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最核心的特征是公平正义。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根本上说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一句话,就是要做到全民共享,并以此作为社会建设的最高理念。
为什么要全民共享?国外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一方面,一些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非但个个“垂而不死、腐而不朽”,而且长期保持着相当的发展活力和领先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公民对经济社会事务广泛的民主参与。我们在考察多国社会保障情况时注意到,他们每周一次的养老金发放甚至精确到了信封里几块几毛的“钢镚”,这些钱虽然不足以奢华,但维持老人们的基本生活却是绰绰有余的。这一点给人印象深刻,说明这些国家的全民共享做得不错。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先后陷入众所周知的“拉美陷阱”,根本上说是“收入分配陷阱”,也就是全民共享没做好。20世纪初的阿根廷发展程度比当时的加拿大还好,二战后初期的菲律宾曾经是东亚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当时的日本、韩国只能瞠乎其后。国家发展也是大浪淘沙,成败利钝发人深省。
再看看我们国内的情况。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到提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表明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巨大变化,也反映出我们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现在,我国是经济总量大国,也是制造业大国,有学者估计目前世界上一半左右的日用消费品是我们国家生产的,勤劳的中国人民有充分理由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但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多少有所不同,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程度也有较大差异,出现了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还是比较尖锐的。例如,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子女上学、医疗卫生、住房、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还有群体性事件增多,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加大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如果改革发展成果不能实现充分的全民共享,就必然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怎样实现全民共享?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我们认为,以下方面是关键:
——确保机会和权利公平。社会公平表现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诸方面。一个公正的社会,首先要保证机会和权利公平,这是起点公平,是最重要的公平,也是实现全民共享的根本前提。实现机会和权利公平,关键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不但影响一个人、一个家庭,而且会影响整个社会;不仅影响一代人,还会影响几代人。要进一步办好城乡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面向人人、面向就业的职业教育,同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二是就业公平。就业是民生之本。《左传》讲“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就业不仅关乎一个人的收入与生活,也关乎他的社会参与和尊严体面。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三是医疗卫生公平。罹患疾病不但是个人面临的一种风险,也应视作整个社会面临的一种风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全民的健康权益。
——推进社会财富共享。关键:一是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做大蛋糕固然重要,但切好蛋糕却更加重要。孔子在《论语》中说过“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的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当前,要加快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按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要求,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二是要解决好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问题。就是要做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限制垄断和暴利。首先,多年来垄断行业企业借助垄断其地位,支配着更多的公共资源,占据着更多的市场优势,获得了大量垄断利润,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破坏了社会整体公平。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要推进全民共享,必须下决心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其次,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一些领域的暴利问题,也是妨碍全民共享的突出症结,应当下大力气去治理。第三,政府也要加快转变职能,切实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坚决克服与民争利倾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除寻租和腐败。一般认为,寻租是利益集团或个人通过影响公共选择和决策为己谋利的行为。寻租通常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有关,与政府规制及垄断有关。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资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他稀缺的经济资源等。寻租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这种情况下就是腐败,二者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寻租和腐败是对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干扰,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峻挑战。建设全民共享的社会,必须坚决遏制寻租和腐败行为。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既体现为机会均等,也体现为结果的大致相同。这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当前,要着力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制度供给不均的问题。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限,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使全体公民的机会均等,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二是公共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包括人财物方面的公共资源配置,其中公共财政资金配置最为关键。要尽快实现城乡居民人均财政性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支出的均等化。特别是要优先满足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贫困群体基本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加快消除现存的种种不均衡和差距。
——构建无漏洞的“社会安全网”。作为一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国民基本民生的制度,社会保障具有其他任何制度都不可替代的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一个全民共享的社会,理应为全体国民建立起广泛覆盖、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每个社会成员在遭遇生活困境时免于绝望。社会保障实际上为竞争激烈的社会提供了一种“兜底”的机制,因此,公平应当是第一位的原则,其次才能考虑所谓的效率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短短二、三十年内取得很大进展,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比较零散、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不高。下步要重点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制度整合,加快形成城乡统一、覆盖全民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注:本文作于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