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经济学家如何将国企推向“私有化”深渊

孙四秒 转载 | 2005-10-05 19:44 | 收藏 | 投票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 教授 程国有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深水区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一开始直到今天都是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其中最著名的两大错误理论是两权分离理论和产权理论,目前产权理论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理论。本人有专门文章论证两权分离理论是错误的,同样,产权理论更是故弄玄虚、颠倒因果、逻辑错误的理论,限于篇幅,这里暂不作专门批判。那么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如何掉进“私有化”泥潭的呢?我认为是中国的产权理论家门为国有企业改革设置了“四大低级错误的陷阱”,将中国国有企业推向大规模私有化的深渊。

一、以张维迎、周其仁为代表的原始产权陷阱。

张维迎和周其仁认为国有企业搞不好是因为企业领导层经营的不是自己的东西,所以不能尽心尽责地经营好国有资产,要让企业领导人尽心尽责地经营好国有资产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私人财产,让企业家成为真正的所有者。用产权理论的说法就是国有企业搞不好的根源是丧失了最终所有者的监督约束,搞好国有企业的唯一办法就是将公有资产私有化到个人头上。

的确,张维迎和周其仁凭着其大量发表的文章和出书,让许多人对其理论深信不疑。然而,当我们对其进行细致分析时,发现他们犯的是极其低级的错误,居然欺骗了无数的中国人,因为他们认为丧失最终所有者监督的企业没有生命力,就一定要通过私有化才能解决问题,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错误的。从逻辑上看,西方成熟的上市公司我同样可以论证其依然是丧失了绝大多数最终所有者监督约束的企业,但为什么能够搞好呢?显然丧失最终所有者监督的企业就一定搞不好在逻辑上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从实践上看,任何国家都有许多无法私有化的部门,如国家政府机构,这里面的人管理的都不是自己的东西,照张维迎和周其仁的说法,只有私有化才能解决问题,那么国家政府机构怎么私有化呢?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机构还是充满活力和效率的。显然,经营管理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管不好在实践上也是不能成立的。

二、以吴敬琏为代表的法人治理结构陷阱

吴敬琏认为国有企业要搞好就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他认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督会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他的这一主张被写进了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认为只要把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制企业自然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国有企业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当前许多国有企业搞不好是因为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按照吴敬琏的思路,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曾对上市公司推出1/3独立董事制度,结果吴敬琏自己首先成为这一制度的最大盈家,一身兼任了8家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因此获得近百万元的报酬,但是,公司制企业的问题依然照旧,独立董事不能独立,依然被大股东所收买。

的确,吴敬琏凭借其中国市场经济的泰斗地位,使其的思想成为中央的决定。然而,本人通过长期研究发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本不是公司制的核心,它是公司制企业长期历史演变的一种结果,是因为公司制企业由众多股东投资形成,现实中不可能大家同时经营管理公司,自然有效的办法就是由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出一个管家即董事会替股东管理公司,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扩大以及与之伴随的技术和管理过程的复杂化,逐渐使人们发现,由大股东出任的董事会不一定能够胜任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务,于是又逐步演变产生了专门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务的经理阶层,此外,为了防止董事会与经理人员合谋侵蚀广大股东利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设立了监事会,专门行使对董事会、经理人员的监督约束。这就演变出了所谓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显然,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长期发展的结果,不是公司制企业有生命力的原因。所以说以吴敬琏为代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颠倒因果的理论。这也是为什么围绕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各项改革始终解决不了公司制问题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本人有专门文章论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是公司制的核心,法人治理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绝大多数机构监督约束都是失灵的。公司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问题是一样的,就是依然丧失绝大多数最终所有者的监督约束。所以,公司制企业在没有外部有效社会治理和监督约束情况下,与国有企业一样会出现管理层内部人控制与领导人腐败的问题,事实正是如此。

三、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的合成谬误陷阱

中国的产权理论家们为了说明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不是私有化,他们说国有企业资产出售转让改制是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变,这种转变只要按照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对国家来说只是资本形态由实物形态变为货币形态,国有资本总量并没有发生改变,这里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也没有什么私有化。似乎按照产权理论家们的说法,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是不会发生私有化的。然而,无情的事实却说明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已经将国有企业推向了私有化的深渊。为什么事实会与产权理论家们说法完全相反呢?原因有三:

一是按照西方私有化的做法,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给私人无论是否等价交换都是私有化。也就是说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改制过程中即使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也是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在这点上显然产权理论家们是欺骗了中国人民的。

二是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的集中进行必然出现合成谬误陷阱。即出现国有资产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局面,等价交换不可能实现,国有资产只能低价出售或白送的形式才能完成改制任务。所谓合成谬误是说一件事情是少数人做时是正确的,当大家都做时就错误了。如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当是少数企业进行时,可以到社会寻找到能够按照合理价格购买国有企业并进行有效经营的购买者或投资者,由于这样的购买者或投资者总量是有限的,当全国各地都要把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时,就会发生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局面,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是出售转让不出去的,如果非要完成出售转让改制就只能低价出售甚至白送才能实现。这正是后来国有企业出售转让过程中大量出现的低价出售转让甚至白送改制的局面,国有资产出现大规模私有化和严重流失情况必然发生。

三是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的操作主体必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发生。因为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的操作者是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出现合成谬误码率现象,事实上大部份国有企业是找不到外部购买者或投资者参与的,因此,出售转让改制的出售转让对象自然转向原国有企业领导层,他们既是国有企业的购买者又是国有企业出售的操作者,必然发生他们有意压低低估国有企业资产的事情,必然只能低价甚至白送给他们完成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的任务。最终,原有企业管理层必须成为国有企业出售转让的最大受益者。国有资产大规模私有化和流失也就成为必然现象,原有企业管理层必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后的暴富阶层。

四、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中的奖恶罚善陷阱。

在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过程中,凡是已经完成改革的国有企业领导人都迅速暴富,成为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凡是没有完成改革的国有企业领导人都还不能暴富。这种事情一旦在媒体上流传开,必然导致国有企业管理层不好好经营企业,故意不好好干,故意让企业亏损,说国有企业搞不好要出售转让改制。因为一旦出售转让改制给他们马上就会暴富,一旦他们得到国有资产低价或白送的好处,他们就有办法立即让企业扭亏为盈。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甚至不惜把企业搞坏搞死,如此来获取国有企业的改制以达到个人暴富的目的。这就是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中的奖恶罚善陷阱。

其后果是凡是没有完成出售转让改制的国有企业都经营不好,正好又为产权理论家们说国有企业就是搞不好找到了借口,又进一步强化了产权理论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控制力,让人们以为产权理论是正确的。这样,产权理论家与政府及国有企业领导层就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产权理论家要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达到巩固其理论地位的目的,政府要通过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达到所谓的改革目的,国有企业管理层要通过企业出售转让改制实现暴富目的,三方不约而同为了各自目的,在国有企业出售转让改制问题上达成完全一致。国有企业陷入大规模“私有化”泥潭也就再动难逃。


个人简介
沟通改变人生, 智慧创造价值! 用朋友的一句话:在中国,如果你不庸俗,你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但你一味庸俗,虽然会有些暂时的实惠,但不会有什么真正的成就,只能以扭曲的心灵过完此生。我不想庸俗,但我有时候必须庸俗,…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