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被人发现 逃跑中跳下水塘淹死

邓小松 原创 | 2006-10-17 23:45 | 收藏 | 投票

 

 

 
 
 

  10月17日,一名男子盗窃时被人发现,被猛追后慌不择路,竟跳下水塘被淹死。追赶者的行为引发了争论:是见义勇为还是“间接杀人”?  

 

      1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于洪区红旗村一水塘旁围着很多村民,众人指着水面议论纷纷:“一个男的跳下水,现在还没出来,可能淹死了。”也有人说:“跳水的是小偷,被人追到这里跳下去的。”  10分钟后,于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寻找目击证人。于洪消防大队和市消防特勤二中队也随即赶到现场,下水搜寻落水者。消防潜水员按照目击者所说的地点潜入水下,10多分钟后,两名潜水员打捞上来一名男子,但该男子已经死亡。事发地是一个挖沙后留下的长宽各几十米的大水塘,有一条长满芦苇的小道一直通到水塘中央。被打捞上来的男子躺在岸上,上身着黄色与白色条纹相间的上衣,下身着黑色裤子,脚上穿着旅游鞋,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附近村民谁也不认识该男子。

  据其他几名目击者说,小偷跳水失踪后,追赶者可能看见事情闹大了,所以就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找到几名证人,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据悉,跳水者在红旗村偷走一名村民的100余元钱,被人发现后逃跑,在追赶者的紧追下慌不择路跳水淹死。

  此事发生后,引起了争议。追赶者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间接杀人”?有人认为,小偷罪不致死,但在追赶者的“逼迫”下跳水淹死,追赶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点解:“1、村民抓小偷是见义勇为,尽管有不及时救人和隐瞒不报的错误,但并不影响其定性。2、 追赶者没有犯罪的故意,应该定为意外事件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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