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习惯的负效益

周福安 原创 | 2005-11-23 22:08 | 收藏 | 投票
  中国式习惯的负效益

  周福安

  在马克思的学说里,习惯是属于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范畴,它对经济增长是一个外生变量;在新制度经济学里,习惯是一种非正式规则,它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马克思虽然将习惯作为经济增长的外生变量,但它却重点揭示了习惯势力对社会变革的负面影响;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将习惯拉入到经济体制内进行分析,但它主要考察的是习惯对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认为习惯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因为习惯本身也是一种资源。为什么有这种区别,这是因为马克思是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分析习惯等意识形态的,由于习惯的形成与其他正式规则比较具有滞后性,而习惯一旦形成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当社会变革发生时,新习惯还未来得及形成,旧习惯仍然处于支配地位,这种旧的习惯势力总是企图将新制度装入旧制度的框架中,这样社会变革中的旧的习惯势力对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的作用就只能是负面的了。而新制度经济学并不是一种社会变革的理论,它主要是在既定的社会制度前提下探讨制度的经济功能,因而其中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尽管各有特点,但都形成于相同的历史条件,因而二者的相互适应是基本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经济问题时总是把制度作为既定前提,同样新制度学派在分析制度时一般也是将习惯抽象掉,而重点考察正式规则的作用。因此当我们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问题时切记小心从事。

  严格讲来,中国式习惯就是马克思曾经分析的旧的习惯势力。我们目前的改革事业是深刻的社会变革,不可能存在与这种变革相适应的习惯,有的只是不习惯,而排斥这种变革的习惯则随处可见,我们的改革进程总是处在这些习惯势力的包围中。而在长期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习惯则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些习惯性规则,它本身就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这些习惯性规则通过从点到面,先在空间上扩散,再通过时间的积聚而逐渐形成。市场经济的两个制度基础即法律与信誉都跟习惯密不可分,因为守法成了公民的习惯法律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也因为守信成了公民的习惯才能形成市场经济各部分间的和谐与协调。但中国式习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习惯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中国式习惯的主体不是通过完全独立的行为人的相互交往形成的,而是由从上到下的引导产生和发展。这种习惯的作用不可能使经济交往更为顺畅,而是使高度集权的统治变得更为容易。目前,我们的习惯与市场机制、法律制度间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和谐甚至相互抵触,原因即在于此。因此分析中国式习惯,有利于消除经济建设中的不和谐音符。

  中国式习惯的内容很丰富,现在我们仅挑三种予以简要的分析。一是媚上的习惯。由于政治上的高度集权就必然要求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媚上的习惯。在历史上这种习惯的集中体现是崇尚皇权,农民起义推翻了皇帝,农民便自己做起皇帝来,或者随便拉来一个什么人当作皇帝来拜,甚至共和国的人民领袖也被可爱的人民牵强附会地说成是天命所归。总之,中国老百姓过不惯没有皇帝的日子。皇权统治的宝塔形结构,是中国人的媚上习惯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基础,而权力对资源的支配,是媚上习惯赖以生根的经济根源,缺乏法制约束,有权就是理,则是媚上习惯形成的社会基础。媚上就是中国人用牺牲人格的尊严和个性的发展来换取生存的可能,这种做法通过世代相传也就形成了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对现代中国人的影响仍然是很深刻的。如果是下级,他就习惯于揣摩领导的心思,尽量投其所好,形成一种裙带关系。如果是上级,他就习惯于发号司令,希望下属惟命是从。如果是一位学者,他就盼望自己的思想能独统天下,而不过问其正确与否。在改革开放中,人们不太愿意找市场,仍习惯于找政府,于是乎政府机构越找越多,机关也越来越大。

  二是贴政治标签的习惯。这种习惯形成的历史并不长,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政治运动,特别是经过文革形成的。政治标签种类众多,任何人和事都可找到相对应的政治标签,并且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治标签的内容也要进行自发的更新。如文革中有造反派与保皇派,现在就有改革派与保守派,虽然具体内容变了,但贴政治标签的方式并没有变。贴政治标签这种习惯的特点是碰到任何人和事,首先就把它分分类,看它适应贴何种政治标签。例如文革中碰到一个大学教师,这是“五谷不分者”;文革后碰到一个文革其间毕业的大学生,贴张“白卷书生”,有一位学者是1967年毕业的高中生后来又推荐上了大学,有一次他向人介绍自己文革期间毕业于某学校,众皆鄙视之,此后他就只讲自己属于老三届,众人才贴给“有水平”的标签。贴政治标签这种习惯之所以如此有市场,主要是因为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接受过严格的贴标签的业务训练,这种通过长期严格训练形成的习惯也就难以丢掉了。但我偶尔发现一些年龄不大的人也会贴政治标签,这种习惯能在年轻人中有市场,这可能主要是这种方法最省事,不要调查,无须思索,标签是现成的,不必像创新那样劳禅费力。

  三是送礼的习惯。送礼的习惯源远流长,可以罕称中国的国粹。凡交往,必礼之,小到娃娃的生日,大到个人的仕途,单位的前景,都玩弄于送礼的习惯之中。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送礼的习惯又有所创新,公开的行贿受贿,还是见不得阳光的,但用“礼盒”一包装,便光明正大起来了。当然,最有特色的还是以组织的名义送礼,每到年底或其他什么节日,单位几个领导碰碰头,然后冠冕堂皇的去送。这可是名利双收的差事,上级满意,群众高兴,因为是在为单位争资源。这是大小头头串通一气共同掏国库的办法,到了这一步,送礼这种习惯也可说达到了它的最高境界。

  仅从以上几类我们就可大致窥视到了中国式习惯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可以简陋地归纳为以下几点:

  1、导致资源的非生产性使用,直接降低经济效率。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个单位的优秀人才往往不是配置于物质生产领域,而是用于生产政治产品和政治标签,有文化的年轻人不是热心钻研专业技术,而是热衷于参与各种政治活动。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单位的领导者甚至整个领导班子有的并不是脚踏实地的练内功,不善于科学决策,而是用脚领导,习惯于找关系,长期围着机关转,致使企业破产,单位问题成堆,群众怨声载道。一些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年轻人有的对专业技术是一知半解,但对裙带关系请客送礼则颇为内行,而单位一旦破产,这些人对新的环境则无所适从。

  2、强化分配不公,诱发社会危机。超过正常的人情往来,作为行贿工具的送礼本身就有很强的再分配功能,它使社会资源加速向少数人集中,扭曲社会的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如果一个地方的奢侈性消费与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的人共存一体,这会成为诱发社会危机的直接原因。

  3、加大市场机制和法律调节的成本。中国式习惯在调节功能上与市场机制和法律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它的负面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机制和法律调节的作用,在传统的人际关系和习俗面前我们一些好的法律往往显得苍白无力,执法者不认真执法,公民不认真循法已成了一大公害。

  4、社会的创新意识丧失。由于中国式习惯的束缚,无论什么事人们的思维方式一般是三步骤:上级怎么说,纸上如何写,惯例如何做,究竟应如何决策一般都懒得动脑。1980年夏季,笔者曾经参加全县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讨论,我所在的小组讨论时九成以上的党员干部表示反对,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以前的惯例。还有一例,1996年,我到某县进行社会调查,当时该县的个体经济发展得很不错,且政策到位,但据说有一位参观者后来到省里去问,这个政策为什么只给这个县却不给他们。这种思维方式很有代表性,有不少地方的领导者就是因为在改革中缺乏创新意识,习惯性地等政策,因而丧失了改革的良好时机。
个人简介
周福安,经济学者,湖南省新化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和湖南省委党校理论班经济学专业,已在《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数十篇经济学论文,有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心收藏,专著三部…
每日关注 更多
周福安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