次活动区域为深圳、广州、珠海三市,适用连锁店共计41家。同时,为自有品牌进行的促销日期为:2009年3月20日-4月9日,共计21天。

  近年来,作为终端卖场的商场纷纷开始开发自己的品牌,称之为“自有品牌”,就是终端商的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集中在日用品和食品等方面如纸巾系列、毛巾系列、香体露系列、防湿剂系列、女拖系列、牙刷、面膜、雨伞、拖鞋、烫衣板、枕头、洁厕剂、清洁布、地垫、洗衣皂、挂衣钩、储物架、有机杂粮、饭盒、食物沙罩、胡椒粉、瓜子、麻花、肉卷、蛋卷、饼干、话梅、冰茶、八宝茶、拉面以及黑木耳等干货等等,同时还为自有品牌开设专区专柜,并时常搞一些促销活动,打着“优品质,超低价”的口号,以低于同类品牌的价格出售。

  这类商场一般都是大型连锁商场,如华润万家、天虹商场、家乐福等,依托自有终端和自有品牌两大优势,赚得盆满钵满。而同时,处于弱势和劣势的其它同类品牌的总体情况明显下降,而他们是不敢怒也不敢言,为什么?

  终端为王!没有终端的渠道不能叫渠道,不能进入终端的产品不叫商品还是叫产品。早前,国美与格力的终端商与生产商之间的激化矛盾,就说明了终端商的优势明显强于生产商。

  终端商开发自有品牌对生产商来说是不公平的。终端商的终极目的不应是既做终端又做产品,这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终端商唯一的目的应该是也必须是为生产商做好服务,而不是与生产商争夺生产产品的权力和权利。即便是一些小型的生产加工企业愿意为大型终端商场代工贴牌,(当然这些日用类的小产品将为终端商来带丰厚的利润),终端商也不应该为了这些利益去剥夺大中型生产商的利益,去挤兑大中型生产商的利润,去打压大中型生产商的市场销售空间。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为终端商提供代工贴牌的小企业的产品质量是否真的过关也是值得怀疑的,不能因为贴上了知名大型商场的品牌标志,就免去了质量监控,这对大中型生产商来说同样是不公平的。

  大型终端商拉小型企业一把,小型企业依附大型终端商生存。大型终端商的这种捆绑连接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垄断行为,是不公平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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