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型期的一个政治经济学视角
本文为国务院研究中心《新经济导刊》执行总编朱敏新书《转型的逻辑》推荐序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持续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也走到了一个新的拐点。在新时代的十字路口,关于中国向何处去的声音不绝于耳。青年经济学者朱敏先生这本书既是思想录,也是对话录,正在这个适当时刻适时推出,作者通过自己广泛而且深刻的思考,以及与十几位国内各领域顶尖学者的对话,厘清中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迷思,并努力为中国打开转型之门寻找钥匙。

朱敏最让我惊讶的一点是他的年轻:作为一位80后的青年学者、作为媒体人,朱敏的思考无疑比多数的同龄人、甚至比多数的上一代人都更为深刻、更具建设性。另一方面,无论是作为学者、还是作为媒体人的朱敏,都是一位理性和负责任的研究者和思想者,不似一群以“公共知识分子”自居,却感情激动、观点偏激的“新左派”们或“新右派”们。
三重变奏下的转型之惑
对于世界来说,中国是一个奇怪的国度。一方面,中国保持了长达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成为了世界工厂,中国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世博会等盛大活动,中国的高速铁路四通八达,神舟系列飞船上天。连一向傲慢的英国人也高呼中国将“统治”世界(马丁.雅克,《当中国统治世界》)。另一方面,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们的幸福指数好像不高——中国面临着最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从三聚氰胺、地沟油、染色馒头到有毒大米,中国人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放心食用;中国进入最严峻的社会矛盾高发期,从暴力拆迁、校园血案到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的社会不满正愈演愈烈;中国上演着最惊人的贫富分化,统计数据显示,中国3%的家庭拥有50%以上的存款;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同时,中国还有数亿人口挣扎在贫困线下;85%的适龄青年买不起房、结不了婚,大量的留守儿童和老人留在农村无人照管,中国人不得不接受“被就业”、“被养老”、“被医保”等等各种奇谈怪论;中国面临着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在数量上和烈度上都屡屡刷新记录,越来越多的人死于癌症和各种传染病;中国正面临着最严峻的外部经济增长环境,中国人买什么什么涨价,中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同时,中国面临着最严重的反倾销起诉和调查。
中国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道路上存在着三个致命的陷阱,上演着波诡云谲的三重变奏。其一、经济增长方式?中国能否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跻身世界产业链的高端,成为新的世界金融中心和服务业大国?或者中国沿着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业的老路走下去,最后被其他新兴国家所赶超,被发达国家所盘剥和围堵,成为彻头彻尾的打工国家。其二、政治体制改革与转型?中国能否实现政治体制的转型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成为一个依法治国、公平竞争、朝气蓬勃的正常国家。中国社会最大的力量还是政府力量,必须体制改革先行,社会的统治阶层尊重社会正义,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才能遵守社会伦理;或者中国将权贵资本主义进行到底,无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最后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和社会创新动力的丧失,失去了从外源性增长向内源性增长转变的宝贵机会,招致社会危机或者坍塌。其三、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国能否改变“以GDP为纲”的发展哲学、和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真正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决定了中华文明的存续及其在世界历史中的地位。
转型的制度维度
朱敏认为,面对种种困局,改变政治层面基于制度性强制、经济层面基于自愿、协商的“非兼容结构”,朝着经济、社会、政治全面基于自愿、协商的“动态和谐结构”转型,走上真正的现代强国富民之路,渐成高层与社会各界的共识。
当前“十二五”规划所强调“转型”,更多是从经济结构层面的战略(路径)措施。而更为根本的制度(方向)层面的转型,并没有太多涉及。政府序列中,原来还有一个体制改革委员会,而今天只有一个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学界不少人戏称,“今天的发改委是只发展(GDP),不改革”。制度改革是中国社会在面对种种危机局面时,成功转型的关键,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因素,更不是可以省略的。
制度是政治经济学术语,既包括经济制度也包括政治制度。诺贝尔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观主要表达两方面的思想:其一、社会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经济自由,而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得以实现的基础;其二、国家集权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是利少弊多,政府的职能范围应受到限制,应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和价格制度来实施。(《资本主义与自由》,弗里德曼)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轮危机之后,全世界对市场失灵和资本主义制度说得很多,然而中国的情况更多是市场经济远未成熟,我们是否应当多关注些政府失灵的问题?以布坎南、塔洛克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失灵的根源是宪法约束的失灵。政府行为必须要受宪法的有效制约。因为政治家首先是经济人,具有偏离公民利益,去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然倾向,而中国现有的决策规则和体制结构又为这种倾向留出了足够空间。政府的各个部门,垄断性地掌握着合法暴力,很难对其进行宪法约束。务实一点说,真正意义上的权力的制衡是必要,无论是中国特色的“党内民主”,或者西方“司法、行政、立法”的三权分立,无论从理论上怎么说、在实际上怎么做,真正意义的权力制衡是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