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信用的奶子?

袁峻 原创 | 2006-03-01 17:54 | 收藏 | 投票

谁动了信用的奶子?

土山

 

(标题说明:自从那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传到中国以后,《谁动了xx的奶酪》的标题就满天飞了,其实,在中国吃奶酪的人并布多,所以奶酪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并不珍贵。倒是奶子一直是国人追逐的目标。记得我小时候常羡慕别人,因为当时只有婴儿、病人和领导干部才有资格喝奶子。所以,我把标题改成现在这般,一则是想超俗,二则则是更中国化。)

 

最近,看到媒体纷纷报到,我国在大、中、小学校进行着信用教育:小学生入校,要背诵诚信教育的条款,中学生要起誓服从所填高招志愿,大学生则要承诺不作弊,不抄袭,不雇佣“枪手”等等。一时间,诚信教育闹得沸沸扬扬。我不想去评价这种信用教育的恰当与否。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中国的传统文化从来就不缺乏“信用”。我实在不明白,信用在中国是如何变成了像足球一样的“要从娃娃抓起”的尴尬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那么,究竟是谁动了信用的奶子了呢?信用在中国又是如何缺失的呢?

 

首先是政府信用与司法信用的缺失。

大家可能还记得2003年初,一位重庆农妇请求总理帮忙催讨丈夫的工钱的故事,一时间,为农民工维权的呼声和谴责奸商的叫骂喊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中央政府也三令五申要求各地限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宜。那么两年过去了,清理得怎么样了?据说,属于“奸商”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已经清理得差不多了,倒是某些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拖欠的工程款无法立刻得到清理。我无言。前不久,我又看到中央台《焦点访谈》播出的报导:海南的3000多公职人员赖着农村信用社的近亿元贷款不还。其中不乏有领导干部。从镜头中我们可以看到:欠债者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根本没有丝毫的愧疚之感。于是,公务员的诚信也就随之而去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地方政府的信用,也就灰飞烟灭了。

不仅仅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一些部门也是如此。在被吴敬琏先生比喻为“大赌场”的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政府的公信度更是跌落到了极点。我不同意吴先生的“赌场论”。从这一点上,我就能确信吴先生没有进过赌场,因为他不知道,赌场其实是有规则的,也是讲信用的。我倒是真希望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个赌场,是“冒险家的乐园”。但不幸的是,这个市场却更像瓦岗寨。近期揭露出来的前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贵阳特派办主任高勇(http://news3.xinhuanet.com/stock/2004-09/07/content_1951991.htm)和证监会发行部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y/20041202/20131198295.shtml)的案件就更说明这一点。王小石的案子足以成为天下第一大奇闻,然而证监会却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甚至连一句公开道歉的话都没有。近几年,证监会一贯以严格规范证券市场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据说还以500万元的年薪从香港请了一个曾在华尔街混过的证券专家。其结果是:有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仅仅因为一些不知情的小事而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并被告诫“要勤勉尽责”。而对于欺诈上市的“江苏琼花” http://finance.sina.com.cn/y/20040712/0218863345.shtml),证监会更是把责任全推给了上市公司、保荐人和中介机构。我不禁要问:你证监会的责任在哪里?“江苏琼花”的上市不是你证监会的发审委批准的吗?你们“勤勉尽责”了吗?交易所为什么不对证监会“公开谴责”?看来,华尔街的洋规则到了中国,也就水土不服,变成了我们耳熟能详的那句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不仅仅是政府,司法信用的危机也在蔓延。从直觉上来讲,公检法应该是最讲公平和公正的地方。但实际如何呢?我不想评说老百姓在私下对我国基层公检法的评价,更不用陈述哪些枉法的故事。近日爆出的佘祥林一案,已将我国司法信用的缺失彰显于众。(http://www.chinanews.com.cn/news/2005/2005-04-25/26/566773.shtml

各种级别贪官的纷纷落马,更使政府和司法的信用丧失殆尽。

 

其次,国有企业信用的缺失。

虽然我国自古就有无商不奸的说法。但“信用”一词,却一直就是商人用来包装自己和企业的锦衣与光环。然而,我们的一些国有企业却仗着垄断的地位和国字号的身份,干脆就扔掉了“信用”这块遮羞布。君不见:就连以信用为企业生存根本的金融机构,也见利忘义,不顾“信用”,为块儿八毛的蝇头小利,与小老百姓对簿公堂,到头来,落得个又输官司又输信用的地步。北京市工行的牡丹交通卡的收费官司,去年农业银行储蓄卡收年费的官司,都清楚地表现了这一点。还不仅仅是为了利益的争抢。从民生银行假冒股东签名,到建设银行几任行长的前赴后继地落马;从银行储蓄卡中储户存款莫名其妙地丢失,到中国银行高山案的曝光(http://finance.sina.com.cn/g/20050221/02261369305.shtml)。这里面哪里还能体现一点“以诚信为本”踪影呢?难怪老百姓把几家银行的英文缩写赋予了生动地汉语释义:CB(存不?)BC(不存),CBC(存不存?)ABC(俺不存),ICBC(爱存不存)。如果我们把C理解为信用(credit)的话,我们又可以这样释义:CB(信不?)BC(不信),CBC(信不信?)ABC(俺不信),ICBC(爱信不信)。

银行都是这样,就更何况其他国有企业。我国的几大电信运营商,有几家不是劣迹缠身。从电话初装费,到月租费,从电话卡余款不退;到莫名其妙的电话帐单,从手机的双向收费,到防不胜防的短信陷阱;从“宽带故障,费用由消费者出”,到“手机信号中断,经营者不承担责任”;等等等等。我相信:在我国的电信用户中,是很少没有吃过电信运营商的亏的。近几年中消协每年3.15公布的消费者投诉最多的一些服务项目中,总不乏有电信运营商的身影,也就更说明了这点。更为荒唐的是,前两年,某金融机构在做公众征信调查时居然以电信运营企业提供的欠费名单作为公民“不诚信”的依据。且不说这家电信企业自身的信用是否得到了公众的认可,无论如何这也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在法院没有公平审判之前,你如何能以一方之辞否定另一方呢?

在实际生活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处于完全不平等的位置,也使得在商业活动中,“信用”失去了存在的基本条件。比如,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 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上市公司中, 大股东占款成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出血口”。到2004年末累计占款总额仍有509亿元,实际占款规模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而其中,国有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上市公司是被占款公司主体。(http://business.sohu.com/20040811/n225296125.shtml)。最为典型的是电广传媒(000917),其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在长期拖欠上市公司5.4亿元不还后,竟然以高价用股权一抵了之。而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民营企业,其法人代表却是要进监狱的。

2004年底,30多家媒体和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公众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电信,保险,银行、电力、铁路、交通、医疗、教育等国有垄断行业被公众评为“霸王行业”

在商界,国有企业已用国字号的金招牌,成功地将“信用”打倒在地,并踏上了无数只脚。

 

第三,媒体信用的透支。

新闻出版界的工作人员多以“记者”的面目出现于公众面前?为何?因为他们总是牢记:记者是无冕之王。因此自以为走到哪里都是王。于是,他们每人都有一个记者证。凭着这个小本本,他们可以轻易地买到紧俏地火车票。凭这这个小本本,他们可以在节假日陪着老婆孩子逛公园时不用买票。他们甚至可以打着“民众要有知情权”的旗号,要求参加政府内部的工作会议(当然是经常被保安赶出来),调查(不知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企业的商业秘密,甚至充当狗仔,刺探他人隐私。当某些明星不与他们配合时,他们居然公开叫嚣要“封杀xx”。于是百姓们终于忍无可忍,喊出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口号。

我们看看《恶炒-媒体信用透支》一文对当今媒体的描述吧:如今,媒体的作用太大了:出钱就能帮你“炒”,想让谁“火”谁就“火”。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然而,古语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读者已经快“刀枪不入”了!我们不断地听到电视里观众直接对记者说:“我们不相信媒体”;我们常常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社会调查结果:“媒体是最爱撒谎的人之一”,媒体正在渐渐失去人们的信任。像“电视上说了……”、“报纸上就是这么说的……”这样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少,人们更多听到的是:“别听报纸上胡说”、“别被电视给骗了”、“网上说的东西哪能信啊?!”……(见《中国记者》2003年第5期,获2003年《中国记者》一得录征文二等奖)

其实,恶炒虽然在宣传和鼓吹上有些过度,但多少还是有点影子的。而现在的一些假新闻编得更是叫人哭笑不得。试看一例:2005426日,网易新闻转载了《竞报》(记者任国平)的一篇文章《央行选择北京等六个城市试点推行不动产税》(http://news.163.com/05/0426/04/1I84E0IR0001124T.html)称“昨天,央行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为了抑制房价,央行正准备对房产征收不动产税和投资交易税。”我不知道是否真有这个“央行有关人士”,但稍有常识的人一眼就可看出这是一则地地道道的假新闻。因为,在我国,税收政策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来制定。对于这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常识,唯独这个记者不知。可见现在的记者编造假新闻已经到了连脑子都不过,张嘴就来的地步了。

还不仅仅是恶炒和假新闻。一些记者的劣迹,更使媒体的信用进一步“透支”。有偿新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要红包更是国家惯例。更有记者以曝光相威胁,向当事人索要贿赂。等等。

新闻如果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你还有什么信用而言。你还是“无冕之王”吗?

 

第四,教育信用的缺失。

我首先声明:我并不反对在各级学校对学生们进行诚信教育。但我以为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因为,诚信不可能仅仅通过简单的说教和宣誓就可以自然形成的。《三字经》开篇即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孩子们有着与生俱来的“善”。但是,习,却不单单是学校的学习,而是对社会各种事物的接触和见闻。就诚信教育而言,如果在孩子们心中,学校的言传与社会的身教产生严重冲突的话,那么,我们希望的诚信教育就会走向反面。更何况,打铁还需自身硬,我国教育的信用的缺失,也使得教育自身就“硬”不起来。

高等院校的教师在学术上作假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了。从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杨敬安教授,到北大博士生导师王铭铭,再到清华大学网站上生物系教授的履历问题,等等。一个在美国生活的华人方舟子仅仅通过网络,远在万里之外就已经揭露了300400起学术腐败。学术腐败真可谓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何祚庥教授对国内学术腐败的严重性做过这样的判断:“估计腐败的比例超过10%”。10%是个什么概念?是10篇论文就有一篇有问题?还是10个人里就有一个作假?我只知道10%是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的5倍。方舟子说得好啊:“知识分子的天职是求真,也就是追求真理。这是知识分子受到社会尊重、受到信任,乃至被视为社会良心的原因。如果连真理的追求者也普遍弄虚作假,这个社会已经就比较危险,要引起我们的警惕了。”然而,我更担忧的是:在高等院校,学术腐败已经不是简单的个人问题了。校方对此采取的多是姑息纵容甚至是默许支持的态度。为了获得国家科研基金,或者为了评奖,评博士点等,校方参与并支持作假甚至行贿参评专家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花钱在“核心刊物”上买版面也早已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了。而在学术腐败被揭露出来后,他们也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甚至指责方舟子“有严重的精神病倾向”,败坏学校名声。揭露北大博导王铭铭剽窃的《社会科学报》,在北大校园内销售分发时便被保安收缴了。更有“学者”跳出来说:学术腐败不能与吏治腐败、经济腐败相提并论,不要夸大学术腐败。云云。我实在不明白:高校管理当局为什么能够对学术作假的老师采取姑息养奸的态度,却不能容忍学生们在考试时看书或与别人商讨呢?

   2004年中国教育界最大的丑闻莫过于北航党员教师在广西高价倒卖高考录取通知书的事情了(http://news.sina.com.cn/s/2004-08-13/22024029111.shtml)。一年过去了,当事人只受了点不痛不痒的党纪行政处分。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首犯庞红冰既没有开除工职,甚至没有开除党籍。整个事件也被校方避重就轻地说成是“庞宏冰等人自作主张,擅自收取增招生和定向考生家长的赞助费”。其实明眼人都很清楚:如果钱是学校收的,那么这便是天字第一号丑闻,校长就要下台,如果是庞红冰等人的个人行为,那就是敲诈勒索,他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北航最终的解释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其人。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北航高招丑闻仅是冰山一角http://news.sina.com.cn/s/2004-08-16/03313398612s.shtml)。所以我就想:如果在高校招生中有这么多的“猫腻”,那么教育部门还有必要组织高考吗?还有必要让考生宣誓“诚信”吗?

近些年来,我国的体育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奥运金牌多如纽扣。金牌运动员既捞了名声,也得了金钱的实惠。于是便想到大学“深造”了。据说山东的一名长跑运动员在得了奥运金牌后,便被山东大学中文系录取,而且要本硕博联读。记得当年在山大读书时,吴校长在大会上宣布:张海迪为山东大学名誉学生时,被我等在台下大喝倒彩。现在看来,真的有些委屈吴校长和张海迪了。其实我倒是不反对功勋运动员到高校去深造,学一点文化知识。但你进了门,就必须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取得毕业,而不是别人对你的照顾,就像在运动场上一样。早先也有一位金牌运动员,到清华大学深造后,穿着一件印有“fuck you”字样的裤子,大模大样地出席正式的产品推介会。我不想挑剔她的个人素质,我只是怀疑她是怎样从清华大学毕业的?如果学校能容许某些人可以不学习而得到毕业文凭得话,那么我们对其他学生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是多余的。毕竟,抄书还要知道上哪里去抄,抄书也不能抄得让人贻笑大方啊。

我并非是说老师作假,学生就可以作弊。但是,教育信用的缺失,的确使得学校对学生的信用教育,从基础上产生了动摇。试想一下:庞红冰还能给学生讲“做人要厚道”吗?王铭铭还有资格去指责学生的作弊行为吗?那些金牌学生除了能和同学讲述一下过去的辉煌和口袋里的钞票外,他们能直面同学们的考试吗?

  

 

我认为,一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是社会的强势主流群体达成的共识和默契。而学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不能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起到重要作用的,更不可能是决定性的作用。在社会强势的群体,如:政府、司法、媒体、国有企业以及教育等信用大量缺失的情况下,孩子们的诚信从何建立?信用,应该是根植于人们心灵深处的,而不是被强迫的。你现在可以强制要求孩子们考试不作弊,但你不能保证他走出校门后遵守信用。因此,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必须从社会的强势群体做起。要让百姓们讲诚信,首先是政府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要有诚信。要让小商小贩讲诚信,国有企业首先就要讲诚信。如果这些社会的主流群体对诚信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态度的话,建立诚信社会便是一句空话。

 

最后,我声明:本文中列举了很多信用缺失的实例,但绝非表示作者只看到了社会失信的一面。这些实例只是为了佐证我对建立诚信社会的观点。并不是我对当今社会的普遍看法。

(本文写于2005523日)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就教于北京邮电大学。后不务正业,下海谋生。曾先后从事金融、投资与管理等工作。在金融机构做过财务,管理过资金;参与过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参与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彩票发行等。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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