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意义上,人们愿意通过竞争实现社会的公平机制,而且从另一方面讲竞争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有效渠道。人们所谓的“黑暗”就是没有开放竞争的环节和领域,社会充满焦虑也是因为抱怨现在社会上自由太少,缺乏公平竞争的平台或者人们可以自由发挥潜能实现自身理想的社会领域太少。
但是,无论什么社会,成功者总是少数,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任何社会机制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竞争不会天然带来公平,但是缺乏竞争就会带来最大的不公平。但是,我们时常无法左右竞争的机制和格局,实现公平的竞争其实很难做到,这不仅仅存在文化上、人格上的困难,而且还是人们利用竞争的方式和手法上各自取舍不同,很难掌握大家对待同一问题做到相应一致。当然,也是说一些人通过竞争机制寻找到作弊的机会和空子,使用一些手段转变竞争的性质。时常,竞争异常激烈,毕竟只有稀缺性才能引发竞争,如果社会资源实现盈余自然无法触发竞争机制,很多为此逃避正常的机制而是选择其他手法来使竞争机制失去效力,当然更多的人被排斥在竞争机制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在竞争中被淘汰,失去竞争力。如果一个社会机制不健全,竞争无法保持长效性,一次竞争决定长久的效应,这也将违背初衷。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毕竟机制的设计者无法穷尽所有情况,包括所有坏的结果,也无法对人的负面性格做出全面的检测,因此,竞争并非公正性和公平性的始源,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使得一些社会资源具有稀缺性后的调配机制,使得人们有一个参照性的原则,当然是原则就存在误导人的嫌隙。
竞争,经常受到实际上的扭曲,这种情况往往不不竞争的破坏性更大。人们有时认同一种竞争机制,有时反对竞争机制,就是有的竞争机制具有破坏性,破坏了人们社会性正常的精神纽带。如果,当一个社会以竞争的名义行自私自利之实,就会对旧道德和新道德均施与破坏,这种情况是比较危险的,当因竞争而引入欺骗,社会的公信力下降,这将是对竞争的对大打击。但是,如果回避竞争,有无更好的透明机制来运营社会的稀缺性资源,无论荐举还是委任都缺乏公众基础,无法带来影响力和建设性,自然也非常糟糕。社会的问题就是要造成影响力和建设性,无论通过何种机制都必须尊重这两点原则,否则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社会的竞争机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没有竞争就会带来最大的不公平,竞争是在需求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发生,也是在欲望急剧扩大时发生,当然前一种情况是公允的,后一种情况就比较严谨,明显的事例就是员工的应聘和一国元首即总统的选举。现在,无论自由度最高的美国社会还是自由度比较低的中国社会,都需要通过竞争机制使得人们找到归属感和幸福感,美国自由但有很多资本家因频临破产无法继续生存,社会福利机制无法确保其继续拥有精神上的依赖;中国缺乏自由,社会强势利益集团限制竞争、垄断社会资源造成社会紧张,对强势利益集团的歪曲依赖虽然可以造就一段时期的精神依赖但是依然面临社会共同精神肢解的情况。要竞争,保公平,还需要确定竞争机制与竞争的缓冲机制,保持竞争与因竞争而来的公平性。
当然,社会发展到如今,竞争会越发激烈,冲突和矛盾也会增加。人们对价值选择和人格选择上都会受其影响实现一定转变,很多转变也是不愿看到的,人们在竞争中可能做出不正确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性在增强。比如,中国社会重礼仪,讲气节,伴随社会发展和竞争加剧,人心思变,可能不能顾全精神层面和社会交往的礼节对诸多不利条件采取偏激的做法,这样也会使得社会共同精神的断层,造成很多自己不愿看到的严重后果。社会因竞争而焦虑,因缺乏竞争而焦虑,而这种情况交织在一起就会使得社会爆发精神危机,现在这个问题不常提及了,但是问题依然存在。当然,如果社会整体文化上无法造就具有建设性的竞争机制,很多人就会选择逃避竞争,使得竞争机制陷于疲软或者瘫痪,这种情况会使得社会造成两极严重分化,这在自由度低的社会比较常见,人们不愿承担自己竞争的责任,因为风险很大,缺乏法制公正性保证更增加了这种可能性。
如何确保社会竞争与因之而来的公平性,将伴随社会资源稀缺性程度而改变,但也无法否认社会文化和道德上对此的影响,更应保证社会竞争对社会共同精神的构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