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力拓事件谈保密

赵梅阳 原创 | 2009-07-15 07:28 | 投票
标签: 保密 机密 力拓 

 

从力拓事件谈保密
赵梅阳
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市国家安全局9日证实,国际矿业巨头、澳洲力拓集团上海办事处的4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在上海被拘捕。同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此表态,称窃取国家机密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安全。所涉嫌泄密的内容中,其中包括“将中方谈判组的内部会议纪要交给了力拓”。还有消息说到,涉案人士多是将有关所在钢铁企业或业内重要的机密数据泄露给了力拓等铁矿石谈判对手,力拓也由此掌握了国内铁矿石谈判团队的底线。
……
引用一家参与中方谈判组的钢企负责人话说:“感觉每一次谈判对方准备都很周密,先机总是掌握在他们手里。”对于钢企来说,原料库存的周转天数、进口矿的平均成本、吨钢单位毛利、生铁的单位消耗等财务数据,属于钢铁企业机密信息,不得随便外传;此外,一个钢铁企业的生产安排、炼钢配比、采购计划等,也属于企业内部资料。力拓掌握大部分钢企的财务数据和生产安排进度,所以在铁矿石谈判中将很轻易掌握中方的谈判底线。
……
这是我从一些报道中,稀稀落落的整理摘要了一些资料,总算搞明白了,中国钢铁谈判出现内鬼,原来国际巨头的运筹帷幄,是有中国谈判组的部分成员的“功劳”。
联想起最近纷纷扬扬的央视主持人泄密案、大陆经济学家间谍传闻。当我们第一时间看到的国家经济统计数据在某境外媒体公布时,从力拓中可能都能找到答案。
我们该如何保密呢,走进国家科研院所,或者与军工有关的机构,均能看到十不原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作为军人,保密与保卫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再怎样也不为过。
根据我国1989年5月起实施的《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国家各级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均有权定密。笔者了解到许多带有军工性质的科研院所,其中查看资料是最困难的事情。但是会发现很多资料、文件就根本不是什么涉密内容,从国家的政府网或其上级集团公司网站都能找到原文,公告。看来,不少单位和部门为避免“漏定”,随意标注国家秘密标志。
……
我们很多民生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时,均可以以不宜披露或保密的辞令予以拒绝。
……
通讯技术使地球越来越小,我们保密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只要一个头发就能知道你的全部……
下一个百年,我们还能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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