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中国放手让干部们竞争,以推进中国的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而且以波动起伏、无序和挥霍式的增长作为唯一代价,那么,得到的好处原本应超过其缺点。然而,这样做的副作用已经使得本以平等和社会联系为荣的中国社会,变成了世界上最腐败和不平等的国家之一。2006年的人均GDP是2010美元,但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对于农村在册人口,一年的人均收入只有460美元。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每月收入平均为130美元。这两类人构成了中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剩下的是城里人,享受每年接近5000美元的收入。农村和城镇的收入之比不是1:3,也不是像官方所声称的1:6,根据一些经济学家的估算,已经超过了1:10。这就难怪世界银行估算的中国基尼系数是0.495,远大于美国2007年的0.463,只比墨西哥略好[1]。
收入不均现象在城镇人口中表现更突出。这可以从中国的豪华汽车(价格超过5万美元)销量上反映出来。2007年,在中国销售了176000辆豪华车,2008年这个数字可能上升到233000辆。作为对比,在印度有123000位百万富翁(按美元计算),基尼系数也上升到了0.365,然而2007年只售出了3500辆豪华汽车。
和中国爆发式的增长类似,不平等的上升,也是中央对各省的干部失去控制的直接结果。当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将这种失控称作“自由化“和”改革“时,从历史的视角来看,这是对遥远过去的回归,是一种完全熟悉的治理模式。在皇朝时代,曾有谚语“天高皇帝远”;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特别是天安门骚乱之后的九十年代,中国的地方领导人从中央政府的突然衰弱中获益,迅速恢复到过去古老的治理状态。由此导致的地方干部对权力的滥用,成为社会不满的唯一的潜在原因。
并非地方干部积极性的发挥,或者所有公然违反中央指示的行为都是掠夺性的。比如1978年安徽省的干部擅自推行了耕作权私有化,负责管理村镇和省政府的地方干部,也经常会滥用或者忽略北京的指令,其动机往往会导致后者的惩处。不过这些通常是在困难或紧急情况下做出的集体决定,尽管这样做侵蚀了党和国家的合法性,然而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退伍军人、律师和部分党员眼中并不是一回事。这可以追溯到中国分析家们所说的“一把手的绝对权力”,这个精辟的说法指的是包括制订法律,征收税费,授予或剥夺土地,地方企业集体化或私有化,制定价格,决定地方工资补助津贴,决定奖罚的各种权力。前沈阳市长慕绥新曾精辟地将这种权力总结为“中央的法令一旦下达,我不得不接受。但我只执行那些我认可的,不执行那些我不同意的”。
“一把手”的权力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虽不能完全远离腐败,但干部被限制参与聚敛财富的非法活动的类型和途径,最常见的腐败包括:为了取悦上级党组织以获得提拔机会、特殊岗位和特权,为避免短缺而获取储备物资,在业绩报告上弄虚作假。以及为了让自己的工作单位得益而采取的非法活动。腐败的更常见的形式,出现在中国允许收入和财富积累在个人手中的时期。这这个方向上迈出的第一步是农业上的家庭承包制。允许农民不仅可以耕种自己的土地,而且在交售给国家的公粮之外,可以自己决定生产多少。余粮的销售催生了副食品自由市场,将农民从公社里解脱出来,允许他们到城里找活干,因此创造了第一个初步的劳动力市场,也创造出了农村第一个“万元户”家庭。
中央领导明白农业私有化可能给农村带来的变化,所以对这个转向市场经济的初步尝试并不太情愿。实际上,假如不是七十年代晚期四川和安徽接连发生了自然灾害,地方干部可能也不会鼓足勇气,打破“文化大革命”给农业套上的模式。
持续的失业问题引发了迈向市场经济的第二步。国家承担了为每个高中和大学毕业生提供工作,特别是城镇里的工作机会,这逐渐演化成人浮于事和就业不足的危机。国家能够雇佣的人手毕竟是有限的,因而,“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失业问题,政府只能撒手,允许个人在私营或乡镇企业找活儿谋生,这些企业和国有经济大不相同。”
从1983年开始,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法律,目的是扩大企业和家庭的自治权,将企业经营的责任放在厂长身上,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给予企业法律主体地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然而,放开农业产生的个人激励和工业的情况大为不同。前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归属耕种的农民,但是在农业之外,甚至是在所谓的非国有领域,生产性资产继续由国家所有,受挣工资的政府和党的干部的管理。因此,那些被改革解放了的人们,在国有领域之外从事经营的人,并非是私营企业主,那还是几年以后的事了,他们实际是代表国家的中间人。
这就是容易出现滥用的情形。一旦国家停止支持这种财富的积累,滥用就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个人很容易滥用权力。地方工作人员可以不遵守生产什么、以及向国家采购机构上缴多少产品的规定,这就是“一把手”问题的根源。
“一把手”不一定必须是党委书记,也可以是地方政府首长,国家机关或者公共机构。这个角色的不寻常的特点是除了对自己,对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把手”现象的涌现,是国家从中央计划中退出,和将投资权授予地方、企业和市场的不可避免的结果。1984年,当时,中央决定将国有企业的控制权转交给地方政府。由此开始,史无前例地将自由裁量权转移给了地方首脑,同时对他们如何使用权力几乎没有任何监督。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孙燕(译音)对“一把手”现象有深入研究,他总结道:“除了中央投资的项目,地方首脑掌握着企业、县、市和省的关键经济领域的审批权”。计划体系的科层关系取消之后,上边的管理阶层只有很少的渠道,去了解下级机构有没有违反日常规定。从土地私有化到公共项目,从融资到公益征收,从国有企业改革到发展援助,地方官员一只笔就可以批准。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国家权力的市场化,带给“一把手”自我致富的机会,这是很难抵抗的诱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