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银行高息揽存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郭田勇 原创 | 2011-05-04 23:29 | 投票
  

  我国当前的利率制度是由央行制定存款利率,商业银行按照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而所谓的高息揽存就是商业银行为了吸收存款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而且是违法的。

  高息揽存由来已久,为了打压这种行为,早在1998年年央行就曾颁布过《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高息揽存的紧急通知》,严厉叫停高息揽存。2010年9月,银监会更是痛下杀手,对六家银行开出了罚单。时至今日,高息揽存仍是屡查屡犯,禁而不止,似乎已然成为各银行之间的潜规则。纵观各家高息揽存的手段,可谓是花样繁多,高招不断,返点、回赠有之,有奖储蓄、报销费用有之,更有甚者竟出现了“存款送金条”,可见各家银行为了争揽存款是不惜血本甚至是不择手段。

  当前银行高息揽存的原因

  一、贷存比的压力。所谓贷存比,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与存款负债的比率。众所周知,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为盈利性、流动性与安全性,从盈利性角度出发,贷存比越高说明资金使用越有效率且利润也多,但从流动性及安全性角度出发贷存比必须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否则就会出现问题,所以银监会规定的贷存比“红线”为75%。尽管09年贷存比有所放松,但去年此指标的重新重视继续展示了其强大的约束力。根据公布的年报,10年末中国银行、深发展、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的贷存比都已经超过70%,其中民生银行人民币贷存比 72.74% ,距离75%的监管红线仅有一步之遥,深发展贷存比也高达72.61%,且其去年的贷存比为79.14%。故而在贷存比的高压下,各银行对资金的需求愿望是非常强烈的。诚然,如此高的贷存比与近两年的信贷扩张是分不开的,从09年的9.5万亿到10年的7.9万亿,大量信贷的投放必然导致贷存比上升压力增大,如果银行本身放贷过猛过快,则可能导致无钱可贷的局面。央行关于整个金融行业的人民币信贷数据显示,今年一月份新增存款为-5409.88 亿元,而贷款为4298.32亿元,综合前两月,则存款新增7779.71亿元,贷款为9675.43亿元,明显可以看出存款已经相当吃紧。与此同时,随着年内三次存款准备金的调高,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20%,加之公开市场业务对流动性的回收,市场资金面趋紧,银行间拆借利率显著上扬,银行机构流动性管理压力大增,故各银行千方百计揽存,扩大总体资金规模,争夺市场份额。

  二、负利率的环境。随着这几年M2的高速增长和宽松的信贷政策,去年和今年我国一直就处于负利率的状态。今年一月和二月的CPI都是4.9%,估计三月份也有5%左右,尽管在今年两次提高利率后,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达到3.25%,但仍然不能改变通胀的事实,因此依旧不能改变人们的预期,从而存款对公众不具有吸引力。连续的负利率状况,导致商业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外流,在招揽新增存款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的同时,存量存款也面临流失的风险。世所公认,储户是逐利的,哪里利润高就往哪里跑,这一点是很正常的。随着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投资渠道多样化,以及其它高回报产品如银信合作等理财产品的推出,使得社会资金更加分散,这给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了进一步的挑战。今年头两个月,新增存款总额仅为7779亿元人民币,远低于去年同期的2.5万亿元人民币,从某种程度上说,银行正面临着严重的存款不足,所以说各种高息揽存的出现也就不为奇了。

  三、不合理的内部考核机制。在银行资本金的高压下,不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内部考核机制是导致银行存款业务出现违规的另一诱因。在现行的银行内部管理体系中,为了突出市场份额和系统内贡献度,时点指标仍然是各银行内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且采取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行政职务安排等挂钩。为了完成总行下达的月末、季末等时点存款指标,各下属机构不得不“冲时点”、“冲规模”。对于各网点来说,存款多,则业绩这样好看,考核就能过关,而且支行分配给网点的贷款额度也就越多,自然赢利也就越多。所以,除了日常业务外,有些支行几乎发动所有的员工都去拉存款,而且拉得多奖励也多。而对于各员工,一旦完不成指标,就得降级,甚至面临下岗的风险。诚然,过大的存款考核压力,使得各基层银行倍感压力,再加上内部控制上法制观念的淡薄,从而出现种种高息揽存的现象。

  高息揽存的危害

  一、产生金融风险。高息揽存人为地抬高了揽款成本,于是为给高息的资金找出路,各银行又不得不以高息再贷出去,从而加重企业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无可讳言,高息贷款很可能进入高风险行业,这样导致某些信贷投放与国家政策相违背,进而出现不良贷款的几率大增,这样反过来又影响银行的偿还能力。一些银行频繁发生的违规拆借、违规投资、违规贷款及账外经营等行为,其根源就是高息揽储。与此同时,面对高息,储户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导致资金挪来挪去,甚至在时点考核时刻出现“存款一日游”的现象,进而加剧了客户信息泄密风险及其资金的安全隐患。

  二、产生恶性竞争、扰乱金融秩序。银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正常的金融秩序是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了高息揽存,各银行不得不各用其谋,甚至是不惜一切代价用极端的手段争夺客户、抢占市场,这样必然导致恶性竞争,最终却有可能两败俱伤,在经济学上这叫做囚徒困境,最终形成对双方都不利的纳什均衡。如当前的各种贴息、现金奖励、赠送物品等高息揽存的行为,种种的竞相抬价或变相抬高利率势必使得家底不厚的银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甚者,高息揽存使得银行的工作重心集中于价格竞争,从而忽视优质服务和产品创新,这样很明显不利于银行的长期发展。

  三、滋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高息揽存往往容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为不法分子非法盗取银行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如去年查处的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的违规行为,其存在对某家企业存款违规使用会计科目,并向该企业手工补计利息,进而套取不同账户间利息差。另外,盛行的存款与手续费挂钩、存款直接返点等现象,都是违规违法的操作。值得重视的是,随着储户理财意识和投资意识的增加,容易被诱惑的概率也随之增加,不法分子利用各式各样的高息揽存进行诈骗的活动也就越多,如07年的工商银行1750万存款蒸发案,其中就是犯罪人冒用银行印章协议打出“高息”幌子,从而进行诈骗;再如2010年底山东省济南市发生的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其也高息揽存密切相关。

  治理高息揽存的建议

  高息揽存是违反国家利率政策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社会及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很大扰乱,应当坚决制止。当前严格的资本金约束,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收缩的信贷政策,高通胀状态导致存款没有吸引力等等,这些都不应该成为银行高息揽存的借口,为了有效打击高息揽存,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控制信贷发放规模和速度。一方面信贷投放要注重质的提升,加大对优质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严控“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的授信,控制信贷规模;另一方面要控制信贷速度,银行缺钱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本身放贷过猛,银行信贷增长过快,这样导致存款跟不上贷款,从而在贷存比约束下吃紧。诚然,银行放贷才能盈利,但银行不能只强调自己的微观利益,微观利益应当主动服从宏观经济的需要,应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战略,严格控制信贷发放规模和速度。

  二、改革内部考核机制,实行贷存比日均监管。所谓日均贷存比,即一个月当中,商业银行每天贷存比的平均值。冲时点导致每逢月末、季末,吸收存款立马成为商业银行的工作重心,显而易见的是,仅仅的时点达标在日均监管下是行不通的。所以贷存比日均监管被认为是银行过度放贷冲动和月末恶性揽储大战的有效解决途径。其次,在内部考核上,要取消存款单项考核奖励办法,调整营销费用与存款挂钩的激励机制,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挂钩,加强对违规揽存行为的查处。

  三、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随着《自律公约》的出台,各银行要严格遵守其8条规定,规范竞争行为,杜绝高息揽存,加强风险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前段时间,重庆银监局强调的“四要六不得”就是非常好的指引,各银行都应积极参照和履行。

  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拓宽利润增长空间。传统的依赖利差为主的经营模式导致的结果是各银行必须壮大本身的资金规模才能生存,故而拼命拉存款来保证自己的市场份额。而如今在存款不足的情况下,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创新理财产品,随着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不断上升,高息揽存对银行的吸引力将会自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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