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理论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意义重大

钱颖一 原创 | 2017-02-16 16:58 | 投票
标签: 合同理论 
  

 

  今天我们讨论合同理论,当然和201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奥立弗·哈特(Oliver Hart)和本特·霍姆斯特朗(Bengt Holmstrom)直接相关。而他们两人的研究与我们的很多理论研究和政策思考也是直接相关的。

  1.合同理论和中国问题的相关性

  我想用两个例子,来说明哈特和霍姆斯特朗的研究如何延续到我的学术研究中。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学术研究都是延续的,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一步一步向前,而不是像我们通常所想的那样,和前人的研究毫无关系。
左:霍姆斯特朗,右:哈特左:霍姆斯特朗,右:哈特

  第一个例子是我和车嘉华对中国企业所有制的研究。哈特认为,在通常情况下,合同是很难完备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时间很长,有一些事件不可预测。在中国这样的转轨经济中,没有很好的法律体制,产权本质上不像成熟经济中那样安全,所以,有格外多的理由使得合同更不完备。在这种情况下,控制权的配置就变得更为重要。这是逻辑上非常自然的延伸。

  基于这样的假定,我和车嘉华的研究要说明收入所有权在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或是在企业家手里,对企业的效率和企业的表现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从研究的思路和理论的框架来讲,我们的研究和哈特的是一致的。但是,在哈特那里,其隐含的一个前提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在这样的经济里,制度比较完善,产权能够得到保护,不需要有政府太多的干预,除非有外部性或者污染等原因,否则,政府的控制权从效率上讲确实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只要改变一个假定,比如说产权从根本上是不安全的,从这一假定出发,就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

  这个例子说明,不完备合同在我们的制度环境下,是可以用来研究很多问题的。

  第二个例子与霍姆斯特朗的完备合同有关。霍姆斯特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就是在完备合同下的最优激励合同设计是与描述不可观测行为的充分统计量有关的。我和马斯金、许成钢的研究工作,就是要分析在M-型和U-型的不同组织形式中,这种充分统计量的比较。这实际上也是沿着霍姆斯特朗的路线在研究,得出了一些以前没有过的结论。

  通过这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次获得诺奖的合同理论,对我们思考中国的激励问题,或者是由产权产生的企业问题,或者是政府中的激励问题,都是非常相关的。

  2.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两次会议

  这两位经济学家及其理论和中国改革密切相关,还在于他们曾经参加过影响中国改革进程的两次学术研讨会。
京“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

  一次是1994年的“京伦会议”,一次是1996年的“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哈特参加了1994年的京伦会议,霍姆斯特朗参加了1996年的会议。

  这两次会议,我和许成钢、肖梦都是全程参与组织并参加会议的。从1996年的会议到现在正好是20周年。我们一起来回忆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这两次会议,对思考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也是有帮助的。

  这两次会议的宏观背景是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经济改革。1992年9月,中国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并在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十条”,这是一个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整体设计。1994年1月1日,中国开始推行全方位的改革,首先出台了汇率并轨,引入了分税制,以此开始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

  可以说,2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是在这个基本框架内运作的。当时还特别提出了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到底应该建立了什么样的现代企业制度,实际上是有很大的理论需求的。

  “京伦会议”是在1994年8月23日到26日召开的,会议的正式名称是“中国经济体制下一步的改革”,因为在北京的京伦饭店举行,所以简称“京伦会议”。

  这次会议由两个课题组联合举办:一个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一个是“中国税制体系和公共财政的综合分析与改革设计课题组”。如果说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是以宏观经济学为主线,那么“京伦会议”就是以微观经济学为主线。

  会议有四场讨论,主题分别是:企业改革、公司化、公司治理与所有制;银行与企业的财务重组、破产程序;财税改革;1995年的改革前瞻。与会海外学者有哈佛大学的哈特、斯坦福大学的米尔格罗姆(Paul Milgrom)、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麦金农(Ronald McKinnon)、刘遵义,以及波尔(Roy Bahl)、黄佩华等。

  哈特主要在银行与企业财务重组的破产程序这场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并做了评论。他当时把不完备合同理论应用到破产程序,特别是区分了“第七章破产”和“第十一章破产”,前一种破产是清盘的概念,后一种破产是重组的概念。

  这些概念都是第一次引入当时的中国。当然,哈特不仅引入了这些概念,还用剩余产权的配置来解释这两种破产之间的差别,因为不同的程序涉及不同的产权权利的分配。当时的朱镕基副总理在会议期间的8月25日会见了与会者,听取了他们对企业改革特别是企业债务重组的意见。

  两年之后的1996年8月31日到9月2日,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主办了“现代企业理论与中国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这次会议的参加者有马斯金(Eric Maskin)教授,他是我和许成钢、白重恩、李稻葵、王一江等人的共同导师,还有霍姆斯特朗,那时候他已经到麻省理工学院(MIT)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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