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歧视是“国民共进”的最大障碍

王军 原创 | 2014-03-27 07:40 | 投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讨论热度持续高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国有企业、商界精英、专家学者纷纷高调表态,各说各话,从各自立场做出了各自的解读。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及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这一话题近期再次引爆。

那么,到底该如何认识混合所有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究竟是什么?

事实上,当前如火如荼的混合所有制、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和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从理论上看也不是什么新概念和新提法,早在十多年前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已提出,实务界也有过具体操作。

在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还先后出台了两个“36”条,试图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但遗憾的是,一切努力似乎都不明显,一直都没有什么大突破,国企改革还是在原地打转转,民间资本面对的还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各种“玻璃门”和“弹簧门”。一会儿是央企、地方国企参股或收购民营上市公司,一会儿又是国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退出。许多地方的中小型国企一度几乎一股脑儿倾其所有地都改制或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至于有些央企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是在思谋着如何私有化,就是在恨不得某天一早醒来就实行MBO。以至于让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几年没有大突破,时间都去哪儿了?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笔者认为,最大的障碍恐怕还是根深蒂固的所有制歧视。在所有制歧视下,民间资本很难获得公平、均等的机会,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随处可见、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始终难以形成;在所有制歧视下,民间资本的正当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民营资产的隐形和显性流失大量存在;在所有制歧视下,政府一再释放的诚意和出台的措施很难真正转化为政策红利,行政性垄断极大地挤压了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在所有制歧视下,国有资本投向已逐渐偏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这一国家目标,大踏步进入不该与民争利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存在较为严重的过度市场化和过度追逐经济效益的倾向;在所有制歧视下,民间资本对新一轮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热潮,普遍处于顾虑和观望状态,很多民营企业家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谨慎心态。

因此,要想使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场大戏,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还需真正打破所有制歧视,打破限制竞争的行政性垄断,放宽市场准入,使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拥有均等的机会和权利,使他们真正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真正让民营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和一般竞争性领域,并且真正获得与其出资比例相称的话语权和投票权,释放经济持续增长的活力。

打破所有制歧视,当前迫切需要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改革,通过国有资本的战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实现不同领域的有进有退,而不是单纯的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

对于公益性的国有垄断企业,包括提供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公交、地铁、环卫、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保健等,应致力追求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法人,需由公益性国有企业提供,私人资本一般不愿介入,这一领域应鼓励和强化国进民退。

对于适度经营性的国有垄断性企业,包括处于自然垄断行业和部分稀缺性资源行业的国有企业,前者如铁路运输、输电、自来水、管道燃气、水利基础设施等,后者如石油、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开采等,则可适当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宜保本微利,这一领域可由民间资本自行决定是否进入。

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包括大量的一般制造业、加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这些领域以盈利为目的,目前绝大部分国有资产分布于这些行业,但显然这是民间资本更适宜存在的领域,保留国有资本意义不大,笔者认为应坚决鼓励国有资本逐步、彻底地退出,这是一个长期方向。否则,以行政性垄断与民争利的情况将继续存在,这也是很多私人企业对混合所有制颇有忌惮的主要原因。

当然,考虑到现实情况和既得利益群体的存在,竞争性国有企业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且大多仍将保持控股地位。作为过渡阶段,政府应真正下放权力,尊重市场规律,设法促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起码有部分企业可先全部退出,或只保留低于50%如30%左右的参股权,通过市价减持、增资扩股、委托经营、挂牌出让、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国有股权多元化改革。企业改革的终极形态,应淡化所有制的区分。

与此同时,暂时没有退出的国有企业,必须着力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所导致的缺少制衡、缺乏效率以及非市场化的行政干预大量存在等突出问题,加快国有企业自身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改革,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同股同权,保证既没有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没有民营资产的流失,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总之,要尽快通过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案例,为全社会树立切实可行的混合所有制典型,释放出足够的诚意,产生正面的示范效应。

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新阶段全新意义上的改革,它既反映了民心不可违、客观经济规律不可违、时代发展大潮不可违,也充分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砥砺前行、敢于担当、勇于任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一切有理由让我们对打破久已存在的“玻璃门”和“弹簧门”,争取“国民共进”充满期待。

正在读取...
个人简介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