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从东西方文化差异看中国法治化道路研讨会」的讲评修订稿 ]
刚才韦森教授给我们做了一个内容非常丰富,横跨中西、纵贯四五千年的报告,我自己受益非常多。因为涉及的问题很多,我把问题略微归纳一下,大概从五个方面做一个评论。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西方?”
韦森兄做得是中西文化之对比,或者是中西文明之对比,涉及到宗教、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经济等等方面,是两个文明体的整体的对比。韦森兄给西方文化下一个定义,两希文明,不管是希腊的人本主义还是希伯来的神本主义,最后都有一个程度不等的、或隐或显的个人主义的文化基因。
这个说法其实很流行,过去100多年中,大家都这样说。但是,我只是基于韦森教授刚才讲到的几个事实,提出一点点商榷的意见。
首先我想还是跟大家一起来讲一下,个人主义究竟是什么含义?当我们说西方是个人主义的,究竟是指什么?大家都是读哈耶克的。当我在向别人推荐哈耶克著作的时候,我通常都会推荐一篇文章。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象,那篇文章是专门讨论个人主义的,就是《个人主义经济秩序》一书的第一篇文章《个人主义:真与伪》。大家既然对哈耶克极感兴趣,我建议大家读一下。哈耶克在这篇文章做出的重大贡献,也是贯穿他整个经济、政治、秩序、社会理论的基本分析范式,那就是,西方存在两个个人主义传统。
据此,我要问一下韦森兄,你讲的西方的个人主义文化是哪个谱系的个人主义?因为韦森兄刚才引用一个人,一个学者讲卢梭、康德、边沁的个人主义如何如何,可那恰恰是哈耶克所认为的“伪个人主义”。当我们用一个非常好的词的时候,我们需要反思一下这个词究竟是什么含义?当然,韦森兄刚才自己也提到了,在希伯来的神本主义下,每个人都直接面对上帝,所以每个人都是自由而独立的。可以,以色列人为什么会有集体主义?为什么以色列建立起了直到今天仍在运作的基布兹?它和个人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说,神本主义背后是不是必然导向个人主义?还是说他会导向集体主义?
韦森兄也提到一个观点,说中国人的现代革命,都是深受法国思想传统和俄国思想传统的影响。那么,这两拨人是哪儿?它们是中国的吗?它们不是在西方吗?它们和个人主义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法国的文化传统,启蒙运动,与你所赞美的个人主义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会导向自由市场、法治、宪政,还是导向集权主义?
这就是我提出来的一个问题,也许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回答:极权主义起源于西方,极权主义不管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说,都起源于西方,这个问题怎么解答?共产主义也是起源于西方的。当我们说西方文化是个人主义的时候,那这个文化与共产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众多学术研究都表明,基督教建立了最早的共产主义社群,马克思主义与犹太教、基督教之间也有深刻联系。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我已经涉及到了基督教。韦森兄讲到了基督教我就很疑惑,个人主义究竟是兴起于天主教还是新教?你讲到的格雷夫教授,他研究的是地中海沿岸,地中海沿岸民众信奉的宗教普遍都是天主教乃至于东正教。这样的一个宗教传统与新教之间,究竟又是什么关系?
坦率的说,我对这些问题其实没有特别多的研究,我只是从听众的角度想到了这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们系统论述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解决的,因为这里有内在的矛盾。包括我们在讨论“西方兴起”这个概念时,也不能不异常小心。你提到过麦克法兰教授,麦克法兰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不是西方的兴起,而是英格兰的兴起,没有什么西方的兴起这一说。你刚才也清清楚楚告诉我们,地中海沿岸,那是希腊文化以及希伯来最繁荣的地方,可是现在又怎么样?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真的要探讨西方究竟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国家,因为什么而偶然地超过了中国?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坚持,不光是麦克法兰,加州学派认为的,就是英格兰的兴起,别扯什么地中海、法国。而英格兰超过中国,不是因为他的市场经济,是因为他的工业革命。但请大家注意,工业革命是技术革命,它和市场秩序之间的关系,起码不是直接的,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当然,从宪政的角度看,大家都知道一个简单的事实:现代秩序确实是在英格兰首先形成的,法国人在18世纪时最焦虑的问题就是追赶英国,他们要学习英国。
我恰恰对英格兰有一点点研究,我认为,英格兰率先启动现代转型,建立法治、宪政制度,与其普通法传统之间有非常大的关系。而大家一定要知道,英格兰普通法传统和不管是希伯来传统、还是希腊传统之间,都没有关系。普通法学家最反感的是什么?就是罗马法,它们最讨厌罗马法。当然,他们受过罗马法的影响,但当他们有了普通法自觉之后,他们从理论上都是拒斥罗马法的。相反,那些支持君主专制的人,都赞成罗马法源里。同样,英国之所以建立了现代制度,不是因清教,清教被驱逐了,而是因为国教。我们英国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什么?就是国教。不是清教,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不是让每个人直接面对上帝,而是英国国王主导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